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宗方濟各在一封以手諭形式的宗座牧函中,介紹了對有關屬人監督團的法典第 295-296 條的修改。 這是對羅馬教廷進行重組的《你們去宣講福音 (Praedicate Evangelium)》宗座憲令的落實措施。
我們將研究這些修改對主業團法律架構的影響,同時也在與聖職部進行的工作 --根據《為保護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手諭要求的規章調整-- 背景下,保持與教宗共融的精神。
『天主不會從你的環境中帶走,也不會將你從世上移走,或職場中,或高尚願景中,遷走…但,在哪!祂要你成聖!。』(聖施禮華《鍊爐》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