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基督之光的攜帶者
藉著日常工作去分享福音
使徒工作的自然性
耶穌用聆聽祂的人所用的同一語言,一種充滿日常生活氣息的語言來與他們說話。例如祂問:「人拿燈來,豈是為放在斗底或床下嗎?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谷4:21)許多正在聆聽祂的人的家中都有一個斗底(一個長方形的小木箱,容量約九公升,用於儲存穀物或麵粉)。這個容器對於小額交易和計算梅瑟法律所規定的什一奉獻至關重要。家用的油燈通常由陶土或青銅製成,形狀各異,但最常見的是有一個圓形的底座,中間有一個開口,用來把燈油倒進去。燭台則通常是牆上的一個簡單的壁龕。一些考古學家認為,希伯來人習慣在家中點燃一盞燈,可能是為了嚇阻不速之客試圖闖入。
基督來到世上是為了驅散罪惡和死亡所帶來的黑暗,而每一個基督徒都領受了基督的光。藉著天主的恩寵和仁慈,我們迎接了這光進入我們的心中,而身為天主的子女,我們蒙召成為「那能夠為眾人照亮世途的唯一火焰的攜帶者」[1]。這既是一個莫大的恩賜,同時也是一項重大的責任。某程度上,「許多人依靠我們;如果我們回應上主,那麼,許多人將不再存留在黑暗裡,而踏上邁向永生的道路。」[2]
「當一個門徒和一個基督徒團體在引領他人歸向天主時,就是世界的光,幫助每一個人去體驗天主的美善和慈悲。當一個耶穌的門徒在懂得如何在狹小的空間以外活出信仰時,就成為了光……。去照亮他人。但不是我的光,而是耶穌的光:我們是使耶穌的光能夠照耀每一個人的工具。」[3]
我們意願高舉上主,好使祂的光能夠照耀每一個人。然而我們該如何把這個福音所記載的勸勉付諸實踐呢?主業團的創辦人聖施禮華解釋說,對絕大多數的基督徒而言,傳播基督之光並不意味著放棄日常的工作,好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去宣講天主的聖言;也並不意味著僅僅每天或每週抽出一點時間來進行虔敬的和傳教的活動。聖施禮華提出了一條更加雄心勃勃的道路:各人在從事自己的專職或事業當中成為一個聖人和使徒。
他寫到:「我們是基督徒,但同時也是市民、工人。如果要成聖,就必須盡市民及工人應有的責任樹立榜樣。……不論任何職業都可以成為啟發你同僚、朋友的明燈。所以我常對主業團的會員,現在也對你們說:『如果你對我說某人是個好的基督徒,但卻是個三流的鞋匠,這又有什麼用?』如果他不肯學好手藝,對其漫不經心,他就不能聖化他的工作和把它獻給天主。如同我們浸淫在世俗塵事之中,但卻決定親近主的人,聖化日常工作是真正的靈修關鍵。」[4]
令人鼓舞的是,我們出於對天主的愛和為他人服務的精神而從事的工作,會使我們成為能夠把天主之光傳遞給周圍的人。「當你觀察電器內部的運作原理時,你常常會看到各種大小、新舊、便宜與昂貴的電線排列在一起。電流沒有流過它們,就不會發光。那根電線就是你和我。電流就是天主。我們有能力讓電流流過我們,利用我們,從而產生世界的光明。或者,我們也可以拒絕被利用,任由黑暗蔓延。」[5]
耶穌繼續說:「因為沒有什麼隱藏的事,不是為顯露出來的;也沒有隱密的事,不是為彰明出來的」(谷4:22)這句說話具有末世論的意義,可是它也幫助我們反思一下,基督在我們的心靈中點燃了的光,如何能夠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反映出來。當基督徒努力與天主保持活潑的對話時,他們對人靈的愛就會驅使他們去講述、分享,和自然而然地傳送他們與耶穌的相遇在自己的生命中帶來了什麼意義。它往往無需人刻意地去努力。可是有時候,為了克服自己的怯懦,我們必須反思一下這件事情的重大意義。
教宗聖保祿六世說:「以尊敬之心介紹基督及祂的王國不只是宣傳福音者的權利,而且也是他的義務,正如同追隨他的人有權利從他接受救恩的福音一樣。天主能在祂願意的人身上及以祂自己曉得的方法完成這種救援。天主聖子來到世間,是為以言以行啟示給我們得救的正常路線。祂也命令我們以祂的權威向別人傳報這項啟示。最好每位基督徒及每位宣傳福音者這樣祈禱:即使我們不向人們宣傳得救的福音,他們也可以其他方式,借助天主的仁慈而得救。至於我們,如果由於疏忽或畏懼或害羞──聖保祿稱之為『為福音而害羞』──或由於錯謬的思想不宣傳福音,是否我們能得救?」[6]
讓我們祈求我們在天上的母親賞給我們謙卑,好能簡樸地向耶穌敞開自己的靈魂,好使我們周圍的許多人,藉著與我們接觸,自然而然地領受到天主的光。
[1]聖施禮華,《鍊爐》,1
[2]同上
[3]教宗方濟各,2020年2月9日三鐘經前的講話
[4]聖施禮華,《天主之友》,61
[5]聖德蘭修女,《德蘭修女沉思錄:論工作與服務》
[6]教宗聖保祿六世,《在新世界中傳福音》勸諭,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