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宗方濟各在一封以手諭形式的宗座牧函中,介紹了對有關屬人監督團的法典第 295-296 條的修改。 這是對羅馬教廷進行重組的《你們去宣講福音 (Praedicate Evangelium)》宗座憲令的落實措施。
我們將研究這些修改對主業團法律架構的影響,同時也在與聖職部進行的工作 --根據《為保護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手諭要求的規章調整-- 背景下,保持與教宗共融的精神。
『不論是在實驗室,在醫院手術室裡,在營區軍旅中,在工作室,在田野間,在家庭生活中…祂每天都期盼著我們。』。』(聖施禮華《與施禮華蒙席會談》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