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福音:一顆能自由地去愛的心

常年期第十週週五福音及釋義

福音(瑪5:27-32)

那時侯,耶穌向他的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姦淫!』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姦淫了她。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裏,為你更好;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裏,為你更好。

「又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我卻給你們說:除了姘居外,凡休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姦污;並且誰若娶被休的婦人,就是犯姦淫。」


釋義

這段福音出自登山寶訓,這是聖瑪竇福音中第一篇偉大的講道,其中聖瑪竇匯集了主耶穌關於天國的教導。耶穌首先列舉了真福八端,這些真福八端描繪了他的面容,展現了他的仁愛。祂教導我們如何達到律法的圓滿,並邀請我們更進一步,將基督徒的生活視為一種需要努力實踐的態度,而非僅僅遵守誡命。「有福」意指「幸福」。真福八端是我們通往幸福的道路。

這有助於我們理解今天的福音。耶穌正在談論如何才能完全遵守律法。他提到禁止姦淫的誡命(參考出20:14;申5:18),呼籲人們要像律法所要求的那樣,對他人給予極大的尊重。他強調,姦淫的罪也可能發生在人的內心(第28節)。這教導呼召我們全心全意地奉獻自己。要蒙福,要獲得真正的幸福,我們需要一顆純潔的心,一顆充滿愛的心,心中容不下任何不潔的自私念頭。

耶穌也談到了古代休妻的習俗。梅瑟的律法引入了「休書」的可能性:即由丈夫簽署的允許妻子與另一個男人同居的文件。然而,為了強調婚姻關係的偉大和尊嚴,耶穌反對這種做法,並指出這會使妻子「犯姦淫」。

我們的主邀請我們時時覺察自己的內心。罪不只是一種外在的行為,更是一種內在的、深藏於我們心中的行為。罪會傷害我們,因為它使我們遠離天主和近人。透過戰勝內心的誘惑,我們得以獲得自由,為天主和他人騰出空間。我們也更有能力去愛。

耶穌要求我們時時檢視罪的根源。讓我們祈求祂賜給我們一顆隨時準備愛主愛人的心,一顆擺脫罪的束縛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