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職業有其神聖性,它指向永恆。』(聖施禮華《鍊爐》688)
關於修改有關屬人監督團的法典第 295-296 條。
主業團法律途徑中一些相關日期的概述。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於1982年頒布了主業團的規章。這些規章以拉丁文寫成,它們精準地界定了主業監督團的法律結構、它的組織和它的目標。
主業團監督宣布,他將在2023年上半年召開一次特別大會,為了根據《為保護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手諭的指示去執行主業團規章的改編工作。
我們提供由主業團資訊中心所準備的有關《為保護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手諭的問答題。
主業團監督范康仁蒙席撰寫了關於教宗方濟各的《為保護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 )》手諭的文章。
教宗方濟各的《為保護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的英文文本
此為《但願如此(“Ut sit”)》宗座憲令的(非官方)中文譯本,主業團因此憲令而被立為天主教會內首個屬人監督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