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路21:1-4)
那時,耶穌舉目一望,看見有錢的人把獻儀投入鋃庫內。又看見一個貧苦的寡婦,把兩文錢投入裡面,遂說:「我實話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比眾人投入的都多,因為眾人都是拿他們多餘的投入,作為給天主的獻儀;而這個寡婦卻是從她的不足中,把她所有的一切生活費都投上了。」
註釋
耶穌在耶路撒冷,再次來到聖殿,潔淨了它,驅逐了那些玷污聖殿,把它變成賊窩的商販們(參閱路19:46)。祂又細心觀察那些來到聖殿奉獻的朝聖者,留意到有錢的人都是「拿他們多餘的」來奉獻。
因此,他們的奉獻並不是真正的施捨,因為這些奉獻並不是來自他們所擁有和所需的(參閱多4:7)。因此,他們的「施捨」並不是真正的奉獻,而是一種炫耀。
他們也因此而成為盜賊,因為他們竊取了那不屬於他們自己的、人間的榮耀。他們沒有按照師傅耶穌所教的態度去做施捨:「當你施捨時,不可在你前面吹號……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好使你的施捨隱而不露,你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瑪6:2,3-4)
然後,有一個窮寡婦走過來。她不是來乞討(即使她是來乞討,也是可以理解的),而是來捐獻兩文錢。是她所有的生活費。
毫無疑問,聖殿的銀庫會因富人的巨額捐贈而變得非常充裕,因此寡婦的兩文錢就顯得微不足道,用處不大了。可是她的施捨卻非常有效,因為施捨「蒙受悅納是照所有的。」(格後8:12)
聖施禮華在反思福音中的這個情節時寫道:「當那個窮寡婦在聖殿,奉獻她微小的獻金時,你沒有看見耶穌眼中所閃耀的光芒嗎?你也要把你所能給的給祂,多少都沒有關係,可貴的是奉獻的意願。」(《道路》,829)
真的,當耶穌看見一個人捐出了自己賴以維生的微薄的一切時,祂的心一定是被這個人奪去了。這個窮寡婦用這兩文錢,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獻給了天主。
透過自己的奉獻,這個寡婦在天主面前成為了富有的(參閱路12:21)。主耶穌說:「這個窮寡婦比眾人投入的都多。」她藉此而變得相似耶穌:「祂本是富有的,為了你們卻成了貧困的,好使你們因著祂的貧困而成為富有的。」(格後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