福音(瑪12:46-50)
耶穌還同群眾說話的時候,看,他的母親和他的兄弟站在外邊,想要同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看!你的母親同你的兄弟站在外邊,想要同你說話。」他卻回答那告訴他的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遂伸出他的手,指著自己的門徒說:「看!我的母親,我的兄弟!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
釋義
耶穌在公開傳道的一生中,總是將祂的使命放在第一位,將其他一切世俗關係放在次要位置。天國高於一切其他責任。即使在猶太文化中至關重要的家庭關係,也顯得次要。耶穌告誡聽眾,凡愛家人勝過愛祂的人,都不配做祂的門徒(參考瑪10:34-37)。
這次,祂的家人去了葛法翁,他們知道在那裡可以找到耶穌和祂的門徒,並與祂交談。或許他們是想提醒耶穌,面對經師和法利塞人日益增長的對抗,要更加謹慎。他們發現耶穌在教導門徒,便留在外面,派人去傳達訊息。
他們以為耶穌會暫時停止教導,過來和他們說話。但耶穌藉此機會向門徒宣講了新的教導。祂向他們伸出手,莊嚴地宣告:「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他的話語為他們開啟了意想不到的視野。耶穌正在建立一個基於屬靈紐帶而非血緣或親屬關係的新家庭。耶穌說,要成為這個家庭的一員,唯一的要求就是委身遵行天主的旨意。任何人都可以加入。
基督徒之間建立的紐帶非常緊密。耶穌將他們比喻為家庭關係,顯示祂視自然家庭為一種祝福,是友愛和愛的學校。的確,「基督願意在若瑟與瑪利亞的聖家裡出生和成長」(《天主教教理》,1655)。但祂正在建立的新家庭被視為更高的祝福,並將聖家的愛延伸至所有人。
我們屬於這個家庭:「教會就是『天主的家庭』」(《天主教教理》,1655)。耶穌教導門徒們,我們彼此肩負著重大的責任。在祂受難前夕,祂賜給他們一條新的誡命:「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若13:34)。
這種愛德以非常實際的方式展現出來。我們必須常常捫心自問,我們是否在努力「彼此協助背負重擔,這樣……就滿全了基督的法律」(迦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