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是依照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
創世紀告訴我們:「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1]
毫無疑問地,這是極為重要的啟示。在創造了物質世界、植物世界和動物世界之後——在此先不談論天使的世界——,天主創造了人類。在非人類的存有物與人類的存有物之間有一個絕對和根本的差別:只有人是天主的肖像;相對於僅僅為祂所造,人類更加是反映天主本身;他們以一種超越人性的方式去分享天主的神性,即便這種相似並不消除人性與天主性之間的差異。「人是按照天主肖象而受造的,是一個同時具有物質和精神的存有。聖經以一種象徵性的語言表達了這個事實:『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創2:7)。」[2]
人類這種處於物質-動物性世界與神性的中間地位,可能因兩種極端立場而被拒絕。第一種是:人將自己成為自身和整個受造界的絕對主宰;第二種則是:將人僅僅視為動物進化的結果——即便以非常複雜的方式去了解他——,人是沒有任何神體性和自由的。
然而,為了避免這兩種錯誤,並更容易地接受信德的真理,我們只需要反省自己存在模式的經驗就可以了。
一方面,顯然我們有很多侷限,因而呈現並構成我們的有限性,例如:我們沒法做到所有我們想做的事(無論障礙可能是來自外在的或內在的);很多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我們無法控制的,我們既不希望也無法預見的;我們在時間和事件的流逝中生活,而這是我們不能扭轉或停止的。因此,很顯然我們是有侷限的。
但另一方面,顯然地在我們的生命中也有另一些超越這種有限性的特質,而這些特質在某種意義上能夠滲透有限性,或使之向無限性開放。首先,我們注意到一個使人驚奇的事實:身為有限者,我們知道或意識到自己是有限的;因為如果我們知道自己是有限的,那是因為我們的理智以某種方式能超越自身的有限性。此外,就前所言及的那些限制而言,我們顯然地可以想像或渴望許多我們實際上不可能實現的想法;我們必然經歷過很多不在我們掌握之內的事件,但我們總可以與之對抗,或至少在內心採取一個反對的立場;時間真實地為我們和在我們內一分一秒地過去,而且是不可逆轉的,但我們總是能夠持續並且永久地活出「當下」,藉之我們能夠默觀過去,使之有意義,並在某種方式上,也能對未來這麼做。
總而言之,我們毫無疑問地是有限的,並且生活在一個有限的物質世界中;但我們也發現從這個有限性的侷限中脫離的能力。這種能力只在神體性的存有物中才會俱備,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我們與天主相似之處,而天主則是無限和絕對的神體。
某些人文主義的理論試圖呈現一種人類的圖像:人確實有一個神體,但只是一個有限的神體,一個或多或少受了啟蒙的神體,但這個神體既不是天主的肖像,也因此不是指向天主的。這一類的想像是有問題的,不僅在理論上——因為一個神體的本性就是分享一個絕對的存有物,並且趨向於祂——同時也在實際上,因為個人和歷史性的經驗告訴我們,與天主切斷關係,最終會損害人性的尊嚴。「除此之外便無他法了,因為在這世界上只有兩種可能的生活方式:過超性生活,或過獸性生活」[3]
2. 人類:因愛而受造,也為了去愛而受造
「天主依照祂的肖像造了人」,這也意味著兩個基本的命題:我們因愛而受造,以及我們為了去愛而受造。
首先,如果天主是完美的而且是絕對的,祂就不需要任何東西或任何人。從此我們可以推斷:天主是絕對超越的和自由的;即是,祂不是因為必要而創造了世界或人類,而是絕對自由地這麼做。創造是天主全然無償的恩賜:換句話說,整個受造界都是祂愛的工程。我們必須拒絕那種誘惑,即是將天主,或天主的旨意,屈就於我們的邏輯或侷限中。
其次,如果天主是依照自己的肖像造了我們,那是為了使自己與人進入一個可能的關係。亦即,如果天主造我們,使我們能認識並且愛慕超越那物質性和有限性的事物,如果祂創造我們時給我們一個靈體,那是為了使我們認識祂並愛慕祂。「在一切有形的受造物中,唯獨人『能認識及愛慕自己的造物主』(《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2,3);人是『世上唯一的受造物,是天主為了人本身所要的』(《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24,3);只有人奉召在知識和愛情上,分享天主的生命。人就是為這目的而受造,而且也是人有其尊嚴的基本理由。」[4]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人依照天主的肖像受造代表著人與天主之間可以有彼此溝通的關係。但如果我們是指內在親密的溝通,便只能是天主採取主動的地位,因為人本性的認知不能靠自己接觸到天主的內在世界(事實上,如果對方不打開自己的話,人的認知也不能接觸到任何其他人的內在世界)。而這正是天主所做的:天主向我們啟示了自己,而向我們通傳了祂最為內在的本性。這深刻的啟示是藉著聖若望以最明顯的方式去表達給我們:「天主是愛。」[5]
這代表著:人類依照天主的肖像受造,並分享就是愛本身的天主,是一個具有愛的能力的存有物:這正是人類最深刻的本性與定義,這決定了他之所是什麼和會是什麼,「因為人之所愛即是他之所是。」[6] 他具有愛的能力,因為既然他因愛而受造,他就接受了那份愛,他首先被愛了:「愛就在於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他愛了我們。」[7]「我們應該愛,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8] 因此,整個倫理生活、德行生活的運作模式都以這份愛,以這個愛德為模型。「愛德把所有其他德行的行為都導向其最終目的,因而也把型給予所有其他的德行。因此,愛德之所以被稱為諸德的型,就是這個意思。」[9]
3. 人類的維度:理智、意志、情感
如果我們不確定愛是什麼意思,將人定義為愛的存有物或具有愛的能力的存有物的意義就不明確,畢竟這個詞滙現在使用得太廣也太多元化。一般而言,愛可以說是一種欲望,或至少包括一種欲望:但人的欲望可以有很多種表現方式(自私的或無私的),有很多種類型的層次(感官的或屬靈的),此外也有很多不同的對象(例如:比人本身低下的或更高貴的、本身即是好的或壞的、等等),這都決定了欲望的特質,也因而決定了作出欲望者本身的特質。信德的光告訴我們,人作為天主的肖像,最合適的愛的方式,就是如同天主那樣去愛。
如同天主那樣去愛,或者說在精神上去愛,綜合而言,就是在真理中並伴隨著真理一起自由地去愛。換句話說,這意味著將情感提升到一種高度,以至理性能在其中分辨真理與虛假、正確與錯誤,並能使愛向他人開放或指引向他人;這一點,很顯然,只能在自由或自願的情況下才能做到。因此,這是使人作為精神體的三個基本維度的共同運作:理智能清晰並絕對地分辨愛的類型,並使愛向他人開放;意志則自由地決定如何去回應這清楚明白又充滿愛意的要求;而情感則以其最為深奥和最為卓越的形式去眞正地構成愛。
很顯然,我們也意識到自己有一個非精神性的層次,那個層次缺乏明確性,自由或真正的愛。因此,我們需要匯集人在更高或精神性層次的這三個維度;如此,我們並不會屈服於一種簡化主義,其最終只將人視為一種物質性的、動物性的或社會性的聚合物。
在這精神的層面,理智與愛偕手並肩。「並非先有智慧,然後才有愛;有的是富有智慧的愛,以及充滿愛的智慧。」[10] 情愛(eros)和純愛(agape),有時被極端化而甚至將之對立起來(如同嗜慾之愛和善意之愛、上升之愛與下降之愛、佔有之愛和奉獻之愛、對自我的愛和對他人的愛、等等),但事實上它們藉自我昇華、淨化而彼此交融。「事實上,eros(情愛)和agape(純愛)——上升之愛和下降之愛——是永遠不能完全分開的。這兩種愛雖然分屬不同的層面,但越是在愛的唯一現實中達到彼此正確的結合,通常就越能實現愛的真正本質。即使情愛起初主要是屬於肉體的、上升的,但因受到對於幸福之強烈期盼的陶醉,當人接近另一位時,就會漸漸走出自己,越來越尋求另一位的幸福,越來越關心所愛的人,並奉獻自我,願意為對方而『存在』。純愛的因素因而進入他內﹔若非如此,則eros(情愛)將會貧乏,失去其自身的本質。另一方面,人也不能單單活在下降性的奉獻之愛中。人不能總是一味給予,他也必須接受。任何一個人如果願意付出愛,也必須同時接受愛猶如一份禮物。」[11]
4. 人的社會性
天主藉著將自己作為愛的本質啟示給我們,也向我們揭示了祂如何去愛;而且不僅僅是祂如何愛受造物,也是關於祂如何去愛自身。天主的愛是位格之間的愛;天主是三位一體,是三個彼此互相認知和互相相愛的位格。那麼,如果說我們是天主的肖像,我們也被召叫以同樣的方式去愛,並且在我們內已經擁有這種位格之間的愛的痕跡或分享。
這種愛的維度,對他人的愛,在我們的本性經驗中已經可以得到。這可以是愛本身,也可以是以他人作為位格的方式去體驗他人。一方面,如果愛是欲望,它就能夠推動,自身也是一種行動;一般來說,它也會使其主體脫離自身前往更高的境界、往他人而去。另一方面,我們對他人真正的經驗,並不是單純對其他「東西」的經驗,對於東西或物件,如果我們喜歡,我們可以作出回應;而是將他人的經驗作為「主體」,這種經驗立即要我們作出回應,在他人面前,我們首先地有某種被挑戰的感覺。同時,這種本性上的發現也由我們之前提到的信德的真理得到確認:人是天主的肖像。確實,如果他人是天主的肖像,愛他人就是愛天主的肖像,是愛某位天主所愛的人,那就是愛天主自己。
因此,愛在本質上是位格與位格之間的愛:「充滿真理的愛德能使人明白它豐富的價值,能被接納、被分享。其實,真理是言(lógos),從而產生對話(diálogos)、溝通及共融。(……)。真理使人的理性開放,並在愛的語言(lógos)中團結:這就是基督徒對愛的宣講及見證。」[12] 因此,新約將愛天主和愛他人的誡命聯繫在一起[13],乃至於它們指向彼此:愛天主使人愛近人,愛近人也使人愛天主。「若你愛你的弟兄,你也必須愛那份愛本身。『愛就是天主』,因此,那愛他弟兄的人也必須愛天主」。[14]
人的社會性正是建立在這些深刻的人類學和倫理學的基礎上,而不僅僅是因為人在社群中的共同生活是有所必要和有用的。因此,人的社會性也是因愛而得以成長,並且主要由那些在本質上由愛而組成的關係和群體:家庭和友誼。只有透過社會化以及與他人的接觸,人才能成長並發展他自己的人性:「天主創造的人除非『藉著真誠的自我交付』(《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靈憲章》,第24號),否則便無法活出自我、成長發展和圓滿地實現自我;除非與他人接觸交流,否則便無法完全認識真我:『只有藉著與人交流,我才能真正探索自我。』」[15]。
我們在福音中也看到:「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16] 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為家庭是社會之基礎細胞獲得許多美好的反思。「天主是愛,而在祂內過著一種位際相愛共融的奧蹟。依祂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類並繼續使之生存時,天主在男人和女人的人性裡銘刻了愛和共融的聖召,也賦予他們能力和責任。因此,愛是每一個人的基本的和天賦的聖召。」[17]
至於友誼——「我稱你們為朋友」[18]——也是一樣的:友誼以天主的愛為養份,並建立社群。「藉著祂賜給我們的恩寵,我們的地位提升了,以至於真正地成為祂的朋友。祂向我們傾注祂的愛,我們也可以這樣愛祂,並將祂的愛分享給他人,希望他們也會加入耶穌基督建立的友誼團體。」[19]
參考書目
《天主教教理》355-368號
[1] 創1:27
[2] 《天主教教理》第362號。
[3] 聖施禮華,《天主之友》,第200號。
[4] 《天主教教理》,第356號
[5] 1若4:8和16。
[6] 聖奧斯定,《若望一書短評》,第二講,第14號。
[7] 1若4:10
[8] 1若4:19
[9] 聖多瑪斯,《神學大全》,第二部,第二集,第23題,第8節。
[10] 本篤十六世,《在真理中實踐愛德》,第30號
[11] 本篤十六世,《天主是愛》,第7號
[12] 本篤十六世,《在真理中實踐愛德》,第4號
[13] 參閱瑪22:40;1若4:20和21;等等。
[14] 聖奧思定,《若望一書短評》,第九講,第10號。
[15] 教宗方濟各,《眾位弟兄》通諭,第87號。
[16] 瑪12:50
[17] 聖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第11號。
[18] 若15:15
[19] 教宗方濟各,《生活的基督》,第15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