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釋義:不義的法官

常年期第二十九主日的福音(丙年)及釋義。

福音(路加18:1-8)

那時候,耶穌給門徒設了一個比喻,論及人應當時常祈禱,不要灰心。耶穌說:

「某城中,曾有一個法官,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

「在那城中,另有一個寡婦,常去見那法官,說:請你制裁我的對頭,給我伸冤吧!那法官,多時不肯。

「以後,那法官心裡想:我雖然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但是,因為這個寡婦,時常來煩擾我,我還是為她伸冤,免得她不斷來糾纏我。

「於是,主說:你們聽聽這個不義的法官,說了什麼!天主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天主,天主豈能不為他們伸冤,而拖延俯聽他們嗎?

「我告訴你們:天主必要快快為他們伸冤。但是,人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


釋義

在聖路加福音的前一章中,耶穌談到在他的末日第二次降臨時,天國在「parousia(再來)」的到來。繼續同樣的話題,祂現在問道:「人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第8節)

為什麼耶穌要問他們這個問題?在這個比喻中,祂似乎暗示他的追隨者,和向牠祈禱的人,並沒有足夠和堅定的信仰,所以祂希望教這些人一些東西。

有時候,遇上緊急或迫切的需要時,我們祈求主幫助我們,但卻似乎沒有得到天主回應。你可曾遇上這情況?

耶穌當然清楚知道這件事。祂知道,有些人如果沒有迅速得到他們所求的時候,就會灰心喪氣,對禱告的力量失去信心,甚至埋怨天主,與天主疏遠。

考慮到這些人和我們,耶穌用兩個主角提出了一個比喻:一個不公正的法官和一個法官不理會的窮寡婦。

法官應該聽取雙方的意見,並根據摩西律法作出公正的決定。根據出埃及記,士師必須是「才能,敬畏天主,忠實可靠,捨己無私的人」(參出18:21),但法官這是一個不光彩和肆無忌憚的人。雖然沒有資源的寡婦與孤兒和外國人一樣,是社會上最軟弱和最不受保護的人,因此申命記中說天主自己「為孤兒、寡婦主持正義,友愛外方人。」(申10:18)寓言中的寡婦,見法官不理她,別無選擇,只能繼續打擾他。這位既不尊重天主也不尊重人的法官最終被迫讓步:「然而,因為這個寡婦打擾我,我會為她辯護,否則她會因為她不斷的到來而使我疲憊不堪。」(第5節)

教宗方濟各說:「讓我們向福音的寡婦學習,祈禱時不會感到疲倦。這個寡婦太好了!她知道如何為她的孩子而戰!我想起了許多為家庭而戰的女性,她們祈禱並且永不疲倦。今天,讓我們都記住這些女性,她們的態度為我們提供了信仰和勇氣的真實見證,以及祈禱的典範。」(教宗方濟各,三鐘經,2013年10月20日。)

耶穌根據qal wa-jómer的拉比程序得出這個比喻的結論,這是一個更重要的論點: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更有可能發生另一件事。如果一個不義的法官被一個人的堅持所感動,作為一個完全公正和仁慈的父親,當他的孩子們信任他時,他不會為他的孩子伸張正義嗎?

耶穌向我們保證,天主從一開始就垂聽我們,即使我們的祈禱起初似乎沒有效果,而且我們變得灰心。但祈禱並不是一根能實現我們每一個願望的魔杖。我們的主總是傾聽我們,知道我們的困難。但他比我們更清楚我們真正需要什麼,有時最好推遲他的答复,以便讓我們有時間辨別什麼對我們最有利。范康仁蒙席強調說:「以祈禱的生活開始每一天,就是讓最了解我們和最愛我們的天主陪伴我們,無論情況是好是壞。與耶穌基督的對話為我們打開新的視野,新的看事情的角度,總是充滿希望樂觀。」(范康仁蒙席,監督的訊息,溫哥華,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