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四旬期第四週星期四

一些可以幫助我們在這個四旬期做祈禱的反思。

尋找天主的聖意
沿著皈依的道路前進
作為天主的子民向天主代禱的『橋樑』


尋找天主的聖意

耶穌在和猶太人談及舊約聖經如何在祂身上得到應驗的一次長篇的說話中說:「我不求人的光榮(若5:41)。」這句說話顯示出當祂生活在世上時始終如一的態度:熱切於履行天主聖父的旨意。我們從祂隱居時的生活中看見這一點,那時祂非常自然地在加里肋亞的一個小鎮度過了三十年,從沒有引起人的注意。我們也從祂的公開生活中看見這一點,那時祂以完全自由自主的精神行事,以天主聖父的差遣者的身份,努力去傳揚祂的聖訓。這種不停要履行天主聖意的決心,源於祂知道天主聖父的計劃永遠都是最明智和最好的,是所有男女獲得安慰的泉源。

「十字聖架是愛情的巔峰。上主在其上活出了祂的自由的終極。在加爾瓦略山上,當人們喊叫:『如果祢是天主子,從十字架上下來吧』時,祂正是要藉著停留在這個刑架上來完完全全地實現天主聖父那仁慈的聖意,展現出祂作為聖子的自由。」[1]基督停留在十字聖架上,不純是因為祂願意受苦,而是為了表明,即使在這些痛苦和可怕的情況下,天主的聖愛比任何其他力量都更加偉大。所獲得了的好處是巨大的:回歸父家的道路為我們打開了。

而且,就像耶穌一樣,在我們努力履行天主聖意的過程中,我們也會遇上十字架,以及可能體會到天主的聖愛比任何其他力量都更加偉大。儘管我們永遠無法完全清楚地掌握這一真理,這種體會可以成為愛的道路和它的表達。有時候,我們可能感到這個十字架的重量變得比往常更加重大,然而我們看見的是,主耶穌寧願緊抱著十字架而跌倒,也不放手拋開它。前往加爾瓦略山的苦路是艱難的,可是:「這場奮鬥很精彩,是愛天主的真憑實據;天主希望我們堅強奮鬥,因為virtus in infirmitate perficitur,德能在軟弱中全顯出來(格後12:9)。」[2]耶穌會親自幫助我們與天主聖父慈愛的聖意結合在一起,這個聖意會帶給我們喜樂與平安,甚至是「十字架的喜樂。」[3]

沿著皈依的道路前進

當以色列人離棄天主去崇拜一頭金牛犢時,天主表現出祂的悲痛。祂的子民,祂所鐘愛的、在他們穿越沙漠的旅途中祂以各種奇蹟拯救的人民,卻忘了這些神聖的恩惠。「他們很快就離開了我給他們指示的道路……上主又向梅瑟說:『我看這百姓,真是一個執拗的百姓!你且由我向他們發怒,消滅他們』(出32:8-10)。」

「我們也是天主的子民,我們也很清楚自己的內心是什麼樣的;而每一天,我們都必須再次踏上旅程,以免慢慢墮落到崇拜偶像、沉迷幻想、世俗化、和不忠信的地步。」[4]因此,特別在四旬期間,我們可以祈求天主聖神賜予亮光,好讓我們清楚地看見回歸天父的道路。牢記天主的慈愛和祂在我們的生命中行過的奇事 ── 如同祂對以色列子民所做過的一樣 ── 會引導我們走上這條道路,並堅信緊緊靠著祂才是我們真正幸福的地方。

然而,這種皈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生一世的事。因此,具決定性的不是即時會出現的成果,而是經常保持著與耶穌親近的這個願望,縱使我們不堪當與祂親近。「那裡有奮鬥──靈修的奮鬥,那裡就有內修的生活。這就是我主要求我們的:以事實來表現愛主的心願,在每天的小事情上表現出來。如果你在小事情上勝利,你在大事上,也會勝利。」[5]

作為天主的子民向天主代禱的『橋樑』

當天主表明祂意圖毀滅以色列時,梅瑟以孝子般的信心勸阻祂:「求祢息怒,撤銷要加於祢百姓的災禍。求祢記念祢的僕人亞巴郎、依撒格和以色列(出32:12-13)。」結果:「上主遂撤銷了要加於百姓的災禍(出32:14)。」

梅瑟的謙卑和信賴感動了天主的心。「他對天主的信德,與他對人民的父愛完全一致。聖經常常描繪他向天主高舉雙手,彷彿要使自己的身體成為一條天與地之間的橋樑。」[6]而「這就是真正信主的人在靈修生活中培植的祈禱。即使他們經歷到眾人的缺失和遠離天主,這些祈禱的信主的人也不會譴責他們,不會放棄他們。這種為別人代禱的態度對聖人們來說是適切的。他們仿效耶穌,成為了天主和祂子民之間的『橋樑』。」[7]

梅瑟代禱的例子引導我們去仰望基督。梅瑟是基督的預象。耶穌不斷地在天父台前為我們代禱。這樣,我們就有了獲得垂憐的肯定。我們現在是在世上的天主子民,也希望讓我們所有的近人看到祂的良善和慈悲,以便「引導整個人類的意識和經驗朝向天主的奧跡。」[8]聖母瑪利亞,身為一個好母親,常常為我們代禱,以及從不讓我們在這條通往與她聖子認同的道路上感到孤單。

[1] 教宗本篤十六世,2007年7月1日三鐘經前的講話

[2] 聖施禮華,《十字苦路》,第九處,2

[3] 聖施禮華,《道路》,758

[4] 教宗方濟各,2017年3月30日的黙禱

[5] 聖施禮華,《十字苦路》,第三處,2

[6] 教宗方濟各,2020年6月17日公開接見時的講話

[7] 同上

[8]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人類救主》通諭,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