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的彌撒福音:像天主一樣去愛

福音(路10:25-37)

那時候,有一個法學士起來,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向他說:「你答應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但是,那人想顯示自己理直,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裡,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吧!」


釋義

聖史路加告訴我們,有一個法律學者──聖經的文字稱之為「法學士」──以「師傅」稱呼耶穌,又問祂說:「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路加說,這個學者其實是想試探耶穌。他真的想從師傅口中得到一個意見嗎?耶穌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而這個專家便憑著記憶背誦了「法律的條文」,這些條文出自申命記(6:5)和肋未記(19:18)的希臘文本。然後,這個法律學者問:「畢竟誰是我的近人?」耶穌用了一個比喻來回答他。

師傅耶穌既對人講話,同時也對他們問問題。祂對我們也是這樣:「而你,你認為自己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呢?你認為全心全意愛天主和愛人如己之間有著什麼關係呢?你認為誰是你的近人呢?」耶穌利用這個比喻來幫助我們超越法律的條文,深入地投入在其真正的精神中。猶太人的法律區分人,並且以此來規範人際的關係。耶穌告訴我們,我們不能對人有所區別:每一個人都是我們的近人,即使他們信仰不同,種族不同,語言不同於我們的,或是有缺點和錯誤。

如果我們真心愛天主,我們就會分享祂對所有人的愛,因為我們會以天主的眼光去看待他們:他們所有人都蒙召在基督內成為祂的子女。而如果我們真心愛自己,就是說,為了自己所得到的恩賜而感恩,並且意識到自己需要努力克服的缺點和不足,我們就會察覺到自己被要求付出的愛所意味著的是什麼:就是為了我們在他人身上看見的恩賜而感恩,並且在看見他們的缺點和不足時體諒他們,不輕易地發怒,並且富有憐憫的心,努力幫助彼此每天進步。這意味著要真正地關心他人的成聖。而這就是愛的真諦:切願他人得到最大的恩賜,並且盡己所能去幫助每一個人都能夠獲得它。

Juan Luis Caball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