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主業團章程修訂的問答集

針對教宗方濟各要求修訂章程的相關程序之問答。最後更新於2025年6月11日。

關於主業團章程修訂的問答集

聖座為何要求修訂章程?

誰有權修改主業團章程?

2025年4月舉行的常會對章程修訂扮演何種角色?

章程修訂程序如何推進?後續步驟為何?

近期是否會公布更多與章程相關資訊?

司法架構在一個機構運作中有多重要?

部分觀察家解讀新頒布的屬人監督團條例旨在限制其影響力,此解讀是否屬實?

近期流傳教宗良十四世發出最後通牒及書信的傳聞,此事是否屬實?

章程最終修訂將如何影響主業團成員的日常生活?

其他問答


聖座為何要求修訂章程?

主業團章程的修訂是羅馬教廷整體改革的一部分。於2022年,教宗方濟各頒布宗座憲章《宣揚福音》,重組羅馬教廷架構並強調其傳教使命。此項改革中,各部會職責經過重新劃分;其中神職部接管了屬人監督團。數月後,教宗方濟各頒布了《為守護神恩》教宗手諭,並於2023年續頒《關於修改涉及屬人監督團之教會法典第295-296條》教宗手諭。《規章》(或《章程》) 須與這兩項教宗手諭的法令保持一致。《為守護神恩》聲明:「主業屬人監督團之現行規章應依監督團自身的提案進行適當調整,並需經宗座主管機構批准。」

誰有權修改主業團章程?

修改章程或增訂條款之權限歸屬聖座,可由聖座主動提案或應主業團常會之請求而修改(參見《章程》第181條)。若監督團主動提出修訂,為確保修訂必要性的司法確定性,《章程》規定須經三屆常會提案並批准(第181條第3款)。但此案件之修訂為聖座所提,故第181條第3款規定之程序與時程並不適用。

2025年4月舉行的常會對章程修訂扮演何種角色?

根據該部會建議章程草案應提交給常會成員審議,如監督所宣布。然而因處於教宗空位期,使四月間召開的常會(已於八個月前預訂)僅限於更新相應的職位,此點已於4月21日監督的通告中闡明。

關於章程,常會成員給予肯定意見,使監督能偕同新任顧問團,綜合考量2023年特別會議、及事前徵詢全體成員意見所獲建議,提交其認為最合宜的提案。

章程修訂程序如何推進?後續步驟為何?

修訂歷經兩階段:首階段於2023年啟動,針對《為守護神恩》文件所涉章程調整事宜,向全部主業團成員進行全面諮詢。據此彙整建議後擬定草案,提交范康仁蒙席於同年四月召開的特別會議審議。

2023年8月教宗頒布第二份手諭《關於修改涉及屬人監督團之教會法典第295-296條》後,啟動第二階段以商議進一步修訂。此階段成立兩個專家工作小組:一是來自聖職部,二是來自主業監督團。修訂工作遵循了兩項指導原則:首先是對教會權威指示的順從;其次是守護主業團的神恩特質,正如教宗方濟各在《為守護神恩》序言中所強調的。

經雙方多次研討會議後,監督團提交了經修訂的章程草案。原定計畫是在教廷部會表達意見後,再由常務會議完成最終提案。然而因教宗方濟各逝世,該屆常會僅能完成必要人事任命。在教宗良十四世當選後,依循原定程序,監督及其新成立的中央參議諮議完成了章程草案的擬定工作,並於6月11日提交聖座。後續程序現由宗座當局接手處理。

近期是否會公布更多與章程相關資訊?

待聖座核准章程後,更新文本及詳盡說明文件將公布於官網。當然,在教宗(即法定立法者)批准前,監督團無法透露任何細節。因此,主業團暫無計劃公開最終章程修訂提案,此事將全權交由聖座處理。

司法架構在一個機構運作中有多重要?

司法架構對教會內任何機構皆至關重要。主業團可從司法與神恩雙重角度來審視。教會法典的宗旨之一,正是守護神恩並建立最適宜的條件,使其能為普世教會結出善果,依循其獨特的神恩特質推動福傳。

部分觀察家解讀新頒布的屬人監督團條例旨在限制其影響力,此解讀是否屬實?

教宗方濟各在一專訪書籍中曾被問及此問題,他回應道:「我不認同此解讀。那是典型世俗的詮釋,與宗教層面格格不入。首先,主業團—仍保留為監督團—並非本教宗任期內唯一經歷重組的團體。例如共融與解放運動、聖艾智德團體及普世博愛運動。主業團原隸屬主教部管轄,現在屬人監督團改歸聖職部管轄。這意味著其工作報告將由五年一次改為每年提交。至於擔任領導者不再晉升主教職位一事,此項決定—正如法令明確指出—旨在強化一種並非主要基於聖統權威的治理模式,而更著重於神恩的實踐。就主業團而言,這份恩賜體現於透過工作、家庭及社會承諾追求成聖之路。」(El pastor, Sergio Rubin and Francesca Ambrogetti, Ediciones B, March 2023. 自譯)

近期流傳教宗良十四世發出最後通牒及書信的傳聞,此事是否屬實?

有關主業團已收到教宗良十四世關於章程修訂程序書信的報導,純屬虛構,我們當時已澄清。章程修訂程序始終秉持與聖座互信、團結的精神持續推進,僅在教宗空位期因尊重特殊時機而暫停。范康仁蒙席覲見教宗良十四世時,已向教宗匯報章程修訂進度,並表明近期將提交修訂草案。

章程最終修訂將如何影響主業團成員的日常生活?

唯有待聖座頒布更新版章程後,方能知悉修訂具體影響。但成員日常生活的核心目標,正是守護神恩本質的要素。

此次依教宗手諭的要求修訂,實為呼喚眾人更深刻的體認主業團神恩在教會使命中的潛能。正如教宗所言:「依循聖施禮華所領受的聖神恩賜,主業監督團在監督領導下,透過工作、家庭及社會使命的聖化,在世間傳播成聖的召叫。」

教宗親自重申此要旨,將更激勵主業團的信徒更深化對神恩的理解,並在聖神光照下辨明如何將此神恩體現於當今世界的嶄新處境。


其他問答

關於《為守護神恩》教宗手諭(此處

關於屬人監督團的教宗手諭(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