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啟示的原因
在人性當中,自然存在著一種對於天主完滿認識的渴望。但是這種完滿的認識,人不能單靠自己的力量去達到,因為天主不是一個物質的受造物,也不是一個可以經驗到的感性現象。當然,人可以透過受造的世界以及他的自身,獲得一些關於天主的確定知識,但是這些途徑給我們的有關天主和祂的内在生命的知識是頗為侷限的。甚至,就連獲得這些確定知識都有許多困難。因此,如果天主不出離自身的奧秘,並將自己的存在啟示給人,那麼,就如一些中世紀作者所說的:人的境況就會像聖奧恩定曾經經歷的一般。
這個故事是眾所皆知的。有一天,聖奧思定在海灘上散步,心中不斷思索關於天主和聖三奧秘的信理。偶然間,他抬起頭,看到一個小孩子在沙裡玩耍。他看到那孩子跑到海邊,用一個小容器裝滿了海水,回到他之前所在的地方,然後把水倒進一個沙坑裡。在觀察了幾次這個景象之後,他感到很好奇,於是就走近那個孩子並問他說:「你好!你在做什麼呢?」那個小孩子回答說:「我想把整個海洋的水都裝到這個沙坑裡。」聖人回答說:「但這是不可能的呀!」那個小朋友回答說:「你現在所做的,卻是更不可能的事情:用你小小的腦袋試圖理解天主的奧秘」。
然而,天主並沒有將人遺棄在這個境況中。祂願意啟示自己,也就是說,展現自己,走出自身的奧秘,除掉那阻止我們認識祂是誰和祂如何行事的那塊「面紗」。祂這麼做並不是要滿足我們的好奇心,也不僅僅是為了傳達一個關於祂自己的訊息,而是要透過祂自己來到人間與人相遇——特別是透過向世界派遣祂的聖子以及聖神的恩賜——去啟示自己,並邀請人類與祂進入一種愛的關係。祂願意揭開自己的內裏生命,與人像朋友、像親愛的孩子一般地相處,為了藉著祂無限的愛使人得到完全的幸福。
對於圓滿的渴望和對於救恩的渴望是寫在我們人性境況當中的,而這不能靠屬於世上的事物得到滿足的。然而,天主的啟示——祂自我的交付而給予我們祂無限的愛——就具備這個能力去滿溢地滿足人的心,給予他一種遠遠超過人自己可以渴望或想像的幸福。正如聖保祿宗徒對格林多人所寫的:「天主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2:9)。啟示是「那藏在人性最深處的,對於無限和圓滿的渴望,以及最深處的盼望的實現,而對人開放一個不是短暫的、有限的,而是永恆的幸福。」[1]
- 在救恩史中的啟示
根據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啟示對應著一個計畫,一個天主在人類歷史中的行動而發展的計畫。天主採取主動性,並且藉著一些具體的事件(例如:召叫聖祖亞巴郎對祂有信德、將以色列人從埃及人手中救出來、等等),祂在歷史中行動,並使這些事件表達出祂渴望全人類都獲得的救恩。天主自己將這些事件的深刻含意以及它們關於救恩的意義,告訴那些被祂所揀選的,使之成為其神聖行動的見證人。例如:梅瑟和亞郎見證了天主要求埃及的法朗去讓以色列人離開,並藉此解救他們脫離奴役的奇蹟。用這種方式,天主揭示並完成了祂的計畫,打開那些祂因自己永恆的智慧已經預見了的道路,為了使人認識到與天主在一起就代表了自由和救恩。這個階段之後又有其他的救贖階段,因此我們會稱之為天主對人的「救恩史」。
這個「救恩史」的敘述是在舊約,更具體來說是在舊約開頭的那幾卷書(主要是在創世紀和出谷紀)以及在舊約的歷史書的部分中(包括16卷,其中有若蘇厄書、兩卷撒慕爾紀和列王紀)。救恩史的高峰在於一件偉大的事件:天主聖子的降生成人,這件事件是在人類歷史的一個特定時刻完成的,也標示了天主這個計畫的圓滿。
天主聖子降生成人是一件極為特殊的事件。天主不像之前那樣地透過某些事件和被揀選者的話語在人類歷史中行動,而是祂自己親自進入「人類歷史」當中,也就是說,祂自己成為了人,並且成為人類歷史內部的主角,和為了藉著祂的宣講、奇蹟,也透過祂的苦難、死亡和復活,將這份歷史從內部引導、歸向天主聖父。最後,這一切結束於向門徒派遣祂曾許諾的聖神。
救恩史的高峰是基督的生命,和天主聖神的派遣。天主不只向我們啟示祂自己的奧秘,也向我們展示祂對我們的計畫。這是一個美麗且偉大的計畫,因為我們甚至在創世以前,就在祂的聖子耶穌基督內,被天主召選。我們不是隨機的產物,而是來自一個生於天主永恆大愛的計畫。我們與天主的關係不僅僅是因為祂創造了我們,而我們的最終歸宿也不僅僅是存在於這個世界或置身於歷史當中。我們不僅是天主的受造物,因為,從天主想要創造我們開始,祂就以父親的眼光注視我們,並且預定我們成為祂的義子女:祂唯一聖子耶穌基督的兄弟姊妹。因此,我們最終的根源是隱藏在天主的奧秘當中,只有藉著認識這個奧秘——這個愛的奧秘——,我們才能理解我們存在的最終意義。
《天主教教理簡編》用以下的說法去總結:「天主因著祂的仁愛和智慧向人啟示自己。祂藉著行動和言語,把自己及祂自太初就在基督內預定的造福人類的慈愛計畫啟示給人。這計畫就是讓所有人藉著聖神的恩寵而分享天主的生命,使人在祂唯一的聖子內,成為義子」(第6點)。
2. 一個有位格的天主,三位一體的天主
舊約聖經準備了在新約當中對於天主最深刻和最具決定性的啟示。這個準備主要將天主呈現為盟約的天主,也就是說,一個主動召選一個民族——以色列民族——並與之建立一個友誼與救恩約定的天主。天主並不從這個盟約中期待任何對祂自己的好處。祂不需要任何東西,因為祂是一個超越的存有物,也就是說,無限、永恆、全能和完全超出這個世界的存有物;然而,祂藉著純粹的良善去提出祂的盟約,因為這個盟約為以色列和全人類的幸福是有益的。因此,舊約向我們呈現的天主是全然地比這個世界更偉大和超越它的,而同時,祂也與這個世界、與人類及其歷史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就其自身而言,祂在其尊威中仍是不可接近的,但祂的愛使祂與人類無比地接近。祂的決定是無比自由的,而同時祂一旦決定了,便必然使之實現的。
這一切都顯示出天主確實是一個有位格的天主,因為有位格的特徵正是作出決定、揀選、愛、向他人顯示自己。我們人類透過我們的所言所行去展現我們的位格和特徵。藉著這些行為和言語,其他人可以認識我們:我們啟示自己存在的方式。而天主也是這樣做的。在舊約中,天主首先藉著言語自我啟示。我們經常會看到天主用第一身的方式去自我表達。例如:「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出20:2)。另一些時候,是由一位先知傳達天主要向他說的話:「上主說:我憶起你年輕時的熱情。」(耶2:2)在透過話語的同時,祂也透過行動:「天主想起了辣黑耳,垂允了她,開了她的子宮。」(創30:22)、「那天,吾主萬軍的上主本來叫人哭泣、哀號。」(依22:12)話語與行動是彼此呼應的,啟示天主的旨意,並且引導選民走向真正的生命泉源,也就是天主自己。
相對於舊約,新約具有使人驚奇的新意。四部福音告訴我們,耶穌以一種獨特性且不可轉讓的方式去稱呼天主為「我父」。在天父與耶穌之間存在著一個獨特和極不尋常的關係,這種關係是不能用單純人性和時間性的話語去描述的。耶穌的話語與行動也告訴我們祂不單純僅僅是一個人,而即使耶穌從來沒有宣稱自己是天主,祂藉著自己的所言所行,完全清楚地使人知道祂確實就是。因此,宗徒們在他們的著作中宣講耶穌是永恆天主的聖子,祂為了我們,並為了我們的得救降生成人。此外,耶穌不僅揭示了祂與天父的親密關係,同時也揭示了聖神與聖父及與祂自己的關係。聖神是「父的神」(若15:26-27),「子的神」(迦4:6),「基督的神」(羅8:11),或簡單來說就是「天主的神」(格前6:11)。如此,天主在舊約中所顯示的有位格的特徵,在新約中展現出一個令人驚奇的層面:天主以父、子及聖神的方式存在。
很顯然,這不代表有三個天主,而是在一個天主的合一性中有三個位格。如果我們考慮到每個位格的名稱時,這會比較容易理解,因為這些名稱表明祂們之間的關係是親密的。在人類關係中,父和子的關係自然地是一種愛與信任的關係。在天主的領域,這種愛與信任是如此全面,乃至於,父與子是完全親密的,相反亦如是,子也完全與父親密。以類比的方式來說,每個人與他的精神之間的關係也是親密的。我們很多時在我們良心的深處與自我相遇,我們在那裏檢驗自己的思想和分辨我們的感受:如此,我們認識我們內在的自己。類比地來說,聖神是認識天主內心的天主,祂自己就是這個父與子之間親密關係的奧秘。這所有的一切讓我們導向一個結論:天主是一個愛的奧秘。不是指向外面,指向受造物的愛,而是一個內在的愛,在神聖位格之間的愛。這份愛在天主內是如此強烈,乃至三個神聖位格是同一個、單獨一個的天主。十二世紀的一位神學家,聖維克多的理察(Ricardo de san Victor),在思考至聖聖三的時候,寫到:「為了存在,愛需要兩個位格,為了要完美,愛要向第三個位格開放」。(《論聖三》,第3卷,第13張)。父、子和聖神有相同的尊威與本性:祂們三個是唯一的天主,愛的唯一的奧秘。
3. 進入共融與信德的召喚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的一份文件這樣總結啟示的目標:「所以不可見的天主為了祂無窮的愛情,藉啟示與人交談,宛如朋友,為邀請人同祂結盟,且收納人入盟」(《啟示憲章》第2號)。這目標就是向人類提供與天主一同共融生活的可能性,為了使他們可以參與祂的諸多美善以及祂的生命。啟示指向每一位男女的幸福和生命。
這時,我們可以問:天主的啟示是怎樣傳遞給每個人呢?天主是透過什麼工具來完成,或者用什麼樣的方式使人知道他們蒙召進入與其創造者的愛與生命的共融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有雙重的層面。
一方面,必須指出基督建立了教會,是為了繼續祂在這個世界上的使命。教會的本質是福傳,她的職責在於將福音的喜訊在所有的歷史階段中傳達給所有的民族,因此藉著宣講,人們可以認識天主的啟示和祂救世的計畫。但不僅僅是教會在做這項工作。基督——教會的主和創辦人——實際上與天父一起從祂在天上的位置去繼續引導教會。聖神——也就是基督之神——帶領和活化教會使之將其訊息帶給世人。這樣,教會的福傳工作就在天主聖三的的行動下獲得生命的活力。
另一方面,很顯然地,歷史的境況並不總是允許教會有效地去開展她的福傳工作。傳播福音面對不少的障礙,因此,每個時代都有人——有時甚之不少人——沒辦法去聽到召喚他們進入與天主共融和救恩的喜訊。他們沒辦法有意義地去認識到信仰,因為他們沒有收到那帶來救恩的宣報。無論如何,這並不表示他們與基督徒的啟示是沒有任何關係,因為聖神的行動是不受任何環境所限制的:祂身為天主,可以邀請每一個人進入與祂自己的共融中,這種共融的形式是在人的良心深處,而在那裡播下啟示的種子。因此,沒有任何人是沒有從天主那裡獲得與天主共融的幫助與亮光的。但是,在這些情況中,在他們沒辦法接受到教會的宣講或真實基督徒生活的見證下,他們與天主的關係往往是混亂且片面的,只有在接受了救恩的訊息與洗禮之後,才能變得清晰和圓滿的。
直到這裡,我們幾乎總是在談論啟示作為一種天主的邀請去請人進入與祂的共融,進入救恩。但是,人在其中又有怎樣的角色呢?人如何接受這份當天主召叫他成為在耶穌基督內的子女時的救恩呢?答案來自《天主教教理》第142號:「對這項邀請的相稱回應就是信仰」,而這項信德是什麼呢?怎樣才獲得這項信德呢?
信德並不只是對天主的人性信賴,也不只是對於某件事情或多或少大家同意的意見。有時候我們用「相信」這個詞來表達「對於某事的想法或看法」。例如:「我相信今天會下雨」或「我相信發生在他身上的事只是暫時性的」。在這些例子中,有某些理由讓我們認為這是確實的,但實際上我們沒辦法去確定真的會這樣發生。當我們在基督宗教中說「信德」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的意思。
信德是一個內在的亮光,它從天主而來,並觸碰到我們的心,推動我們去認出祂的臨在和祂的作為。例如:在一個傳教區中,每當一個人透過傳教士的工作而認識了基督宗教,他可能因為所聽到的而感到很有興趣,感到讚嘆。天主光照他並使他感受到一切都非常美,感到這一切真的為他的生命帶來意義,讓他發現這個或許他一直在尋找卻沒有找到的意義。這個人並不只是聽到一段有道理的訊息,而更是獲得某種讓他感到快樂、幸福的亮光,因為他看到了一些可能他此前認為並不存在的新視野。因此他喜樂地接受他所聽到的生命意義,這個意義向他講述天主和一份偉大的愛,因此他確知,他自身存在的關鍵是在天主那裏,在那位創造了他的天主,愛他的天主,並召叫他獲得救恩的天主那裏。這種亮光是一種恩賜,是天主的恩寵,而回應這種亮光使得靈魂能夠獲得豐收,而這就是信德。
因此,信德同時是神聖的,也是人性的。它是在靈魂中運作的天主行動,而同時也是人對這天主行動的開放:對啟示自己的天主的歸屬與臣服。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如此總結:「為達成這種信德,需要天主聖寵的引導和幫助,並需要聖神的內在助佑。聖神感動人心,使人歸向天主,開人心目,並賞賜人人信服真理的甘飴」(《啟示憲章》第5號)。
就其人性的層面而言,信德是人性的行為,是一個自由的行為。事實上,傳教士的同樣一個講道可能使一些人感動而發出信德的行動,而對另一些人則不是如此。天主認識人心,依照每個人的內在條件去光照人,而人也總是有能力自由地接受或拒絕天主慈愛的邀請去接受或拒絕耶穌作為他生命之主。然而,後者卻使得他置身於危險境地,可能因此失去此世和永恆的福樂。
此外,信德也是一個信任的行為,因為人接受天主的帶領,也就接受了基督是主,以祂的恩寵指出自由與生命的道路。相信就是喜樂地將自己交付給天主為每一個人準備的眷顧計畫,這計畫也帶領每個人在耶穌基督內如同天主的好子女一般去生活。信德也使我們信賴天主,就如聖祖亞巴郎,就如童貞聖母瑪利亞一樣地去信賴天主。
基本閱讀
《天主教教理》第50-73號。
教宗方濟各,通諭《信德之光》。
本篤十六世,《信德年:什麼是信德?》普通覲見,2012年10月24日
本篤十六世,《信德年:啟示的階段》,普通覲見,2012年12月5日
推薦閱讀
C. Izquierdo Urbina, et al., Voz Revelación, en Diccionario de teología, EUNSA, Pamplona 2006, p. 864ss.
J. Burgraff, Teología fundamental. Manual de iniciación, Rialp, Madrid 2007, caps. III y VII.
本篤十六世,普通覲見,2012年10月5日
[1] 本篤十六世,普通覲見,201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