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的彌撒福音:給旅程的指引

常年期第四週星期四的彌撒福音及釋義。

福音(谷6:7-13)

那時候,耶穌叫來十二門徒,開始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囑咐他們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什麼也不要帶:不要帶食物,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在腰帶裡帶銅錢;卻要穿鞋,不要穿兩件內衣。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在那裡,進了一家,就住在那裡,直到從那裡離去;無論何處不接待你們,或不聽從你們,你們就從那裡出去。拂去你們腳下的塵土,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他們就出去宣講,使人悔改,並驅逐了許多魔鬼,且給許多病人傅油,治好了他們。


釋義

「宗徒」字面的意思就是「被差遣」的人。他們被天主所揀選,去把福音傳遍普世。在今天彌撒的福音中,我們見到關於他們的旅程的具體指示。

師傅耶穌給他們的第一條規則是「兩個兩個地出去」。信仰並不是屬於個人的,而是教會所繼承了的產業:「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18:20)從初世紀開始,基督徒的使徒工作一直以來都是一項眾人共同分享的事業,就像傳教士從不隻身前往遠方一樣。

其次,重要的是路上「什麼也不要帶」,無論是食物、飲料還是銅錢。這就是自由地獻出自我的一個標記,使我們能履行天主的旨意:「基督是我們去天堂的道路;但如今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了爬上十字架上去,我們必須要有一顆自由的、不貪戀世上任何財物的心。」(聖施禮華,《十字苦路》,第十處)

耶穌的門徒在路上唯一要攜帶的東西就是一根棍杖,它象徵著天主的支持和保護:「縱使我應走過陰森的幽谷,我不怕凶險,因祢與我同在。祢的牧杖和短棒,是我的安慰舒暢。」(詠23:4)

這些指示要求宗徒信賴天主和近人,並且前提是教會初期的基督徒社群中常見的熱情好客之道。門徒在履行他們的使命時,會在一些家庭中找到棲身之處。這些家庭會為他們提供一切所需,「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路10:7)

如同教會初期的宗徒一樣,今日的基督徒也只需要幾樣東西來跟隨主耶穌:一顆自由無牽無掛的心、教會這個家庭,以及天主的助佑。

Giovanni Vassal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