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若10:31-42)
那時候,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砸死耶穌。耶穌向他們說:「我賴我父給你們顯示了許多善事,為了哪一件,你們要砸死我呢?」猶太人回答說:「為了善事,我們不會砸死你,而是為了褻瀆的話,因為你是人,卻把你自己當作天主。」
耶穌卻向他們說:「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著:『我說過:你們是神』麼?如果,那些蒙受天主話的,天主尚且稱他們為神——而經書是不能廢棄的——那麼,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因為說過:我是天主子,你們就說:你說褻瀆的話麼?假使我不作我父的工作,你們就不必信我,但若是我作了,你們縱然不肯信我,至少要信這些工作,如此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我在父內。」他們又企圖捉拿他,他卻從他們手中走脫了。
耶穌又到約旦河對岸,若翰先前施洗的地方去了,並住在那裡。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裡說:「若翰固然沒有行過神蹟,但若翰關於這人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許多人就在那裡信了耶穌。
釋義
今天的福音經文講述了耶穌與一些猶太人辯論的故事。他們指責耶穌褻瀆神明,因為祂身為人,卻自稱為天主(參閱第33節)。我們的主藉此機會闡明了祂身分的兩個真理:祂是天主子,也是「真正的聖殿」。
耶穌在回應指控時,引用了聖詠中的一節經文:「我親自說過:你們都是神,眾人都是至高者的子民。」(參閱詠82:6)。主耶穌這樣做是為了強調,既然稱某些人為「神的兒子」是允許的,因為他們是神聖聖言的使者,那麼將這個稱謂用於神聖聖言本身就更加恰當了。耶穌藉此表明,祂自己才是聖言的真正使者,是真正的天主子,是「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那一位(參閱第36節)。
既然父已「祝聖」了子,我們便能明白耶穌也是「真正的聖殿」。為了理解這一點,我們需要記住,這一幕發生在一個重要的猶太節日期間:「在耶路撒冷舉行重建節」(若10:22)。這個為期八天的慶節是為了慶祝瑪加伯家族戰勝敘利亞帝國,以及聖殿在被褻瀆三年之後重新被祝聖(參閱加上1:54;加下6:1-7)。對猶太人而言,結束對聖殿的褻瀆,以及重新奉獻聖殿,意義極為重大,因為聖殿是人們與天主接觸並獻祭的聖地。
耶穌向我們揭示,祂才是真正的聖殿(參閱若2:21)。祂自己就是聖所,在那裡我們可以按照天主的旨意朝拜祂——也就是說,不是用動物獻祭,而是用唯一蒙主悅納的獻祭,那就是「以心神以真理」(若 4:24)完全獻上我們的心。
因此,這段經文引導我們思考聖經的預言如何在納匝肋人耶穌身上得以應驗。我們的主藉著聖詠向我們顯明自己,並暗示那宏偉的、以石頭砌成的聖殿正是祂自身及其使命的象徵。
隨著聖週臨近,我們可以特別努力地仔細聆聽以色列歷史上的偉大故事、象徵和意像如何在耶穌身上實現,尤其是在祂的苦難、死亡和復活中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