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約中耶穌的身份
福音向我們講述了耶穌的事蹟,這正是教會基督論教義的基礎。基督論無非就是對「耶穌是誰」以及「祂來到世上要成就什麼」作出反思。
這個反思的起點在於新約的著作:福音、聖保祿和聖若望的書信,以及其他文本。它們既探討耶穌的身份,也關注祂對人類的重要性。而它們始於一個非常重要的信念:耶穌不能只是一個凡人。事實上,在復活之後的數年間,早期的基督徒就已經尊崇耶穌的名字,讚美祂,向祂高唱詩歌,並於每個星期日聚集去為紀念祂而舉行彌撒聖祭。
若將耶穌的一生視為一個整體來考量,這一切都相當合乎邏輯。在福音的光照下,耶穌顯然視自己為天主在世上的唯一代表。祂以一種謙遜而自然的方式,宣稱了祂擁有天主專有的特權,例如:赦免罪過、改革天主透過梅瑟賜予人民的法律,甚至要求人們對祂本人懷有絕對的愛。此外,祂以重大的奇蹟——例如:拉匝祿的復活——去證實了這一切,顯示了祂對宇宙萬物、人類和魔鬼的統治和權能。祂從死者中復活了,並從天父的寶座那裡派遣了聖神。這一切也意味著,耶穌在時期圓滿時,實現了天主對以色列的許諾:即建立一個永存的國度,而祂——耶穌——就是在天上為王的默西亞君王。無論人們如何想像祂是何等的神聖,耶穌都不可能只是一個凡人。
然而,這個信念面臨一個基本問題:耶穌與天主的確切關係是什麼?這個問題對早期的基督徒來說並不容易回答。他們相信只有一個天主,但他們也意識到耶穌的言行舉止是如同天主自己。那麼問題就很清楚了:耶穌可以說是天主嗎?如果可以,是在什麼意義上呢?這難道不是意味著要承認有兩個天主嗎?後者是荒謬的,因為他們和所有猶太人一樣,都深信天主只有一個——而且不可能有超過一個天主。那麼,耶穌與以色列的天主之間的關係是什麼呢?
這種反思將逐漸引導出令人滿意的解答。我們已經在聖保祿的書信中看到,宗徒使用各種不同的方式來表達耶穌的天主性,既不將祂與天主父混淆,也不確認有兩個天主。例如:在致格林多人前書中,保祿寫道:「可是為我們只有一個天主,就是聖父,萬物都出於衪,而我們也歸於衪;也只有一個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藉衪而有,我們也藉衪而有」(格前 8:6)。他在這裡提到了「一個天主和一個主,耶穌基督,」這在實踐上是將天主父和基督置於同等的地位,因為在舊約中,「主」成了「最通用的名字,來表示以色列的天主的神性」(《天主教教理》,第446號)。「教會把『主』的神聖名號歸於耶穌,在初期的信仰宣辭一開始就確認:天主父應享有的德能、尊崇和光榮,也適合於耶穌,因為祂『具有天主的形體』」(《天主教教理》,第449號)。
這在若望福音中表達得更為清楚。若望福音從第一節就明確區分了天主父與天主聖言,聖言在萬世之前就與天主同在,並且祂就是天主自己(參閱 若 1:1)。若望說:耶穌是降生成人的聖言,祂為了我們的得救而成為人和來到了世界上。這個聖言在時間和創造之前就已存在,因此並非受造之物。祂永遠是聖父的聖言,因此,即使祂與聖父相關,祂也有別於聖父。這是一篇重要的文本,若望在其中回答了如何既說耶穌是天主,又不說有兩個天主的問題。若望說:這個聖言如同聖父本身一樣是天主,但祂不能被視為另一個天主,因為祂完全與聖父處於同一關係之中。這為將唯一的天主視為三位一體:聖父、聖子及聖神,開闢了道路。因此,在新約中,以色列的天主敞開了自己的內在奧秘,啟示自己就是愛,是反映三個神聖位格完美合一的愛。
2. 從基督論大公會議的角度來看耶穌的身份
在宗徒時代之後的幾個世紀中,根據新約的斷言,教會對耶穌的認識有了一個更好和深化的定義。福音的傳播使教會接觸到非猶太世界,特別是希臘思想,後者承認有不同等級的多個神祇。
在這個背景下,耶穌可能被認為是次於天父的第二個天主,且具有可變性並取了一個人性:這是有別於永恆不變的天父。這是亞略的立場,尼西亞大公會議在 325年 對其作出回應(參閱《天主教教理》第465號)。該大公會議制定了我們每個主日在信經中誦念的經文,即耶穌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與聖父同性同體。」這清楚地表明,聖父和聖子共享同一和獨一無二的天主性,並具有同樣的尊嚴。
一個世紀後,出現了另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耶穌是天主,祂如何同時是人?經驗告訴我們,人是一個個體,而天主也是一個分明和個別的存有物。他們如何能是同一個實體呢?就基督而言,他難道不是兩個分明的存有物,卻以某種方式深刻地聯合在一起嗎?這是君士坦丁堡宗主教奈斯多略的觀點。對他來說,天主與人耶穌之所以構成一個整體,是因為他們總是完美地協同行動。就像一匹奔騰的馬和騎著牠的騎士協調行動、互相配合一樣,雖然他們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存有物,但形成了一個單一的形象。基於這個觀點,奈斯多略得出了這個結論:耶穌曾出生、曾生活在巴勒斯坦、曾死在十字架上、等等,但這些都不能說適用於天主。永恆的聖言是不變的,也不能作為一個人而出生。因此,瑪利亞不能被稱為天主之母,而只能稱為那個人耶穌的母親。
這種解決方案的問題在於,它並不能真正保證基督是一個存有物,一個活生生的實體——正如我們在福音中所看到的那樣。它遭到了 431年 厄弗所大公會議的反對。該大公會議主張,天主聖三的第二位,即天主聖言,成了血肉,也就是攝取了人性而成為自己的 (參閱《天主教教理》第466號)。因此,耶穌是一個存有物,而不是——如奈斯多略所主張的——兩個或多或少結合的、分明的存有物。當我們提到「耶穌」這個名字時,我們指的是取了人性、成為人的聖言。這個教義被稱為「位格結合」(因為人性被結合到聖言已預先存在的位格,即聖言的「位格」中)。這是在厄弗所大公會議中所闡明的。
然而,有些人誤解了這個教義,認為基督內的人性元素,既然已被吸納於神性位格之中,便隨之在神性位格中消失。這樣一來,耶穌內的人性元素就會失去其所有的穩定性。為了克服這個錯誤,二十年後,在加采東城舉行的另一次大公會議,以一種略為不同的方式重新闡述了厄弗所的立場,該大公會議說:耶穌是一個單一的位格,但祂以雙重的方式存在:永恆地作為天主,和在時間中作為人。祂是真天主和真人,完美的天主和完整圓滿的人。後來的大公會議闡明了加采東的教義,並得出了一些結論,例如:既然耶穌是真人,祂便擁有一個真正的人性意志;而祂正是以人的身分完成了救贖我們的工作。
3. 降生成人
撇開歷史層面的問題不談,降生成人教義的核心在於天主聖子在歷史中的位格性臨在。透過祂人性的言語和行動,我們認識了天主聖子,並在某種程度上明白了天主本身是怎樣的。而我們首先看到的是:天主是愛,是能夠為我們捨棄自己生命的愛。
降生成人是天主聖三的工作。聖父派遣祂的聖子來到世上,也就是說,聖子進入時間,並將聖神在瑪利亞的童貞母胎中,經由她的合作與同意所形成的人性作為自己的實體。因此,永恆存在的天主聖言,也開始在歷史中作為人而存在。
天主聖子在歷史中的臨在,也代表聖父和聖神的親近 ,因為在耶穌內並藉著祂,其他天主的位格也被人類所認識。聖若望特別強調了這一點。耶穌的來臨揭示了神聖存有者的內在和難以理解的特性,因而「從來沒有人見過」的那一位(若 1:18),在基督——降生成人的獨生子——的生命中彰顯了出來。基督透過祂的舉止、情感和言語,顯示了祂與聖父及人類的關係、天主對受造物的慈愛、以及人類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因此,耶穌是為拯救我們而降生成人的天主聖子。祂也是聖神的承載者,是聖神在歷史中的宮殿和居所,因此也被稱為基督,即受傅者。當然,古代以色列的其他人物,在他們特定的聖召或使命之際,也曾被傅油,以表示天主聖神在他們內的臨在。但耶穌的傅油遠比這更為根本,因為它源於祂自己作為人的現實,源於降生成人的奧蹟。耶穌是全然被聖神所祝傅而來到世上,因此,祂的一切都彰顯著天主的臨在,並反映天國的純潔和神性。
聖神這種徹底的臨在,也使祂充滿恩寵和超性的恩賜,祂在充滿正義和良善的行動中展現了這些恩賜,並啟發了祂既威嚴又溫和,但總是充滿智慧和生命的話語。耶穌生命中的一切都向我們揭示了天主的愛。而這份充滿祂人性之心的愛,傾注在祂所遇到的、被罪惡所傷害的世界,為了修復它,並引領它回歸天父的懷抱。
4. 耶穌的人性知識和意志
我們已經說過,耶穌是完美的天主和完美的人。當然,既然耶穌是天主,祂對萬物擁有永恆和超越時間的知識。但一旦祂成為人,祂對世界的認識就遵循我們人類求知方式的途徑。也就是說,耶穌如同我們一樣,透過感官經驗、形像、概念、等等,在祂的人性理智中形成的東西去認識外在現實。在降生成人時,基督不願繞過自然律,因此,祂也必須像每個人一樣去學習許多事物。祂學習說話、閱讀、工作,逐步認識生活所需的一切。祂也必須從以色列的宗教傳統中學習許多東西,這些主要是由瑪利亞和若瑟傳授給祂的。
基督的人性理智,如同任何人的理智一樣,是有限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吾主沒有超出人類經驗和認知範圍的知識:即超性知識。例如:福音清楚記載,耶穌預見了聖伯多祿和猶達斯的背叛。在這些及類似的情況下,都是透過神聖默啟賜給基督人性理智的憑直覺獲得的知識。
然而,耶穌在此世生命中所擁有的最重要和最深刻的知識,是對祂聖父的知識。這種知識也是深具超性的,並構成祂內在生活的一個永恆的維度。耶穌的位格永恆地與聖父結合(祂是聖父的獨生子),而祂的人性已被接合(整合)到祂的位格中。因此,耶穌在祂人性的意識中,體驗到祂與聖父的完美合一。祂完全意識到自己是天主聖子,被派遣到世上去拯救人類。
《天主教教理簡編》這樣總結基督的人性知識:「天主子攝取了一個有人性靈魂的肉身,具有真正人類的知識。耶穌以祂的人性理智,透過經驗獲知許多事情。成了人的天主子對其天父仍具有親密和直接的認識。祂同樣能透視人心中隱密的思想,完全認識祂要來啟示的永恆計畫」(第90號)。
耶穌也擁有真正的人性意志,是一個完全自由的人。祂之所以自由,首先是因為祂不受原罪所導致的內在紊亂所困擾,這種紊亂會使我們輕易地屈服於三種「情慾」——世上的貪慾、眼目的貪慾,以及肉體的貪慾——並淪為它們的奴隸。聖神從一開始就在瑪利亞的胎中塑造了祂的人性,並在祂的一生中完全臨在。但在更深層的意義上,耶穌是自由的,是因為祂的行動總是出於對祂聖父的愛,以及祂所接受的使命。祂時時刻刻渴望承行聖父的旨意,而聖神在祂心中的愛使祂的行動充滿公義和愛德。因此,正如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所說:耶穌永遠是我們每個人的典範(參閱《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第22號)。
基督這種偉大的自由以多種方式彰顯出來。祂不讓自己受制於人、環境、或任何形式的恐懼,也不向祂所處社會的文化壁壘低頭,在那個社會中,義人鄙視罪人並試圖避開他們。相反地耶穌與罪人一起吃飯,甚至從社會所鄙視的環境中揀選了一些門徒,例如:瑪竇。祂毫不猶豫地打破無用的法律規條,即使它們在祂的時代是很普遍的,祂也會憤怒地推翻褻瀆聖殿神聖尊嚴的商人的桌子。祂不讓自己受制於家人,也不讓自己受制於權力結構中。祂毫無顧忌地面對法利塞人,並譴責他們所做的不當之事。最重要的是,祂渴望為我們捨棄自己的生命。因此,我們看到耶穌享有極大的自由,這使祂總能選擇對人有益的事,選擇中悅天父的事。
在祂的所有行動中,耶穌都以祂人性的意志實踐了祂與聖父及聖神在永恆中共同決定了的旨意。基督的行動將天主對人類的愛和仁慈帶入了人類歷史的領域中。
5. 降生成人奧蹟的價值
當我們在信經中誦念:「祂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祂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時,我們肯定了聖言所攝取的人性是真實的,是來自一位女性的血肉,因此祂是我們中的一員,屬於我們的種族。若非如此,祂就不會有一個人性的心和靈魂,也不能受苦和死亡,也就不會有復活。因此,降生成人的奧蹟是耶穌一生所有其他奧蹟的基礎和前提。
聖言取了我們物質的和肉身的狀況,受制於諸多物質需要,為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將我們帶回天父的家中,因為天主創造我們是為了讓我們成為祂的義子女。這個救贖的工程是由吾主在祂所有的事蹟中完成的,包括祂年青的時期(所謂基督的「隱蔽生活」),儘管那段時期沒有引起太大的公開迴響。
耶穌的所有行動都帶給我們救贖,因為祂以公義且合乎天父心意的方式去實踐這些行動時,也使我們能夠效法祂,從而為我們開闢了道路。教父們喜歡說:藉著將我們的本性化為己有,耶穌治癒並淨化了它。我們可以延續這個思想,說吾主也透過將日常生活視為己有,而潔淨了它,並將其轉化為蒙主喜悅的事物。正如聖施禮華所說:「耶穌曾像我們一樣地過活長大,象徵人的存在和一切日常活動,都具有它超然的意義。」[1] 復活的耶穌從祂在天上的位置,賜給我們祂的恩寵,使我們能夠在日常的活動中發現天主對我們的愛,從而使這些活動成為我們成聖的道路。所以耶穌用祂自己的生命作為我們的道路,引領我們歸向天父。
除了救贖的價值外,耶穌的所有工作也具有啟示的價值,因為它們展示了天主對我們的愛;以及總結性的價值,因為它們實現了天主對人類的計劃,並在世界上建立了天主的主權,即祂的王國。
6. 瑪利亞,天主之母及教會之母
因著聖言降生成人,童貞瑪利亞從永恆就被預定為天主之母。
「為能成為救主之母,瑪利亞『從天主那裡,領有各種相稱於這項崇高職位的恩賜』(《教會憲章》第56號) 」(《天主教教理》,第490號)。 在天使報喜時,總領天使加俾額爾向她問安說:「萬福!充滿恩寵者」(路 1:28)。在聖言降生成人之前,因與天主恩賜相契合,瑪利亞早已滿被聖寵。天主賜予她這些特殊的恩寵是因為祂正預備她成為自己的母親。在這些恩寵的引導下,她得以自由地接受她聖召的傳報(參閱《天主教教理》,第490號),能夠不受任何本罪的玷污(參閱《天主教教理》,第493號),並能完全獻身於服務聖子的救贖工程。
她本人從受孕之初就蒙受了救贖:「在過去的世紀中,教會意識到瑪利亞既充滿了恩寵,在她受孕時就已蒙受了救贖。「這就是教宗比約九世於 1854年 所宣布的始胎無染原罪的信條:榮福童貞瑪利亞,曾因全能天主的聖寵和特恩,看在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功績分上,在其受孕之始就被保護,未受原罪的任何污染。(DS 2803)」(《天主教教理》,第491號)。
瑪利亞確實是天主之母,因為她「藉聖神的工作所懷孕成人的……就是聖父的永生之子、聖三的第二位」(《天主教教理》,第495號)。
瑪利亞是終身童貞。教會自古以來就在信經中宣認,並在禮儀中慶祝瑪利亞為「卒世童貞」(參閱《教會憲章》第52號;《天主教教理》,第499號;參閱第496-507號)。教會的這份信仰反映在古代的表述中:「在分娩前、分娩時及分娩後均是童貞」。從一開始,「教會就宣認耶穌是只憑聖神的能力,在童貞瑪利亞的胎中受孕,而且也肯定了這事的具體狀況:耶穌是『非由男人精子,而是藉聖神之功』所受孕的」(《天主教教理》,第496號)。瑪利亞在分娩時也是童貞,因為耶穌在誕生時聖化了她的童貞(參閱《天主教教理》,第499號)。她在耶穌誕生後仍保持童貞。
瑪利亞蒙召升天。「無染原罪的童貞瑪利亞,在結束了人間生活的過程後,身靈一同榮召升天,被上主擢升為宇宙之后,使她與她的聖子、萬君之主、罪惡與死亡的征服者,更形相似。」(《教會憲章》第59號)她的升天是其他基督徒復活的先聲(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66號)。
瑪利亞是救贖者之母。因此,她的天主之母身份也包含了她對人類救恩的合作:「她以全部心靈,又不為絲毫罪惡所阻,接受了上主的救世旨意,作為主的婢女,她將自己全盤奉獻給祂的兒子和祂的事業,在祂手下,和祂一起,由於全能的聖寵,來為救贖的奧蹟服務」(《教會憲章》第56號)。這種合作主要體現在她的屬靈母職上。瑪利亞在恩寵的秩序中確實是我們的母親,並在信友進入恩寵生活及靈性成長的過程中與之合作。此外,她從天上如同母親般看顧我們,透過她多種形式的轉求,為我們獲得我們基督徒聖召和得救所需的天主恩寵(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69號)。
瑪利亞是教會的典型和模範:「由於童貞瑪利亞完全接受天父的旨意,即其聖子的救贖工程以及聖神的整個活動,她成了教會信德與愛德的模範。因此,她被『尊為教會最崇高、最卓越的成員』,她甚至是教會『典型』(typus)的實現」(《天主教教理》第967號)。聖保祿六世於 1964年11月21日 隆重地宣布瑪利亞為教會之母,為明確強調聖母對基督信徒的母性職能。
因此,不難理解為什麼教會對聖母的敬禮是基督徒敬禮的內在元素。瑪利亞「理當受到教會特別的崇敬」(《天主教教理》第971號),這體現於我們天主教教徒獻給她的眾多慶節、禮儀紀念日和熱心敬禮中。
基本參考文獻
《天主教教理》第430-534號,第720-726號和第963-975號。
聖若望保祿二世,《I Believe in Jesus Christ。Catechesis on the Creed(II)》。
[1] 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第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