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課題:病人傅油聖事(一)

對一個基督徒來說,疾病和死亡,可以及理應成為一條自己成聖和與基督一起救贖普世的途徑。這正是病人傅油聖事的目的。

  • 下載《第二十四課題:病人傅油聖事(一)》(pdf格式

1. 病人傅油是一件潔淨和救贖人靈的聖事

病人傅油聖事的本質

馬爾谷福音(谷6:13)間接地指出,病人傅油聖事是由耶穌基督親自建立的,而且次雅各伯宗徒也向信徒推介這項聖事:「你們中間有患病的嗎?他該請教會的長老們來;他們該為他祈禱,因主的名給他傅油:出於信德的祈禱,必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來;並且如果他犯了罪,也必得蒙赦免。(雅5:14-15)」見於教會不同的訓導文件中的、教會活生生傳統就是,這個專為安慰病人、讓他們從罪惡及其惡果中得到潔淨而設的禮儀,是新約的七件聖事之一。[1]

痛苦、死亡和預備善終對基督徒的意義

《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對於人類痛苦和死亡的意義的解釋,一方面是從天主的救世計劃中著手,而另一方面就是依靠那位「道成肉身」的基督親身經歷過的痛苦,換言之,是祂的苦難、死亡和復活奧蹟的救贖價值。[2] 正如《天主教教理》所指,「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的苦難和死亡,賦予痛苦新的意義:從此,痛苦可使我們肖似祂並結合於祂為救贖世人所受的苦難。」(天主教教理,1505)「基督邀請門徒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參閱瑪10:38)門徒由於跟隨基督,對疾病和病人有了新的看法。」(天主教教理,1506)

聖經多處說明疾病、死亡和罪惡之間的密切關係。[3] 不過,疾病不應被當成一個人因為犯了罪而應該得到的懲罰。(若9:3)。對於一個人為什麼無辜地受苦,我們只能以信德的亮光去理解,確信上主的美善和智慧,祂滿懷愛心的安排,以及默想著衪那使全人類獲得救贖的苦難、死亡和復活的奧蹟。[4]

主耶穌不但教導我們祂自己那為了救贖人類而受到的苦難的正面價值,同時祂也願意治癒許多有病在身的人,以彰顯祂那能使痛苦和疾病都屈服於祂的權能,和更重要的是祂赦免罪過的權柄。(參閱瑪9:2-7)。衪在復活後派遣宗徒們:因我的名 … 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癒(谷16:17-18)(參閱《天主教教理》,1507)[5]

對一個基督徒來說,疾病和死亡,可以及理應成為一條自己成聖和與基督一起救贖普世的途徑。病人傅油聖事幫助我們去以基督徒的角度,捱過自己遇上的人生中的各種痛苦。「為病人傅油,舊稱終傅聖事,乃是為前赴天父之家的旅程,所作的親切準備。」[6]

2. 病人傅油聖事的標記和如何施行

根據《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用於病人傅油聖事的物質應為橄欖油,或在急需時採用其他植物油。[7] 這油必須是由主教或一位已獲授予該權力的司鐸所祝聖過的。[8]

施行這件聖事的方法就是:司鐸會在病人的額頭和雙手上傅油。[9] 如司鐸以拉丁禮舉行病人傅油聖事時,他會誦唸以下的聖事經文:「Per istam sanctam Unctionem et suam piisimam misericordiam adiuvet te Dominus gratia Spiritus Sancti. Amen. / Ut a peccatis liberatum te salvet atque propitius allevet. Amen. 藉此神聖傅油,願無限仁慈的主,以聖神的恩寵助佑你,祂既赦免你的罪過,願祂拯救你,使你重新振作起來。」[10]

《天主教教理》指出,「病人傅油聖事很適宜在感恩祭 ── 主逾越的紀念 ── 當中舉行。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合適,舉行這聖事慶典前,可先舉行懺悔聖事,而在傅油禮後領受感恩(聖體)聖事。由於此聖事是基督逾越的聖事,它常應是塵世旅途中最後領受的聖事,即是『越過』此世到達永生之路途上的『行糧』(臨終聖體)。」(《天主教教理》,1517)

3. 病人傳油聖事的施行人

病人傳油聖事的施行人必須是司鐸或主教。[11]神長們都有責任去教導信徒此項聖事的裨益。信友們(尤其是病患者的家人和朋友們)應鼓勵病人去邀請神父來,好讓自己能夠領受病人傳油聖事。(參閱天主教教理,1516)

信友們應該緊記,今天的人傾向把病人和垂死者「隔離」。在醫院裡有很多病者,即使他們可能是身在一個深切治療部,四週都有人,但是他們經常都是「孤獨地」離世。每一個人(尤其是在醫院和寧養院裡工作的基督徒)都應該致力確保身患重病的人能夠得到可以舒緩其肉身和靈魂的痛苦的任何援助。除了告解聖事和給他送臨終聖體之外,病人傳油聖事就是一個重要的援助。

4. 病人傳油聖事的領受者

病人傳油聖事的領受者,就是所有那些已經受洗、已經到了能夠辨別是非的年齡、以及因患有嚴重疾病而有死亡危險、或因年老而身體愈來愈虛弱的人。[12] 但是,病人傳油聖事不可以給已經死去的人施行。

為了能夠有效地領受病人傳油聖事,領受者最低限度必須懷有與天主和與教會修和的熱望,和悔過己罪的意向,並在可行的情況下辦告解。故此,教會建議病人在可行的情況下,應該事先辦妥修和聖事,然後才領受傳油聖事。[13]

領受傳油聖事者最少必須在心底裡擁有領受這件聖事的意向。[14] 換句話說,他必須懷有能夠仰賴著超聖的助佑而獲得的一個基督徒善終的渴望(也就是:他從來沒有表達過與此相反的意願)。

雖然病人傅油聖事可以給那些已經失去了知覺的人施行,但是仍然應該盡一切努力,趁領受者仍有知覺的時候領受它,好讓他能夠妥善地做好領受聖事恩寵的準備工夫。病人傅油聖事是不應該給那些犯了嚴重的、眾所皆知的罪行、而仍然死不悔改的人領受的。(參閱《天主教法典》第1007條)

一個病人如果在領受了病人傳油聖事之後獲得康復,但是在康復之後又再患上另一個重病,他仍然能夠再次領受這件聖事。再者,如果他在患上一種疾病時領了傅油,及後健康狀況改善了,但是後來病情又再次惡化,他都可以再次領受它。(參閱《天主教法典》第1004條第2項)

最後,教會訂明「在疑惑病人是否已能運用理智,或病況是否嚴重,或是否已死,得為之施行此聖事。」(《天主教法典》第1005條)

5. 病人傳油聖事的必要性

雖然對一個人來說,要獲得救贖,領受病人傳油聖事並不是必須的,但是如果情況容許領受它的話,他就不應該刻意地忽視它,因為這樣會顯示出他有意拒絕接受這一種具有很大的救贖價值的助佑。此外,一個人如果拒絕讓一個身患重病的人獲得這個助佑,也可以是一個嚴重的罪行。

6. 病人傳油聖事的效果

作為新約中的一件真實的、理所當然的聖事,病人傳油聖事除了能夠給信友們賦予聖化恩寵之外,也賜予獨特的聖事恩寵。當一個人領受這件聖事時,他可以獲得的獨特聖事恩寵具有以下的效果:

--它讓人更緊密地與基督的救贖苦難結合,給領受者自己和普世教會都帶來益處(參閱《天主教教理》,1521,1522及1532)

--它帶來平安與力量,讓領受者能夠克服重病或老年所導致的困難和痛苦(參閱《天主教教理》,1520及1532)

--它治癒罪惡所造成的創傷,赦免所有小罪;如果領受者有悔意,但不能辦修和聖事的話,它也可以同時赦免大罪(參閱《天主教教理》,1520)

--如果天主願意的話,它會讓領受者獲得痊癒(參閱翡冷翠大公會議: DZ 1325,及《天主教教理》,1520)

--它給領受者走上邁向永生的旅程做好準備。正如天主教教理所教導的:「這恩寵是聖神的恩賜;聖神重振病人對天主的信心和信德,並堅強他抵抗凶惡的誘惑、失望的誘惑和死亡的恐懼(參閱希2:15)。」(《天主教教理》,1520)

Ángel García Ibáñez

基本參考文獻:

《天主教教理》,1499-1532

建議閲讀文獻: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1984年2月11日《論得救恩的痛苦》宗座牧函

註腳:


[1] 參閱 DZ 216;1324-1325;1695-1696;1716-1717;及《天主教教理》,1511-1513

[2] 參閱《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引言,1-2

[3] 參閱28:15;申28:21-22;申28:7;詠37(38):2-12;詠38(39):9-12;詠106(107):17;智2:24;羅5:12;及羅5:14-15

[4] 「基督不但讓病人觸摸祂,並親自承擔他們的苦痛:『祂承受我們的脆弱;擔荷了我們的疾病』(瑪8:17,參閱依53:4)… 基督在十字架上,背負了所有罪過的重擔(參閱依53:4-5),並除去了『世罪』(若1:29),而疾病只是世罪的後果之一。」(《天主教教理》,1505)

[5] 痛苦本身並不能拯救或救贖人靈。只有與基督共融、以屬神的信望愛三德接受的病苦才能潔淨和救贖人靈。基督並不是透過痛苦來拯救我們,而是透過將痛苦轉化成當作「靈性上的祭品」的禱告(羅12:1;伯前2:4-5),好讓我們能夠與基督的救贖犧牲結合,在每次舉行彌撒聖祭時向上主呈奉這份祭品,使我們各人都能分享這份犧牲。

此外,我們應該緊記,「我們在天主的計劃之內,熱切地抵抗疾病和努力保持健康,從而繼續履行我們在社會和教會裡的責任,並同時經常準備補充基督那為救贖普世的受難所欠缺的,期盼着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參閱哥1:24;羅8:19-21)」(《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引言,3)

[6] 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80

[7] 《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第20項;梵二《禮儀憲章》,73;教宗聖保祿六世,1972年11月30日《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及《宗座公報》,65,(1973),8

[8] 《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的引言第21㸃指出,根據天主教法典第999條,在急需的情況下,任何一位司鐸都可以祝聖病人傅油聖事所用的聖油,但他必須在舉行病人傅油聖事時祝聖聖油

[9] 上述文件的第23㸃也提到,在有需要時,在額頭或身體其他一個可以觸及的部位傅油便已足夠

[10] 《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簡介,25;參閱《天主教法典》第847條第1項;及《天主教教理》,1513。司祭在病人額頭上傅油時,誦唸這經文的上半部,然後在病人雙手上傅油時,誦唸經文的下半部。當司祭只能為病人身體的一個部位傅油時,就可以在傅抹這個部位時誦唸整段經文。

[11] 參閱《天主教法典》第1003條第1項。執事和平信徒都不能有效地施放病人傅油聖事。(教廷信理部《病人傅油聖事施行人通告》,“Notitiae" 41 (2005) 479)

[12] 參閱梵二《禮儀憲章》,73;《天主教法典》第1004-1007條;及《天主教教理》,1514。

因此,病人傅油聖事是不應該給那些只是「年老」的教友施行的(它不是一件為退休人士而設的聖事);它也不是一件只為垂死者而設的聖事。當一個病人需要接受外科手術時,如果導致手術的疾病本身會使他的生命陷於險境時,就可以給他施行病人傅油聖事。

[13] 參閱梵二《禮儀憲章》,74

[14] 《天主教法典》說明:「病人當神智清醒的時際,曾經至少含蓄地請求領此聖事,即可為之施行。」(《天主教法典》,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