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釋義:鹽與光

常年期第五主日福音(甲年)和對彌撒福音的釋義。

福音(瑪5:13-16)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

「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

「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釋義

在解釋了八福之後(瑪5:1-12),耶穌立即談到了那些接受他的話並按照他的訊息生活的人在世界和社會中的生活方式。在此他用了一些豐富生動的對照:鹽和光。

當還不具備現代的製冷系統時,為了保存食物而加鹽是非常重要的,更不用說它賦予了某種風味。鹽可以防止食物腐爛,使食物更美味;這很容易通過將鹽與其他成分混合來實現。在舊約中,鹽被賦予了淨化的價值(參閱出30:35),並且是忠誠的象徵(參閱戶18:19)。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作為基督的門徒被邀請在我們生活的所有環境中成為鹽,淨化它們並使它們變得稱心如意。

在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家用鹽還不是很精製。它是一種來自死海的鹹味物質,有許多雜質。在使用之前,將它融化並過濾掉多餘的雜質。有時這種過濾後的溶液所含的雜質比鹽多得多,因此幾乎無味,毫無用處只能丟掉。耶穌利用這種日常生活經驗來邀請我們保持在思想和行為上的一致性。這個教訓永遠是具有現實意義的,正如聖施禮華提醒我們那樣:「你是鹽,具有使徒心火的靈魂。Bonum est sal,『鹽是好的』,這是我們在福音中讀到的,si autem sal evanuerit,『可是如果鹽失去了鹹味』,就毫無用處,為土地和肥料都一無所用;只有當廢物丟掉。你是鹽,具有使徒心火的靈魂。可是,假如你失去了鹹味……。」[1]

另一方面,為了看得到,光是必不可少的,一盞燈亮起來是為了照亮,而不是讓它隱藏起來。然而,光也具有深刻的神學意義。聖言,從一開始就與天主同在,聖言就是天主,是「普照每人的真光」(若1:9),基督的門徒分享他的光明,被稱為「宇宙間的明星」(斐2:15)。在古代禮儀文獻中,洗禮被稱為「光照」,因此受洗者在被「蒙受光照」(希10:32)之後,成為「光明之子」(得前5:5)也成了「光明」本身(弗5:8)」[2]

當基督徒以他的榜樣和他的話,從事熱切的使徒活動時,他就是世界的鹽和光。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提及這福音段落,教導如下:「教友有很多機會從事傳播福音和聖化人的傳教工作。他們以基督化生活做見證,以超性精神所行的善事,有吸引人信仰和皈依上主的力量,因為主說過:『你們的光應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瑪5:16)[3]

耶穌召叫他的門徒從事的使徒活動在世俗化的世界中顯得尤為緊迫,正如真福歐華路所指出的那樣,「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很多人都背棄了祂。我們,就像許多其他在教會中為基督工作的基督徒一樣,必須建立—— 我是如何喜歡重複這一思想!—— 一種在逃離天主的人群中留住人們的大壩,渴望將他們轉變為使徒,進而使他們也成為有助於靈魂回歸天主的人。我們是什麼?一小撮鹽,一點混合在人群中的酵母(參閱瑪5:13)。但是鹽和酵母,憑藉天主的恩寵和我們忠實的回應,將為那些變得平淡無奇的人恢復神聖的味道,他們將發酵麵粉,直到它變成好麵包」[4]

[1]聖施禮華,《道路》,921。

[2] 天主教教理問答,1216。

[3]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友傳教》法令,6。

[4]真福歐華路,1987年11月28日的講道,在Romana 5 (1987),234頁。

Francisco Va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