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工作也要成為祈禱,變成和天父的交談。』(聖施禮華《天主之友》64)
耶穌基督教導我們,為了得救,我們必須遵守十誡。十誡表達出自然道德律的核心部分。第一誡是雙重的:愛天主、及為愛天主而愛近人。
「天主是愛」(若一4:8),而且祂的愛是產生果實的。祂把每一個新人的出生與一男一女之間的一種獨特的、愛情的行為連結起來,使人類也分享祂的多產性
基督就是真理。靠著基督的恩寵,基督徒能夠依照真理而生活。
第七誡禁止不義地拿走或扣留他人的財物,以及造成他人財物上的任何損失。
個人的本罪是「違反天主永恆法律的一句話,一個行動,或一個願望。」
「人的生命是神聖的,因為,生命自一開始就含有天主的創造行動,並與造物主常保持著特殊的關係。」新修訂並增添教宗方濟各最近就教會有關死刑的教導所作出的澄清。
第九誡助人去在思想和慾念上活出潔德;而第十誡則助人去在思想和慾念上輕看世物。
藉著瑪利亞和若瑟的婚姻,人類的歷史進入了她的終極時刻。「瑪利亞的一生」系列的第四章是他們結婚的一幕。
在四旬期的開始,范康仁蒙席邀請我們透過神貧的方式,如禁食,來尋找基督。
天主的語言比我們的語言豐富得多。祂能以多種不同的方式、言語和行動與我們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