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瑪11:20-24)
那時,耶穌就開始譴責那曾看過他許多異能的城邑,因為他們沒有悔改。「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你們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提洛和漆冬,她們早已身披苦衣,頭上撒灰做補贖了。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提洛和漆冬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還有你,葛法翁!莫非你要高舉到天上嗎?將來你必下到陰府裏;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索多瑪,她必會存留到今天。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地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
釋義
耶穌的話語很少像這段福音經文中那樣擲地有聲。我們的主責備那些在祂傳道時間最長的地方居住的人們。貝特賽達是斐里伯、安德肋和伯多祿的故鄉。在那裡,許多神蹟被施行,許多關於永生的話被宣揚。
然而,我們主最嚴厲的話語卻留給了葛法翁,這座在祂公開傳道生涯的大部分時間裡都居住的城市。這些深受耶穌喜愛的城市,這些蒙恩見證了救贖主使命的城市,卻還沒有完全信主;他們還沒有完全悔改。
耶穌宣告,如果他們不悔改,他們的結局將比提洛、漆冬和索多瑪這些異教城市更加慘烈,舊約預言這些城市將遭受可怕的懲罰。
貝特賽達和葛法翁就像我們自己的生命:天主造訪的小城市,成為了祂的家。但是,要接受耶穌,我們必須真心歡迎他,並允許自己被祂的同在所改變。我們需要努力活出耶穌給我們的新生命,讓祂的生命成為我們自己的生命。
聖施禮華提醒我們,即使有時這看似困難,「天主出於祂的慈愛,樂意幫助我們走這一條道路,因此我們不要拒絕耶穌的邀請,不要對祂說『不』,或是對祂的聲音充耳不聞。我們不再有藉口了,以為自己辦不到,因為祂巳經以身作則了。」(《基督剛經過》,15)
當我們的生命面臨審判之時——耶穌在此明確宣告了這一點——我們渴望聽到主對我們說:「好!善良忠信的僕人,你既在少許事上忠信,我必委派你管理許多大事:進入你主人的福樂罷」(瑪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