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塞人感到特別高興了。耶穌使那些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了祂的對手的撒杜塞人無言以對。可是現在則輪到他們去考驗這個來自納匝肋的老師,試圖令祂說一些會削弱祂自己的權威的話。有一個法利塞人知道從數以百計的規條中分辨出天主的法律的要義是多麼困難,便問耶穌:「師傅,法律中哪條誡命是最大的?」(瑪22:36)在這個表面上是友好的語氣的背後,卻隱藏著一個他要主耶穌陷入的圈套。
耶穌以常規的方式開始回應他:「『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瑪22:37)對於一個虔誠的猶太人來說,這句說話並沒有任何新穎或奇怪之處。然而隨後,祂自然地說出了一句更加具有衝擊力的話:「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瑪22:39)這一句話的重點在於一個簡單而意義深遠的說明:「第二條與此相似。」
起初,這個法利塞人可能會認為這個說法有些誇張。怎可能將愛天主與愛他人視為同等重要呢?然而,在這一端真理中隱藏著的是一個深邃的範式轉變:天主降生成為人,通過祂的成了血肉、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復活,祂把我們提升至成為了天主的子女。因此,如果我們真的想愛天主,我們也必須努力學習去愛祂的每一個子女。「只要我們對某個弟兄姊妹漠不關心,我們就仍然與成為耶穌所要求的門徒有很大的差別。」[1] 相反,我們知道對基督的愛和對他人的愛是如此緊密相連,以至「在任何手足之愛的行動中,理智和情感往往無法區分這個行動是我們在事奉天主還是在事奉自己的弟兄姊妹,因為後者的行動實際上就是我們事奉天主兩次。」[2]
當我們努力活出基督的門徒的身份時,我們對天主的愛和對他人的愛兩者之間的關係自然會在我們的行為中表現出來。這正是聖保祿在今天彌撒的讀經二中所強調的:「你們也知道,我們為了你們,在你們中是怎樣為人。」(得前1:5)樹立一個好榜樣的意願絕對不應該是試圖將自己與他人分別開來,或許是為了尋求他人的讚賞或認同。相反,活出愛德,積極地關心身在周圍的每一個人,就是一個最真誠的見證。這樣,我們的行為就會顯示出天主對每一個人的愛。「好好的活出手足情誼是一條使徒工作的捷徑。許多人會看到我們彼此之間的情感,並且能夠像早期基督徒他們那樣受到眾人的驚呼,『看看他們是多麼的彼此相愛。』」[3]
當聖施禮華解釋成為一個基督徒的見證者意味著什麼時寫道:「當我跟你談及好榜樣的時候,我的意思是要告訴你,你必須了解和為人找藉口,你必須使世界充滿平安和愛。」[4] 假如別人把我們說得很好,卻與我們保持距離,彷彿我們是一個冷漠、不可接近的模範,那會是不合邏輯的。天主與人的親近是通過我們的愛而顯露出來的,因此我們首要的見證必須是與世界分享祂的和平與愛。
主業團的創辦人聖施禮華問:「我們要如何把基督顯示給人靈呢?以我們的榜樣。藉着我們為基督所作的真心誠意的服務,我們應在一舉一動中為祂作見證,因為祂是我們整個生命之主,是我們生存的惟一和終極的緣由。」[5]
今天彌撒的讀經一取自出谷紀,它指出愛他人可能是不容易的。它詳列了一份社會上尤其弱勢的人群的名單,這些人可能會遭受不公平的對待,又或活得更為艱難:「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對任何寡婦和孤兒,不可苛待。」(出22:20-21)天主邀請我們要時時刻刻都為那些身在自己周圍的有需要的人切想,不僅是那些我們在感覺上與自己更加親近的人。當然,這並不是說要忽視那些與我們更加容易建立關係的人;相反,對這些人的愛,更應激勵我們去顧及那些身在周圍的每一個人,好使所有人在我們的心中都是一視同仁的。這就是耶穌所過的生活:使每一個前來找祂的人都能感受到一份獨特的愛,即使祂與他們在一起的時間是很短暫的。
這種對近人的愛「在於與他人的親近、傾聽、分享,關心。而我們常常因為覺得它很沉悶或費時而忽視傾聽他人,又或忽視陪伴他們,在他們所受到的痛苦和考驗中支持他們……」[6] 當我們特別難以去愛一個人,也許是因為我們對這個人沒有一種自然的親切感時,我們可以在天主內尋求庇護,與聖詠集的作者一起說:「上主,我的力量!我愛慕祢。」(詠18:2)。基督的保證給予我們無條件的愛,使我們能夠接觸他人,將同樣的愛毫無障礙地送給他們。正如主業團的監督范康仁蒙席提醒我們的:「我們對天主的愛──超自然的愛德──是天主對我們每個人的神聖之愛的回應,我主親自將這愛擺在我們面前,作為我們愛他人的典範和宗旨。」[7] 我們可以請求童貞聖母瑪利亞賜給我們恩寵,使我們發現自己是為了愛而受造的,正如我們已經自由地領受了天主那無限的愛。
[1] 教宗方濟各,2020年10月25日三鐘經前的講話
[2] 聖施禮華,1935年5月-1950年9月的指示,75
[3] 范康仁蒙席,2023年2月16日的牧函,16
[4] 聖施禮華,《鍊爐》,560
[5] 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182
[6] 教宗方濟各,2020年10月25日三鐘經前的講話
[7] 范康仁蒙席,2023年2月16日的牧函,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