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瑪17:22-27)
當耶穌同門徒在加里肋亞周遊時,耶穌對他們說:「人子將被交於人們手中。他們要殺害他,第三天他必要復活。」門徒就非常憂鬱。
他們來到葛法翁時,收殿稅的人來到伯多祿跟前說:「你們的師傅不納殿稅嗎?」伯多祿說:「當然納稅。」他一進到屋裏,耶穌就先對他說:「西滿!你以為怎樣?地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或丁稅呢?向自己的兒子,或是向外人?」伯多祿說:「向外人。」耶穌對他說:「所以兒子是免稅的了。但是,為避免冒犯他們,你往海邊去垂釣,拿釣上來的第一條魚,開了它的口,就會找到一塊「斯塔特」。拿去交給他們,當作我和你的殿稅。」
釋義
今天彌撒的福音以基督宣告自己未來的苦難、死亡和復活作開端,以耶穌行一個小神蹟作結。
這是耶穌第二次宣告祂的苦難、死亡和復活,令祂的門徒深感憂傷。苦難是人生最常見的經歷之一。我們常常因為一些意想不到的原因而遭受深重的痛苦。像眾門徒一樣,我們也會在日常生活中因為十字架而感到沮喪:因為一件不公義的事,因為事與願違,又或因為一個突如其來的困難。聖施禮華向我們保證:「若你知道那些痛苦,肉體上的或精神上的,是潔淨和功績,讚美它們」(《道路》,219)。
這段福音接著講述有人問門徒會否繳納殿稅。我們知道,在耶穌的時代,有許多聖殿的司祭可以免繳此稅。耶穌是天主聖子,是聖殿之主;因此,祂比任何人都更有理由不需繳此稅。然而「為避免冒犯他們」,主耶穌卻吩咐伯多祿繳納此稅。伯多祿繳了一「斯塔特」,相當於四個「德納」。當時殿稅是每人兩個「德納」;因此,這正是伯多祿和耶穌應該繳納的數額。透過祂所行的這個小小的奇蹟,主耶穌邀請我們去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不要利用某些特權來逃避它。
我們今天所見的這兩件事蹪是相互有關聯的。主耶穌必會受苦,可是我們也看見天主戰勝一切困難的大能。這個教導是清晰明瞭的。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時會經歷苦難。只要我們信賴主耶穌,祂必會幫助我們。聖施禮華向我們保證:「我告訴你們面臨痛苦,心寒膽顫之時,補救的辦法就是要仰望基督。」(《基督剛經過》,168)。無論我們在一生中遭遇什麼,讓我們始終信靠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