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源自天主的愛,在愛德中增長

基督信仰的自由觀不在於遠離他人,將他們視為限制我們行動的煩惱,而是要在一個團體内愛自己的近人。

自由不是“放蕩”、隨從個人意願和自私衝動,而是彼此服事:“在服事中我們成為自由的人”。教宗方濟各10月20日上午在保祿六世大廳主持的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中强調了上述思想。這次要理講授仍然以《迦拉達人書》為主題,保祿宗徒在書中闡明,自由絕不是“放縱肉慾的藉口”(參:迦五13-14)。

教宗說,保祿宗徒以這封書信逐次“為我們引入信仰的重大新意”。事實上,我們藉著聖洗聖事領受了一個“新生命”,蒙受成為天主子女的最大恩典。因此,我們從一種守教規的信仰轉化為生活的信仰,把與天主和與兄弟姐妹共融的生活,即愛德的生活置於中心。我們再一次面對福音的悖論:“藉著服事,而非隨心所欲,我們成為自由的人”。教宗在此再次提出耶穌為門徒們洗脚的典範。

“沒有愛就沒有自由。隨心所欲的自由不是自由,因為它只考慮自己,不結果實。唯有藉著愛:這是使我們獲得自由的基督的愛,而且這愛將我們從最險惡的奴役,我們的自我中解放出來;可見,自由隨著愛而增長。但要當心:這不是内心情感的愛,也非虛構的愛,更不是尋求僅是那我們喜歡和願意的激情:不是憑著這些,而是憑著我們在基督身上看到的愛,行愛德:這才真是自由和獲得釋放的愛。”

教宗因此强調,當我們順從本能,沒有善用我們的自由,我們就會感到莫大的空虛,這只不過是 “一種競技場的自由”。教宗引用聖保祿的另一封書信,這位宗徒對那種誤認自由、以為一切都可行的人回答說:“凡事都可行,但不全有益!”(格前十23)他還勉勵“人不要只求自己的利益,也該求別人的利益”(同上,24)。教宗說,“這是揭穿任何一種自私的自由的規律”。誰若試圖把自由簡化為只是隨從自己的愛好,保祿就把愛的需求放在前面。

“使他人和我們自己獲得自由的,唯獨是那由愛來引領的自由,它懂得聆聽卻不强令,懂得去愛卻不逼迫,建設而不摧毀,不為自己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善待他們而不謀求自己的益處。總之,若自由不是為了服事,若自由不是為善服務,就會荒廢而不結果實。若自由不是為善服務,就不結果實。相反地,在愛激勵下的自由會走向窮人,在他們的面容上看到基督的面容。”

的確,保祿談到其他宗徒授予他傳福音的自由時,强調他們只吩咐他記住窮人。教宗說,“這就是說,你作為宣講者的自由應是為他人服務的自由,不是為了你的自由,做你喜歡做的事”。教宗因此强調自由的團體而非個人的幅度,在這歷史時刻需要重新予以發現。

“然而,我們知道,關於自由流行最廣的一個現代觀念正是‘你的自由一開始,我的自由就結束’。但這話缺少關係!是一種個人主義的觀點。相反地,誰若蒙受了耶穌所行的釋放的恩典,就不會認為自由在於遠離他人,將他們視為煩惱,他就不能看著人將自己隱蔽起來,而總應進入一個團體。社會幅度對基督徒而言極其重要,這使他們關注公益,而不是私人利益。”

教宗最後表示,疫情讓我們認識到我們需要相互幫助,我們該當相信,別人不是我的自由的阻礙,而是我完全實現自由的機遇,“因為我們的自由源自天主的愛,在愛德中增長”。


(梵蒂岡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