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瑪19:3-12)
那時候,有些法利塞人來到耶穌跟前,試探他說:「許不許人為了任何緣故,休自己的妻子呢?」他回答說:「你們沒有念過,那創造者自起初就造了他們——男和女;且說:『為此,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的話嗎?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他們對他說:「那麼,為什麼梅瑟還吩咐人下休書休妻呢?」耶穌對他們說:「梅瑟為了你們的心硬,才准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如今我對你們說:無論誰休妻,除非因為姘居,而另娶一個,他就是犯奸淫;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門徒對他說:「人同妻子的關係,如果是這樣,倒不如不娶的好。」耶穌對他們說:「這話不是人人所能領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才能領悟。因為有些閹人,從母胎生來就是這樣;有些閹人,是被人閹的;有些閹人,卻是為了天國,而自閹的。能領悟的,就領悟吧!」
釋義
某些法利塞人向耶穌提出的這個問題,今天對我們仍然是非常適用的。在古時和古代的文化中,似乎就像今天一樣,離婚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甚至「任何理由」都可以離婚。在更加遠古的時代,這種情況顯然必定是十分普遍,以至梅瑟不得不頒布一些律法來規範它,視其為兩害相取其輕的一個做法。然而耶穌的答覆卻更追溯到創世之初,當天主親自制定一男一女之間那不可分割的結合時。這個盟約的典範正是天主對祂的子民的忠信。正如先知歐瑟亞所表達的:「我要永遠聘娶你,以正義、公平、慈愛、憐憫聘娶你;以忠實聘娶你,使你認識我是上主。」(歐2:21-22)這裡的「除非因為姘居」並不是指不貞是離婚的一個理由。這個詞句的希臘原文所指的是一宗無法彌補的、非法的結合(例如亂倫),因此必須解除它。所以,它並不是婚姻不可解除的一個例外。
為了夫妻和子女的幸福,也為了整個人類的福祉,造物主天主喜愛和祝福婚姻。婚姻是一個聖召,因此需要仔細辨識和精心準備它,需要雙方一個堅定不移地追求配偶和家庭的福祉的意志,並且在彼此相愛中日復一日地堅持下去。同時夫婦二人也要常常仰賴天主的恩寵的幫助,以克服在人生旅途中出現的種種困難。我們可以說,耶穌為每一次的背叛不忠和婚姻破裂而「承受痛苦」:「上主是你與你青年時所娶的妻子之間的証人……她……是你的伴侶,是你結盟的髮妻……上主不是造了他們成為一體,有一個肉身,一個性命嗎?為什麼要結為一體?是為求得天主的子女;所以應關心你們的性命,對你青年結髮的妻子不要背信。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說:我憎恨休妻。」(拉2:14-16)
我們可以想像自己去到納匝肋的聖家。在那裡,童年和少年期的耶穌親眼見證瑪利亞和若瑟之間那純潔無瑕的愛情。在父母的榜樣的庇佑下,祂那完美的人性「在智慧和身量上,並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漸漸地增長。」(路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