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課題:聖體聖事(三)

對基督真實臨在於聖體聖事的信仰,使教會在彌撒內外均對聖體作出朝拜。

1. 聖體的真正臨在

彌撒聖祭時,基督的位格以奧秘、超性、獨特的方式親臨—聖言成了血肉,祂為整個世界的救贖曾被釘,死亡和復活。此道理源自建立聖體聖事時,耶穌明認奉獻的禮品就是祂的體和血(「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即與聖言不可分割的物質存有,因此亦即祂完整的位格。

基督耶穌以多種方式臨在於教會內:祂的說話、信徒祈禱之時(參 瑪18:20)、在貧病者身上、在囚人士(參 瑪25:31-46)、在聖事中,特別在公務司祭身上。但最重要的是祂臨在於聖體聖事中(參 《天主教教理》,1373)。

甚麼使基督在聖體聖事中的臨在如此獨特呢?因為至聖聖體是真正地、真實地、實體地蘊藏著主耶穌基督的體血、靈魂和天主性。祂是真人真天主,由童貞瑪利亞所生,死在十字架上,現在於天國裏,坐在聖父的右邊。「我們稱這種臨在為真實的,這說法並非是排他性的,好似其他的臨在是不真實的;但這臨在是最卓越的,因為它是實體的臨在,而且既是天主、又是人的基督整個地藉此臨現」(《天主教教理》,1374)

「實體」一詞嘗試刻劃一個事實,即基督的位格臨在於聖體中。這不單是一個「形象」,象徵基督,或幫助我們記起基督,而祂卻臨在天國,或在另一處。這也不是一個「記號」,透個此記號我們能得到來自基督的「救贖的力量」—恩寵。聖體聖事—雖然在餅酒的形下—卻是客觀的臨在,是真實的存有,基督體血的實體,即其整個的人性,並與天主性不可分割地結合一起。

因此,在此聖事內,基督真實的身體和真實的血「接聖多瑪斯說:『不能靠感官,而只能靠信德來理解這種臨在;但信德卻要依靠天主的權威』」(《天主教教理》,1381)聖多瑪斯所著的聖詠《我虔誠欽祟祢》清楚地表達了這信仰:我想看祢、摸祢、嘗祢,但都難以履及,唯能聆聽祢的話語,覺得無比甘飴。我相信天主聖子所說的一切,盡屬真理;沒有任何事物,可與此真理之言相比。(Visus, tactus, gustus, in Te fallitur / Sed audito solo tuto creditur. / Credo quidquid dixit Dei Filius / Nil hoc verbo Veritatis verius。)

2. 實體轉變

基督在聖體內真正和實體的臨在要求非常規、超性和獨特的轉變。這轉變是基於主那句非常清楚的說話:「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你們都由其中喝吧!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瑪26:26-28)。這話要求餅酒不再為餅酒,而轉變為基督的體血,因為沒有一件事物能同時是兩件不同的事物,餅不能同時是基督的體,酒不能同時是基督的血。

如《天主教教理》所教導:「特倫多大公會議綜合天主教的信仰,聲明說:『因為我們的救主基督說過,祂在麵餅形內所奉獻的,真是祂自己的身體。所以,教會一直確信,如今在這神聖大公會議,再度予以宣布:藉著餅與酒的被祝聖,餅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我主基督身體的實體;酒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祂寶血的實體。這種轉變,天主教會恰當地、正確地稱之為餅酒的實體轉變(transubstantiation)』」(《天主教教理》,1376)。然而,餅酒的外形,即聖體聖事的形,並沒改變。

雖然感官上認知的是餅酒的外形,但信德的光使我們知道隱藏在聖體聖事的形下的,是我們主體血的實體。因著餅那聖事外形的保留,我們可以說,基督的身體,祂整個的位格,真正地臨在於祭台上,或在聖體盅內,或在聖體櫃內。

3. 聖體臨在的特性

基督在聖體聖事中的臨在模式,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奧蹟。按天主教的信仰,耶穌基督聯同祂那光榮的身體,整個地臨在於餅形和酒形之內,並臨在於由餅形和酒形分出來的每一份之內,因此,擘餅並不把基督分開。(參 《天主教教理》,1377)。[1] 這是一個獨特的臨在,是不可見的和無形的,同時是長久的。因為一旦祝聖了,祝聖的餅酒形持續多久,基督的臨在就持續多久。

4. 聖體聖事的敬禮

對基督真實臨在於聖體聖事的信仰,帶領教會發展出對至聖聖事欽崇的敬禮,有彌撒內的(因此教會要求在祝聖了的餅酒形前應單膝下跪,或作深鞠躬),也有彌撒外的:以極度的謹慎保存聖體於聖體櫃內、以隆重的敬禮方式展示於信友前、舉行聖體遊行等。(參 《天主教教理》,1378)

保存至聖聖事於聖體櫃內的原因:[2]

─主要為使病人或其他未能到教堂參與彌撒的信友能領受聖體;

─也為使教會能朝拜聖體聖事內的天主,我們的主(特別是恭迎至聖聖事、聖體降福、在基督聖體聖血節舉行的聖體遊行等);

─信友亦能藉頻繁的探訪,經常在聖體聖事內朝拜我主。如聖若望保祿二世所言:「讓我們更慷慨的在朝拜聖體,和在充滿信德的默觀中與祂相遇,並準備好為世界的錯誤和罪過履行補贖。願我們的朝拜永不停止。」[3]

教會有兩個偉大的禮儀慶節(節日),以特別的方式慶祝這神聖的奧蹟:聖週四—紀念聖體聖事和聖秩聖事的建立,及基督聖體聖血節—基督體血的節日,特別為朝拜和默觀聖體內的我主而訂定。

5. 聖體聖事,教會的逾越宴會

5.1 為甚麼聖體聖事是教會的逾越宴會?

「感恩祭是逾越的宴會,藉此,基督以聖事的方式實現祂的逾越,(祂藉其苦難、死亡、復活和光榮升天由此世逾越至天父那裡)[4] 把祂的體血賜給我們作飲食,使我們在祂的祭獻中與祂結合,並與其他信徒結合一體。」(《天主教教理簡編》,287)

5.2 聖體聖事的慶祝和與基督的共融

「彌撒是祭獻性的紀念──在它內延續十字架的祭獻,同時也是領受主的體血的神聖宴會,兩者是不可分的。然而,感恩祭獻的慶典,全是為指向信友藉著領聖體與基督親密結合。領聖體,就是接受基督本身;祂曾為我們犧牲自己。」(《天主教教理》,1382)

由基督建立的神聖的共融(領聖體)(你們大家拿去吃……你們大家拿去喝……瑪26:26-28。參 谷14:22-24;路22:14-20;格前11:23-26)成為了感恩慶典的基本結構。只有當信友領受基督作為永生之糧,祂為我們而使自己成為食糧一事才找到其最深的意義,祂建立的紀念才得實現。[5] 因此教會熱切地鼓勵參與彌撒聖祭的人,在滿全了領聖體的必要條件時,領受聖體聖事。[6]

5.3 領聖體的必要

耶穌給我們聖體聖事時,說明這食物不只有用,且為門徒獲得生命是必要的。「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若6:53)

正如一般的食物使我們維生,使我們在此世得到力量,聖體也同樣堅強我們藉聖洗而獲得的在基督內的生命,並使我們在此世得到力量,忠於我主,直至抵達父家。教父視天使給予厄里亞的餅為聖體的「象徵」或預象(列上19:1-8)。厄里亞得此恩賜後,恢復了力量,並能履行天主的使命。

因此,聖體聖事不只為了參與更多教會使命的信友是必要的,卻為所有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只有那些以基督生命滋養自己的人,才能活在基督內,並宣揚祂的福音。

基督徒應常有領受聖體的意欲,正如我們常有意欲在此世獲取生命的最終目的一樣。領受聖體的意欲,明顯的或至少含蓄的,為得救恩是必須的。

而且,為已能運用理智的信友,實領聖體因教會法的規定而成了必須的。『教會規定信友「應該在主日和慶節參與神聖禮儀 (彌撒)』,並以和好聖事做準備,每年至少領受感恩 (聖體)聖事一次。如果可能的話,就在復活期內履行。」(《天主教教理》,1389)教會法所訂定的只是最低要求,如要建立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是遠不足夠的。因此,「教會積極鼓勵信友在主日和慶節,或更經常地,甚至是每日都領受感恩 (聖體)聖事。」(同上)。

5.4 聖體聖事的分施人

聖體的職權分施人是主教、司鐸,或執事。[7] 正式任命的輔祭員則是固定的非常務分施人。[8] 教區主教可按信友的牧靈益處,委派其它信友為非常務送聖體員,在沒有司鐸、執事或輔祭員的情況下協助分送聖體。[9]

「信友不可自己取聖體或聖爵,更不可互相傳遞聖體和聖爵。」[10] 聖體聖事具有神聖記號的價值,清晰地標示著聖體是天主給予人的禮物。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分送聖體時,應分明分送由基督自己贈予的天主恩賜的分施人,和以感恩、信德和愛德接受的領受人。

5.5 領受聖體的準備

靈魂上的準備

為能堪當領受聖體聖事,信友必須在有恩寵的狀態中。「為此,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才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前11:27-29)。任何人在良心上知道自己犯有大罪,不論如何痛悔,都必須在領受聖體前辦妥告解(參 《天主教教理》,1385)。

如想在領受聖體時得到更多恩寵,除了在有恩寵的狀態外,我們還須盡力以最高的虔誠領受我主:這要求長遠和即時的準備,愛德和賠補的行動,朝拜和謙遜,感恩等。

身體上的準備

對聖體內在的崇敬也應反映在身體的姿態上。教會規定要守齋。拉丁禮的信友在領受聖體前一個小時內,不能進食或飲用任何東西(清水和藥物除外)。[11] 另外,亦應注意個人的打扮,適當的衣著,顯示對至聖聖體內我主的尊敬和愛的身體姿勢,等等(參 《天主教教理》,1387)。

傳統上,拉丁禮領受聖體聖事的方式是下跪口領,這方式顯示出信德和愛德,及教會多個世紀以來的虔敬。形成這虔敬和遠古習俗的原因,到今天仍完全有效的。信友也可選擇站著領聖體,而在某些教區,如果得到批准,信友也可用手領聖體,但不可要求他只准手領聖體。[12]

5.6 初領聖體的年齡及準備

有關聖體聖事的各項準則,惠及已能運用理智的信友。兒童應有充足的準備,且不應延遲初領聖體。「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谷10:14)。[13]

兒童在初領聖體前,應按其理解能力和能分清聖體與一般麵餅的分別能力,去學習信德的主要奧蹟。「父母與代替父母職位的人,以及堂區主任,皆有義務幫助已能運用理智的孩童作適當的準備,盡快在先行告解後領受天主神糧。」[14]

5.7 聖體聖事的效果

正如食物為身體提供益處,聖體則為靈魂提供益處,且以無限地更崇高的方式,提供精神生活的益處。唯不同的是,食物轉變成身體的一部分,領受聖體則使我們被「轉化」為基督。「我不像你肉體的糧食,你不會吸收我使我同於你﹐而是你將合於我。」[15]藉著聖體聖事,信友在聖洗中所獲得的新生命得以堅強,且達致圓滿(參 弗4:13),甚至如聖保祿所提及的境界:「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2:20)。[16]

因此,聖體將基督生活的方式灌輸給我們,使我們可以分享聖子的生命和使命。聖體使我們與祂的意向和感受一致,給予我們力量去愛,如基督命令我們所做的(參 若13:34-35),為了以天主的愛火燃點所有男女,這火是祂帶來這世上的(參 路12:49)。「我們若因領聖體而獲更新,就應當表現出來。讓我們同心祈禱,求使我們的思想能夠誠懇,充滿平安,有自我犧牲和服務的精神。讓我們同心祈禱,求使我們能做到言必真實清晰,言之有理,言之得時,從而有助於人,有慰人心,尤其能給人帶來天主的光照。讓我們同心祈禱,求使我們的行為能做到堅定一致,廣結善果,合情合理,散發『基督的芬芳』,引人遵行其道。」[17]

天主藉聖體使我們在恩寵和德行上成長,寬恕我們的小罪,及因此得來的暫罰,保護我們不犯大罪,並幫助我們恆心為善。祂使我們更親近祂(參 《天主教教理》,1394-1395)。但聖體不是為寬恕大罪而建立的,告解聖事才是(《天主教教理》,1395)。

聖體聖事帶領所有基督信友與主結合,產生教會,即基督奧體,的合一(參 《天主教教理》,1396)。

聖體聖事是「未來光榮的保證」,即復活和永生,及與三位一體的天主、天神和諸聖一起的福樂。「基督由於已經離世回歸天父,就在感恩(聖體)聖事中賜給我們一項保證,保証將來與祂共享光榮:參與聖祭使我們與祂以心體心,使我們有力量跋涉今生的旅途,渴求永生,並使我們現在就與天上的教會,與童貞榮福瑪利亞和全體聖人結合為一」(《天主教教理》,1419)。

Angel Garcia Ibañez

基本參考文獻:

  • 《天主教教理》#1373-1405
  • 《活於感恩祭的教會》通諭 #15, 21-25, 34-46,若望保祿二世,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
  • 《愛德的聖事》宗座勸諭 #14-15, 30-32, 66-69,本篤十六世,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 《救贖聖事》訓令,129-160,禮儀及聖事部,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建議閲讀文獻:

  • 《基督剛經過》(基督聖體聖血節講道),150-161,聖施禮華
  • God Is Near Us: The Eucharist, the Heart of Life,若瑟拉辛格樞機

註腳:


[1]「由於基督是聖事性地臨在於餅酒形下,因此即使單以『餅形』領聖體,也足以得到感恩祭的全部恩寵。」(《天主教教理》#1390)

[2]參《信德的奧蹟》通諭 #56,保祿六世;《活於感恩祭的教會》通諭 #29,若望保祿二世;《愛德的聖事》宗座勸諭 #66-69,本篤十六世;《救贖聖事》訓令 #129-145

[3]《主的筵席》牧函 #3,若望保祿二世

[4]「逾越」來自希伯來文,意謂經過或通過。出谷紀中(12:1-14及12:21-27),此字關係到主和祂的天使在那選民被解救的那夜(當他們舉行逾越節晚餐時),及天主的子民由埃及的奴役過渡至福地的自由。

[5]這不是說,參與聖祭的全部信友如不領受聖體會使彌撒無效,或他們必須同時領受聖體聖血。只有主祭必須同時領受聖體聖血。

[6]參《羅馬彌撒經書總論》#80;《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6,若望保祿二世;《救贖聖事》訓令 #81-83, 88-89

[7]參《天主教法典》#910;《羅馬彌撒經書總論》#92-94

[8]參《天主教法典》#910, 2項;《羅馬彌撒經書總論》#98;《救贖聖事》訓令 #154-160

[9]參《天主教法典》#910, 2項, 230, 3項;《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00, 162;《救贖聖事》訓令 #88

[10]《救贖聖事》訓令 #94;《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60

[11]參《天主教法典》#919, 1項

[12]參《主的筵席》牧函 #11;《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81;《救贖聖事》訓令 #92

[13]參《多麼個別》訓令 #1聖庇護十世,《教會訓導文獻選集》#3530;《天主教法典》#913-914;《救贖聖事》訓令 #87

[14]《天主教法典》#914;參 《天主教教理》#1457

[15]《懺悔錄》#7,10,聖奧斯定

[16]如果聖體的救贖之恩不能一下子充分獲取,「非因基督能力的有限,而是因為人不完全的敬禮。」(《神學大全》III, q. 79, a.5, ad 3,聖多瑪斯)

[17]《基督剛經過》#156,聖施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