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擾亂我們的城市,竟傳佈我們羅馬人所不能接受,也不能遵行的規例。」(宗16:20)保祿和息拉的宣道被愈演愈烈的騷動打斷,先是引發群眾暴亂,隨後遭受鞭刑與囚禁。這只是宗徒大事錄中諸多片段之一,表明福音宣講從伊始便激起了敵意。宗徒與初期基督徒屢遭監禁、凌辱與迫害,但最令人矚目的,是他們回應苦難時,那份超然的寧靜。此處場景中,保祿與息拉受刑後遍體鱗傷的身軀被囚在監內,傷處仍隱隱作痛,心神尚餘當眾受辱的眩暈,約在半夜時分,保祿和息拉「祈禱讚頌天主,囚犯都側耳靜聽。」(宗16:25)這反應與耶路撒冷的宗徒們在遭受毫無緣由的鞭刑後如出一轍:「他們喜喜歡歡地由公議會前出來,因為他們配為這名字受侮辱。」(宗5:41)
在基督教的歷史長河中,無數的男女老幼以屬靈的深邃喜樂承受苦難,這在世人眼中實難理解。這種態度在任何時代都堪稱驚世,尤其對於那個從未接觸、或已然遺忘基督信仰的社會。當時的人們時常流露出驚嘆,正如二世紀《致狄格涅特書》所載:「他們(基督徒)活出一種令人欽羨、公認卓越的生活方式。」初代基督徒與周遭文化形成對比的諸多特質中,包含他們對待疼痛與享樂的態度、面對苦難的應對,以及甘願犧牲的心志:「他們被處死,卻得重生;……遭受詛咒,反得祝福;受到凌辱,以尊榮相報;行善卻如惡徒般受罰;被判死刑時,竟如獲新生般歡欣。」[1]他們在煎熬中尋得生命的奧秘,超越了世人的理解範疇。正如基督的十字架,這種看待與體驗生命的方式猶如狂悖:「為猶太人是絆腳石,為外邦人是愚妄,但對那些蒙召的——不拘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卻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格前1:23-24)
挑戰與機遇
當今許多地區瀰漫著享樂主義的氛圍,或許比羅馬帝國鼎盛時期有過之而無不及。善常被簡化為能帶來愉悅之物,惡則被歸結為引發痛苦之源。如今亦有人採取斯多葛主義(stoic)的態度,力求在逆境中培養自制力與韌性,但其根本視角仍圍繞苦與樂打轉,極少思索超越之事。這種觀念的形成源於多重因素:世界多數地區安居樂業的機會倍增、歡愉娛樂觸手可及、止痛技術亦遠勝往昔。這些發展本屬可喜,然而正如任何感知世界的變革,它們終將影響基督徒生命的成長軌跡。在此背景下,為基督受苦的意願,或認定喜樂「紮根於十字架」[2]的信念,或許顯得驚世駭俗,至少令人費解。這一切既構成挑戰,亦蘊藏機遇。
挑戰在於:立志在世間親近天主者,與同輩浸潤於相同的文化訊息。時代洪流或誘使他們重新詮釋或柔化耶穌的教導——究其本質,這正是追求「無十字架的溫情基督信仰」的誘惑。但基督的宣言始終鏗鏘:「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救得性命。」(谷8:34-35);「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裏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纔結出許多子粒來。」(若12:24)誠然,「沒有十字架的基督教乃是世俗基督教,並顯明其貧。」[3]在基督內生活並與人分享此生命的道路,必經過十字架。正如信仰中諸多奧秘,我們在此再遇悖論:「要『生』就必須死。」[4]
然而在享樂主義的環境中,亦孕育機遇。基督徒在如此境況中的非凡言行,正為開啟「心中所懷希望的理由」的對話敞開大門(參閱伯前3:15)。這正是福音在最初數世紀的拓展模式:與黑暗的對照反令基督真光愈顯輝煌。當今基督徒若以犧牲精神從容擁抱十字架,必對同時代的人形成挑戰。他們承受苦難的方式——不戲劇化,不拖累他人——蘊藏著吸引人的特質,一如耶穌的忍耐與溫柔(參閱瑪11:28-30)。這終將引發追問,導向信仰的對話:為何基督徒能以寧靜的心態承受苦痛?為何不奮起反抗?他們的喜樂源頭何在?既然與眾人同享世間美善,為何甘願捨棄?這一切與基督信仰的天主有何關聯?他們的犧牲於世間有何意義?
唯一的答案:基督
這些時常縈繞在基督徒心頭的疑問,歸根結底「只能找到一個真正和肯定的答案,即十字架上的基督。」[5]基督徒之所以甘願逆轉私慾、克己為人,之所以能在苦痛中懷喜樂、舉重若輕,正因他們深知:在奧秘而真實的層面上,耶穌的苦難始終在歷史的長河中延續。「在教會的試煉與磨難生命中,用帕斯卡(Pascal)那句錐心之言來說,基督的極端痛苦(agony)將持續直至世界終結。」[6]
這同一位耶穌「身為人類的首生者與贖罪者,繼續在祂的肢體身上受苦,繼續在普世人類身上受苦。」[7]當基督徒深刻體悟此奧跡時,不願讓上主獨自承擔世間邪惡與苦難之情便自然流露。因此,他們甘願受苦的動機,並非源於清教徒式的道德觀而對歡愉採取懷疑;也不僅是苦修的選擇,或斯多葛態度,而是真正意識「同情心」(compassio,拉丁文原意「一同受苦」),對刺透耶穌心靈的苦痛產生共感,渴望陪伴在祂身旁,使我們的心與祂的心同頻共振。正如聖保祿所言:「今我在為你們受苦,反覺高興,因為這樣我可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1:24)
這種心志與安提約基亞的聖依納爵於公元110年前後,赴殉道的途中所言如出一轍:「請賜我仿效我的天主受難的特恩。若你們心中有祂,必明白我的渴望,與我感同身受。」這位聖人徹底顛覆了世人對生死的認知:「勿阻止我生活,勿期盼我死亡。莫將願屬天主之人交予世俗,勿以物質誘惑他們。」[8]這也正是驅動聖保祿宣告的同一精神:「我將一切都看作損失,因為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他,我自願損失一切,拿一切當廢物,為賺得基督,生活在他內。」(斐3:8-9)若與耶穌同在需要承受苦楚,並捨棄美好事物,我們甘之如飴;非因這些事物本身卑賤,而是因若將其置於耶穌之上,無異於在溝渠中篩選珍珠。
血滴之祭
犧牲——無論是回應上主的邀請主動選擇,或是順應上主的旨意被動接受,但始終以愛承擔,唯有從基督的心出發,亦即「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斐2:5)方能以真正基督徒的方式生活。若我們願「與祂同感」,進入這份「同情心」,默觀我主的苦難將成為極大的助益。耶穌在十字架前感受如何?在此反思可帶來的諸多啟示中,我們可見基督的心靈對痛苦本能地退避,卻仍自由地將其接納為愛的行動,並懷抱復活的希望。耶穌全然奉獻自己,深信所受之苦絕不徒然,所付之力必不落空,十字架終將轉化為生命之樹。
面對迫近的苦難,耶穌汗滴如血,這罕見的生理反應僅在極度壓力或痛楚時才會出現。此刻,耶穌的人性之心顯露其完美的敏感性;祂洞悉苦難與邪惡的本相,視其為可憎之物。這雖似不言自明,卻值得重申:耶穌並非為受苦和為十字架而選擇受苦和十字架;祂是自願接受,視其為「我們贖罪的代價。」[9]在祈禱的掙扎中,耶穌向天父懇求:「若是可能,就讓這杯離開我罷!」(瑪26:39)向我們表明避開苦痛本屬正當,然而祂隨即補充:「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因為在天主之愛的光照下,不僅應接受十字架,更當主動擁抱它。
既然我主在受難前夜,曾深感憂悶恐怖(參閱瑪26:37-38),當我們面對痛苦犧牲時,心生類似感受,便不足為奇。這份抗拒不僅來自外界,有時十字架的絆腳石竟然存在我們的內心。罪惡是世界與人性中敞開的傷口,其真實程度足以引發真切的抵抗,不僅抗拒痛苦,甚至抗拒美善、情愛與天國。[10]脫離罪惡必經痛楚的掙扎:在此世間,在我們生命中,善從非不勞而勝。正因如此,天主的愛,那能治癒受傷之愛的純潔的愛,奧妙地與苦難結合。聖德蕾莎修女深諳此理:「愛要求犧牲。但若我們愛至成傷,天主必賜下祂的平安與喜樂……苦難本身虛無;但若與基督苦難相融,便是奇妙的恩賜。」[11]
在革責瑪尼園,耶穌以血肉之軀體嘗了人性對天父救世旨意的抗拒。然而,儘管本能地退避,祂並非被迫承受十字架,而是自願接受:「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若10:18)苦難與十字架是當時權貴自由拒絕基督的結果,反射出人心對天主之愛的抵抗,這抵抗在教會史中,從綿延不絕的殉道事件裡依然可見,直至今日。但耶穌將祂同時代人的自由決定,轉化為愛的行動:「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路22:19)耶穌深知,唯有透過這自我奉獻的行動,愛才能重臨世間:祂必須愛我們到底(參閱若13:1);必須擁抱我們所有的仇恨、冷漠與悲慘……這擁抱開啟了一場「愛的轉化」[12],要求我們以對十字架的「應允」作為回應。唯經此途,我們個人與世界的歷史方能與祂一同登入復活之境。
[1]《致狄格涅特書》第五章
[2]聖施禮華《鍊爐》28;《基督剛經過》43
[3]教宗方濟各,2021年9月14日講道
[4]聖施禮華《道路》187
[5]《基督剛經過》168
[6]本篤十六世,2010年9月18日講道。參見帕斯卡《思想錄》553頁,布倫施維格編。聖奧斯定在幾個世紀前也宣講過同樣的道理:「基督如今已升天受榮光,但祂仍在世上承受著我們——祂奧體的肢體——所要承受的一切痛苦。」(《我主升天講道集》「除了從天降下的那一位,沒有人升天。」梵蒂岡網站)
[7]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168
[8]安底約納爵《致羅馬人書》6
[9]聖奧思定《聖詠釋義》20,11,8;另參伯前1:18-19、格前6:20、依53:5
[10]參閱羅5:12-17;8:1-13
[11]聖德蕾莎修女《來作我的光》146頁
[12]《比你的心更大:痛悔與和好》主業團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