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通過我們生活中每天發生的事件,向我們發出召喚。』(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110)
什麼是告解?為什麼罪如此有害?一個妥當的告解所需的條件是什麼?為什麼我們向一個人、而不直接向天主請求寬恕?
個人的本罪是「違反天主永恆法律的一句話,一個行動,或一個願望。」
神父從天主的手中領受了以聖父、聖子及聖神的名字赦免罪過的權柄。
基督親自建立了修和聖事,目的就是要給人提供一個皈依和人領了聖洗聖事後能夠重新獲得救恩的機會。
真誠的告解使我們心靈煥然一新,也使我們打開心胸頷受天主的恩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