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題:基督降生成人

基督降生成人是指天主聖三的第二位聖子取了人性,同時又保存了祂的天主性。它是天主對人類的愛情的最崇高的表示。

1. 基督降生成人這項工程

天主第二位聖子攝取了人性,是天主聖三的共同行動。天主降生成人是指聖子降生成人,而非聖父、也非聖神降生成人。然而,降生成人是天主聖三的共同行為。在聖經中有時將其歸於天主聖父(希10:5;迦4:4),有時將其歸於聖子(斐2:7),有時歸於天主聖神(路1:35;瑪1:20),由此強調降生成人這個奧跡是天主聖三所共同做的、獨一無二的工程。聖奧斯定解釋說:「瑪利亞懷孕生子是天主聖三的工程,因為聖三的行動從不分離」。 [1] 它是天主聖三的一項對外的行動(ad extra),其效果見於天主之外,見於受造物上。所以它是天主的三個位格共同進行的工程,因為天主只有一個,且是唯一的,也就是天主的無限德能(參閱天主教教理,258)。

聖言降生成人這一個奧跡絕不影響天主的自由,因為天主其實可以決定聖言不要攝取人性,或是決定由天主的另一個位格來降生成人。雖然天主的自由是無限的,但是這並非意味祂的任何決定會是專斷任意的,也不否定祂的行動的動機是愛。故此,神學家們一直所探究的是天主在救恩工程中的各種決定的『合宜性』,藉此試圖窺看這些決定的內在連貫性,而非祂的各項行動的必須性。

2. 童貞瑪利亞,天主之母

童貞聖母瑪利亞自太初就被預定了做救主的母親,完成聖言降生成人的計劃:「在基督的奧跡內,她甚至『在世界創造之前』就已臨在,因為她是父『選擇』作為祂的子降生中的母親。況且,子與父一齊選擇了她,永遠將她託付給聖德的聖神。」[2] 天主在揀選瑪利亞時也尊重她的自由,因為「仁慈的天父願意聖子在降生成人之前,先取得那已被預定為母親者的同意。這樣正如過去是一位女人促成了死亡,同樣也是一位女人促成了生命的來臨(教會憲章,56;也參閱教會憲章,61)」(天主教教理,488)。所以,教會的教父們自古以來就視聖母瑪利亞為「新厄娃」。

「為能成為救主之母,瑪利亞『從天主那裡,領有各種相稱於這項崇高職位的恩賜』(教會憲章,56)」(天主教教理,490)。在聖子降生成人之前,加俾額爾天使到來給她報告喜訊,向她請安說:「充滿恩寵者」(路1:28)。就是說,瑪利亞此時因著對天主恩寵的回應,已經是滿被聖寵了。她在天主眼中蒙受的寵倖,給她做好準備去作為救主的童貞母親。瑪利亞完全地被天主的恩寵所佔有,使她能夠自由地接受天主的召選(參閱天主教教理,490)。如此,「由於同意了天主的話,瑪利亞成了耶穌的母親,全心接受了天主救世的旨意,不受任何罪惡的阻礙,並整個獻身於她的聖子和其事業,與祂一起,在祂權下,藉全能天主的恩寵,為救贖的奧跡服務」(參閱教會憲章56)」(天主教教理,494)。「東方傳統的教父們稱天主之母為『全然聖善的』(Panagia),尊崇她為『沒有絲毫罪污,好像被聖神塑成的一個全新的受造物』(參閱教會憲章,56)。聖母瑪利亞因天主的恩寵,在她的一生中,從未犯過任何本罪」(天主教教理,493)。

聖母瑪利亞在她受孕時就已經蒙受了救贖:「這就是教宗比約九世於1854年所宣佈的始胎無染原罪的信條:『榮福童貞瑪利亞,曾因全能天主的聖寵和特恩,看在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功績分上,在其受孕之始就被保護,未受原罪的任何污染』(DS 2803)」(天主教教理,491)。瑪利亞的始胎無染原罪是天主無償之愛的展示,因為這全是由天主的主動,不是由於瑪利亞的而是基督的功德。的確,「瑪利亞在『受孕之始便賦有的這些獨特的聖德光輝』(教會憲章,56),完全是來自基督;她是『因自己聖子的功勞,奇妙地獲得了救贖之恩』(教會憲章,53)。」(天主教教理,492)

聖母瑪利亞是天主之母:「瑪利亞藉聖神的工作所懷孕成人的,並且按肉身而言,真實地成了她兒子的那一位,就是聖父的永生之子、聖三的第二位。教會承認瑪利亞確實是『天主之母』(Theotokos)」(天主教教理,495)。她所生育的不是聖言的天主性,而是祂人性的身體,並與天主所創造的人性靈魂所結合,一如所有的人一樣,形成人的自然本性,且立時為天主聖言所攫取。

聖母瑪利亞一直保持著童貞。自初期開始,教會在信經內和所舉行的禮儀中「慶祝瑪利亞為『終身童貞』(參閱教會憲章,52)」(天主教教理,499;也參閱天主教教理,496-507)。教會的這一項信仰反映在一句古老的說法中:她在分娩耶穌之前、之中和之後都是童貞之身。自始「教會就宣認耶穌是只因聖神的能力,在童貞瑪利亞的胎中受孕,並肯定這事的具體狀況;耶穌是『非由男人精子,而是藉聖神之功(Absque semine ex Spiritu Sancto)』所受孕的(拉特朗大公會議,649;DS 503),也就是說,沒有人的因素,完全是聖神的能力」(天主教教理,496)。瑪利亞在生產的過程中仍保持這童貞,因為「生產無損她的童貞,正如受孕也無損她的童貞一樣 …。耶穌基督以令人驚奇的方式生於童貞之身」。 [3] 的確,「基督的誕生『並未損害她童貞的完整,反而予以聖化』(教會憲章,57)」(天主教教理,499)。瑪利亞在分娩以後,仍然永遠地保持了完整的童貞。教父們在詮釋福音的教訓和回應反對的聲音時,一直都肯定這一事實。它顯示出瑪利亞對天主救贖計劃的完全的、絕對的交付。聖巴西略總結道:「愛天主的人根本不會聽說,天主的母親在某個時刻不再是一個童貞女。」[4]

聖母瑪利亞被榮召升天。「被保留未染絲毫原罪污點的無玷童貞聖母,在結束了人間生活的過程後,身靈一同蒙召升天,被上主榮擢為宇宙之后,使她和她的聖子 —— 萬君之主、罪惡與死亡的征服者,更形相似。」[5] 至聖童貞聖母瑪榮召升天,是基督徒復活的先聲(參閱天主教教理,966)。瑪利亞的王后地位,建基於她天主之母的身份,以及她與耶穌的救世工程的緊密聯合之上。[6]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教宗比約十二世欽定了「瑪利亞母皇」這個節日。[7]

瑪利亞是救主耶穌之母。因此,她神聖的母性,也為人類的得救而與救主耶穌合作:「瑪利亞以亞當女兒的身份,同意了上主的話而成為耶穌的母親;她以全部心靈,又不為絲毫罪惡所阻,接受了上主的救世旨意,作為主的婢女,她將自己全盤奉獻給她的兒子和祂的事業,在祂手下,和祂一起,由於全能的聖寵,來為救贖的奧跡服務。所以教父們認為聖母並不僅是天主手中一個消極被動的工具,而是通過她自由的信德和服從,成為天主救人的事業的合作者」。[8]

這一個為人類的得救而與救主耶穌的合作,同樣展示在她的神聖的母性中。瑪利亞是新厄娃。在恩寵的境界中,她是人類真正的母親,因為藉著她這個合作,才誕生出信友的恩寵生命和靈性成長:瑪利亞「以服從、信德、希望和熾熱的愛情和救主超絕地合作,為重建人靈的超性生命。因此,在聖寵的境界內,聖母是我們的母親」[9] (參閱天主教教理,968)。瑪利亞也是中保,而且她那母性的中保總是隸屬於基督的唯一中保內,由她在世上接受天使傳報時的「爾旨承行」(fiat)那一刻開始,一直延續到現今及永遠,因為「她升天以後,猶未放棄她這項救世的職分。而以她頻頻的轉求,繼續為我們獲取永生的恩惠。… 因此榮福童貞在教會內被稱為保護人、輔佐者、援助者、中保」。[10] (參閱天主教教理,969)

聖母瑪利亞是教會的典型與模範。「她成了教會信德與愛德的模範。因此,她被『尊為教會最崇高、最卓越的成員』(教會憲章,53),她甚至是教會『典型』(typus)(教會憲章,63)的實現」(天主教教理,967)。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教宗聖保祿六世隆重宣佈聖母瑪利亞為教會之母,以更顯明的方式來強調童貞聖母瑪利亞在所有基督徒中所扮演的母性職分。[11]

由上所述,我們不難理解,教會對至聖童貞瑪利亞的敬禮,是基督徒欽崇天主的一個內在要素。[12] 「榮福童貞『理當受到教會特別的崇敬。從很古老的時代,榮福童貞已被尊以『天主之母』的榮銜,信友們在一切危難急需中,都呼求投奔她的護佑。… 對聖母的敬禮 … 雖具有絕無僅有的特徵,但對降生的聖言,對聖父及聖神的欽崇禮,仍然有本質上的區別,而且特別能促進這項欽崇禮。』[13] 教會對聖母的敬禮包括敬禮天主之母的禮儀慶節以及敬禮聖母的經文,例如:玫瑰經的內容是『整部福音的撮要。』」(天主教教理,971)

3. 基督降生成人的預像和預言

在先前的一個課題,我們討論到原祖亞當厄娃犯罪以後,天主並未拋棄人類,反而給人類許下了一個救主(參閱創3:15;也參閱天主教教理,410)。

在人犯了原罪和天主給人類許諾了救恩之後,天主主動與人類再次建立盟約:首先是在洪水滅世之後與諾厄(參閱創9-10章),更特別的是之後與亞巴郎所立的約(參閱創15-17章),許給了亞巴郎眾多的後裔並將會被天主立為一個偉大的民族,又賜給他一塊新的土地,以及將來有一天萬民將因這個民族而受祝福。之後,這一個盟約又與依撒格(參閱創26:2-5)和雅各伯(參閱創28:12-15;35:9-12)重新制定。在整部舊約中,天主與梅瑟所定立的盟約,成為了這個盟約的最高峰的表達(參閱出6:2-8;及出19-34章)。

在天主與以色列子民的關係史上,納堂先知的預言是一個重要的時刻(參閱撒下7:7-15)。它預告了默西亞將出自達味的後裔;祂將統治各個民族,不只是以色列民族。關於默西亞,其他的預言說明了祂將會降生於白冷(參閱米5:1);祂屬於達味的家族(參閱依11:1;耶23:5);祂將會被起名叫「厄瑪奴耳」,意思是天主與我們同在(參閱依7:14);祂要被稱為「神奇的謀士、強有力的天主、永遠之父、和平之王」(依9:5),等等。除了這些預言默西亞作為國王和出自達味家族的聖經章節外,還有另外同樣以預言的方式揭示默西亞的救贖使命的記述:祂將被稱為上主的僕人、受苦的僕人;祂的身體將會承擔起和解與和平的使命(參閱弗2:14-18;依42:1-7,49:1-9,50:4-9,52:13-53:12)。在此背景下,達尼爾先知七章13-14節關於人子的描述極為重要:祂將會神奇地,以謙卑和俯就來克服人性的軟弱,永遠地重塑默西亞王國。(參閱天主教教理,440)

舊約中主要的救主的「形象」有:無辜被害的亞伯爾、默基瑟德大司祭的祭獻、依撒格的被祭獻、被弟兄出賣的若瑟、逾越節被宰殺的羔羊、梅瑟在曠野中舉起的銅蛇、和約納先知。

4. 基督的名字和稱謂

歷代的神學家和靈修學家們給予基督的名字和稱謂有許多。有些是出自舊約,有些出自新約。有些是耶穌自己也使用過的或祂接受了的,有些是教會在不同世代中採用的。這裡我們要探討的是那些比較重要和慣用的。

耶穌(參閱天主教教理,430-435):在希伯來文中意思是「天主拯救」:「天使加俾額爾在預報救主誕生時,說祂的名字要叫耶穌,這名字同時表達了祂的身分和使命」(天主教教理,430)。意即祂是降生成人的天主聖子,為「把祂的民族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瑪1:21)。耶穌這一名字 「意味著天主自己的名字臨現在祂降生成人的聖子身上,好能普遍而確實地補贖罪過。這是唯一能夠帶來救恩的神聖名字,而且能被眾人呼求,因為藉著降生,祂已與眾人結合」(天主教教理,432)。耶穌這個聖名,是基督徒祈禱的核心(參閱天主教教理,435)。

基督(參閱天主教教理,436-440):是希伯來文「默西亞」的希臘文翻譯,意思是「受傅油者」。它之所以成為一個適合耶穌的名字,是因為「耶穌完全實現了這詞所表達的神聖使命。在以色列,那些為執行天主賦予的使命而奉獻於主的人,才因天主的名而被傅油」(天主教教理,436)。這裡所指被傅油的,是那些以色列的君王和司祭們,例外地也是先知們。而把默西亞這個名字用在耶穌身上是完全適合,因為祂是天主派遣來永遠地重建天國的。耶穌以其司祭、先知和君王的三重功能,實現了以色列對默西亞的企望(參閱天主教教理,436)。耶穌「接受了祂應得的默西亞名號,但有某種保留,因為當時一部分的人,用一種過分人性的觀念去看此名號(瑪22:41-46),主要是政治性的觀念(若6:15;路24:21)」。(天主教教理,439)

耶穌基督是天主的唯一聖子(參閱天主教教理,441-445)。耶穌與天主聖父的父子關係,與我們跟聖父的、被收納的父子關係是有所不同的。它是一個本性的、自然的父子關係,意即「耶穌基督與天主聖父的唯一及永遠的關係:祂是聖父的獨生子(參閱若1:14、18;3:16、18),祂本身也是天主(參閱若1:1)。要成為基督徒,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是天主子(參閱宗8:37;若一2:23)」(天主教教理,454)。福音「敘述了在兩個隆重的時刻:基督受洗和顯聖容時,聽到了父的聲音,稱祂為自己的『愛子』(瑪3:17;17:5)。耶穌自稱為『天主的獨生子』(若3:16),並用這稱號肯定祂先前存在的永恆性。」(天主教教理,444)

(參閱天主教教理,446-451):「在舊約經書的希臘文譯本中,天主啟示給梅瑟(參閱出3:14)的那個無可言喻的希伯來文名字『雅威』(YHWH),譯成了『Kyrios』,『主』。由那時起,『主』就成了最通用的名字,來表示以色列的天主的神性。新約利用『主』的這個圓滿意義的名字稱呼父,但新穎的是,也用它來稱呼耶穌,藉以承認祂是天主(參閱格前2:8)」(天主教教理,446)。教會用這個屬神的名字「主」來稱呼耶穌,「在初期的信仰宣辭(宗2:34-36)一開始就確認: 天主父應享有的德能、尊崇和光榮,也適合於耶穌(參閱羅9:5;鐸2:13;默5:13),因為祂『具有天主的形體』(斐2:6),而聖父也顯示了耶穌這種尊威,使祂從死者中復活,並在自己的光榮中顯揚祂(參閱羅10:9;格前12:3;斐2:11)」(天主教教理,449)。基督徒的祈禱,無論是禮儀還是個人的,也以「主」的名號作為特色(參閱天主教教理,451)。

5. 基督是天主與人之間唯一的且完美的中保。祂是導師、司祭和君王

「耶穌基督在其唯一的天主性位格中,是真天主又是真人;為這緣故,祂是天主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天主教教理,480)。新約中論及基督的中保使命,最深刻的表達就是在弟茂德前書中:「因為天主只有一個 ,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祂奉獻了自己,為眾人作贖價」(弟前2:5)。這裡說出了基督是中保以及祂作為中保所做的。致希伯來人書把基督看作一個新約的中保(參閱希8:6;9:15;12:24)。耶穌基督是中保,因為祂是完美的天主和完美的人,但祂是因著祂的人性、並在祂的人性中內做中保的。這些新約的篇章指出,基督是先知和真理的啟示者,是大司祭,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的主。但是這並非三個不同的職務,而是基督作為唯一的中保的救世使命中三個不同的方面。

基督是申命紀中預言的先知(18:18)。人們也把耶穌看作一個先知(參閱瑪16:14;谷6:14-16;路24:19)。致希伯來人書在開篇伊始就標誌性地指出了這一點。但是基督不只是一個先知:祂就是那位「導師」,意思是說,祂是以自己的權威來教導眾人的,一種在祂以前不為人所知的、使聆聽祂的群眾感到驚奇的權威。耶穌的教導至高無上,因為祂的教導建基於祂是天主同時又是人。耶穌不僅僅教導真理。祂就是真理、成為血肉而有型可見的真理。基督,聖父的永恆聖言,「是聖父的唯一、完美及決定性的聖言,天父藉祂說了一切,除祂以外將不再有其他的話」(天主教教理,65)。基督的訓導是最終的,意即,天主在人類歷史的整個過程中所要賜給人類的啟示,已經在基督身上得到了最終的實現。

基督是司祭。耶穌基督的中保角色是司祭性的。致希伯來人書就以基督為司祭作為一個主題,並且指出了基督就是新約中的大司祭,「『為按照默基瑟德品位的大司祭』(希5:10),『聖善的、無辜的、無玷的』(希7:26)」(天主教教理,1544)。正如基督的祭獻 —— 死於十字架 —— 是獨一無二的,因為祭獻者與祭品二合為一,有著無限的功效,祂的司祭職也是獨一無二的。祂既是唯一的祭品,同時也是唯一的司祭。舊約中的祭獻僅是基督的祭獻的一個預像。這些祭獻之有其價值,正是因為它預像了基督的祭獻。基督的司祭職是永恆的司祭職。神職人員和平信徒所分享的司祭職,既不附加、也不減少基督的司祭職(參閱天主教教理,1544-1547)。

基督是君王。祂不僅以天主的身分,也以人的身分作為君王。基督的王權是祂作為救贖人類的中保的一個基本層面。基督救贖世界,是因為祂確實有能力救贖世界。教會的信仰承認基督的王權,並在信經中重複加俾額爾天使對瑪利亞所傳的話(參閱路1:32-33),宣認「祂的神國萬世無疆」。基督君王的尊位在舊約中已經被預示了(參閱詠2:6;依7:6;11:1-9;達7:14)。然而,基督少有談及祂的君王職位,因為在當時猶太人中流行的思想是一個現世的、物質的默西亞王國。但在面對比拉多的提問時,祂隆重地承認:「你說的是,我是君王」(若18:37)。基督的君王尊位不是比喻性的,而是實在的。它也包括制訂法律和審判罪人的權力。祂的王位是建基於祂是降生成人的聖言和祂是我們的救主之上的。[14] 祂的王國是屬於精神性的、是永恆的。它是一個聖德和正義、愛、真理與和平的王國。[15] 基督以死於十字架和復活,並藉此吸引萬民歸向祂來執行其王權,(參閱若12:32)。基督,君王與全宇宙的主,成為了大眾的僕役,祂來「不是來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瑪20:28)」(天主教教理,786)。所有基督徒都「參與基督這三重職務,並承受由此產生的使命和服務的責任。」(天主教教理,783)

6. 基督的一生都是含有救贖的功效

論及到基督的生平,「信經只談及降生奧跡(降孕及誕生)和逾越奧越奧跡(受難、被釘、死亡、埋葬、下降陰府、復活及升天)。對耶穌的隱居生活和公開生活的奧跡,則並未明確地提及,然而有關耶穌降生和逾越的信仰條文,能夠闡明基督的整個塵世生活。」(天主教教理,512)

基督的一生都是含有救贖的功效。祂任何一個人性的行動都具有超越人性的拯救價值。甚至在祂的最簡單的、表面上看起來無足輕重的行動,都是踐行祂做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且具有實效,因為它們都是降生成人的聖言的行動。聖施禮華對這一點有深刻的理解。他教導我們要將世界上所有的道路轉變為可以聖化每一個人的神聖道路:「當時間到了的那天,為完成這使命 …,一個嬰兒誕生在白冷。祂是世界的救主。在祂開口說話之前,祂早已先用行動愛了世界。祂沒有帶來什麼魔術秘訣,因為祂所要提供的救恩,必須滲透人心而來。那祂開宗明義,首先做了些什麼呢?祂嘻笑啼哭睡覺,毫無自衛能力。祂雖為降生的天主,卻與嬰兒無異。祂這樣做,正是讓我們能愛祂,讓我們能學習把祂抱在懷裡。」[16]

基督在納匝肋所過的隱居生活,不單只是為了祂日後的公開宣講而做準備,而且也是真正的、富有救贖意義的行動,並指向著逾越奧跡在他日的滿全。在耶穌的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是與常人一樣地渡過:在納匝肋的日常家庭生活與工作。這一點其實有著極大的神學意義。於是,納匝肋就成為了家庭生活的一課,成為了工作的一課。[17] 基督也以祂在隱居生活中的勞作來進行拯救世人這個事工,且給基督徒和千萬善心人士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賦予了一個在救恩史中非常神性的意義:「耶穌曾像我們一樣過生活長大,象徵人的存在和一切日常活動,都具有它超然的意義」。[18]

José Antonio Riestra

基本參考文獻:

  • 《天主教教理》,484-570,720-726,963-975
  • 教宗本篤十六世,若瑟拉辛格 《納匝肋人耶穌》,前言和第十章

建議閲讀文獻:

  • J. L. Bastero, Mary, Mother of the Redeemer: A Mariology Textbook, Four Courts Press, 2006
  • F. Ocáriz, L. F. Mateo Seco and J. A. Riestra, The Mystery of Jesus Christ: A Christology and Soteriology Textbook, trans. Michael Adams and James Gavigan. Portland, OR: Four Courts Press, 1994

註腳:


[1] 聖奧斯定,《論天主聖三》,2,5,9;參閱拉特朗第四次大公會議,DS 801

[2]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1987年3月25日《救主之母》通諭,8;參閱:教宗比約九世,Ineffabilis Deus;教宗比约十二世,Munificentissimus Deus,AAS 42(1950)9768;教宗聖保祿六世,《對瑪利亞的敬禮》宗徒勸諭,25;《天主教法典》,488。

[3] 大聖良教宗,Lectis dilectionis tuae,DS 291-294.

[4] 聖巴西略,In Christi generationem,5.

[5]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會憲章》,59;參閱教宗比約十二世1950年宣布瑪利亞榮召升天的信理,DS 3903.

[6] 參閱教宗比約十二世,1954年10月11日Ad Coeli Reginam通諭,AAS 46(1954)625-640

[7] 參閱AAS 46(1954)662-666

[8]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會憲章》,56

[9] 同上,61

[10] 同上,62

[11] 參閱AAS 56(1964)1015-1016

[12] 參閱教宗聖保祿六世,《對瑪利亞的敬禮》宗徒勸諭,56

[13]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會憲章》,66.

[14] 參閱教宗比约十一世,1925年11月11日Quas Primas通諭,AS 17(195)599

[15] 參閱羅馬彌撒經書,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彌撒的頌謝詞。

[16] 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36

[17] 參閱教宗聖保祿六世,1964年1月5日在納匝肋的講話: Insegnamenti di Paolo VI 2 (1964) 25

[18] 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