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常年期第二十五週的星期一

一些可以幫助我們在常年期第二十五週祈禱的反省。

基督是我們生命的光
門徒的使命
發光的責任


基督是我們生命的光

聖經經常提到光。創世紀提醒我們,天主創造了天地之後,便創造了光(參考創世紀1:3)。以色列先知的預言是這樣表達默西亞的來臨的:「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一道皓光,光輝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們身上。」(依9:2)。最後,聖若望在福音的序言中寫道:「那普照每人的真光,正在進入這世界」(若1:9)。

一想到沒有光的生活便會讓我們充滿悲傷,因為它會阻止我們享受創造。因此,基督教的傳統將生活在黑暗中等同邪惡。缺乏光明會導致我們陷入混亂,迫使我們在沒有清晰的路下摸索前進。然而,即使在最黑暗的夜晚,一點小星光也足以提供一些參考,標記一些特定的路。基督引導我們的生活並幫助我們消除疑慮。聖詠作者提到天主的律法時說:「你的語言是我步履前的靈燈,是我路途上的光明。」(詠119:105)。

基督的光幫助我們滿懷希望地面對旅途上的困難。相信祂並不意味著能避免痛苦,就好像祂是治療我們痛苦的麻醉劑一樣。相反,信靠主的基督徒知道,雖然「那些相信耶穌的人並沒有過著永遠陽光的生活,但那裡總有一道明亮的微光,照亮通往豐盛生命的道路」(參見若10:10)。那些信基督的人的眼睛,即使在最黑暗的夜晚,也能看到光明,他們早已看到新一天的黎明。」[1]

門徒的使命

「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路8:16)。過去,在沒有電燈以前,保持燈火一直燃點是一個挑戰。這種共同經驗給予耶穌一個分享祂一些教導的機會。光是人類生命所必需的。這就是為什麼當夜幕降臨時,燈必需要準備好,就像童女們等待新郎的燈一樣(參見瑪25:1-13)。當耶穌談到門徒在世上的角色時,祂將他們比喻為鹽和光。就像鹽為食物增添風味一樣,光可以幫助人們不至於絆倒,讓他們看清周圍的環境,並引導他們走上前進的道路。在這個比喻中,基督想要表明我們被呼召的使命:「使世界充滿光明,做世界的鹽和光。這就是主對祂的門徒的使命,所作的描述。也就是說,要把天主聖愛的福音,傳遍大地四極。」[2]

這個比喻假設燈已被點亮,但是誰點燃那讓燈發光的火呢?教會被賦予了成為那光源的使命;它希望能帶著基督的喜樂來宣講福音並啟發所有人。所有受洗者都是主召喚來努力照亮世界的男女的一部分。聖安博將基督徒和教會的這一使命描述為「mysterium lunae」,即月亮的奧秘:「月亮實際上就是教會……[她]發的不是自己的光,而是基督的光。」[3] 是基督給了我們光,我們的角色就是讓自己準備好反射祂的光。「對教會來說,傳教意味著表達她的本質,那就是接受天主的光,然後反射它。這是她的服事。沒有其他方法。傳教是她的使命;閃耀基督的光是她的職責。有多少人指望我們的傳教使命,因為他們需要基督。他們需要認識天父的面容。」[4]

發光的責任

「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路8:18)。在比喻的最後,主談到了那些接受了祂的光並成為天主恩寵的接受者的責任。這個聖召可以引導我們思考我們的軟弱,以及有時我們那火的微弱。但即使是微弱的光在黑暗中也可以為善,再者想到我們自己的渺小可以幫助培養謙卑並繼續接受天主的生命。

聖若望向我們講述了他傳福音的經歷:「光明來到了世界,世人卻愛黑暗甚於光明,因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若3:19)。我們都曾親身經歷過黑暗;當我們沉浸其中時,我們失去了善惡感,靈魂的眼睛也逐漸習慣了黑暗而忽略了光明。主業團監督提醒我們,在那些時刻,「信實在於依靠天主的恩寵,追隨浪子(回頭)的道路。」[5] 我們認知到生活在黑暗中是不值得的,我們記起我們被召叫去閃耀神聖的光芒。

我們每位基督徒生活的喜樂在於分享耶穌的使命。在其中,我們從最深層的意義上發現了我們是誰。「罪就像一層黑暗的面紗,遮住了我們的臉,使我們無法清楚地看到自己和世界;主的寬恕帶走了這層陰影和黑暗,並給了我們新的光明。」[6] 依撒意亞先知宣告:「起來炫耀罷,因為你的光明已經來到(依60:1)。瑪利亞總在保護我們靈魂的燈,如果它閃爍或熄滅,她會用她聖子的火焰重新點燃它,照亮那些需要她的光的人。

[1] 教宗本篤十六世,講話,2011年9月24日。

[2] 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147。

[3] 聖安博,《六日創造》,IV,8,32。

[4] 教宗方濟各,講道,2016年1月6日。

[5] 范康仁蒙席,牧函,2022年3月19日,2。

[6] 教宗方濟各,三鐘經,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