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若8:1-11)
那時候,耶穌上了橄欖山。清晨他又來到聖殿,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他便坐下教訓他們。
那時,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叫她站在中間,便向耶穌說:「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什麼呢?」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能控告他;耶穌卻彎下身去,用指頭在地上劃字。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他便直起身來,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吧!」他又彎下身去,在地上寫字。
他們一聽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
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婦人!他們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沒有人。」耶穌向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釋義
在四旬期悔改之際,教會邀請我們默想那位被捉姦的婦人。經師和法利塞人假裝順從耶穌,企圖找藉口控告他。但這位師傅沒有被嚇倒,反而平靜地揭穿了他們的虛偽。他一邊聽著他們的控訴,一邊用手指在地上寫字。這個動作顯示基督是神聖的立法者,因為正如聖經所記載,上主曾用手指將法律寫在石板上(參閱出31:18)。因此,耶穌是立法者;祂是公義的化身。
耶穌並沒有違反法律,但他不想失去他所尋求的,因為他來是為了拯救迷失的人。他的判決公正無誤:「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吧!」
「那祂回答了什麼呢?看哪,祂的回答充滿了公正、謙遜和真理!啊,智慧的回答!」聖奧思定讚歎道。 「因為外人站出來控告和譴責,卻不反省自己:他們只看到了那個姦淫的女人,卻沒有審視自己。你們聽過這樣的話:『法律要成全,姦淫的女人要被石頭砸死。』但是,難道要透過懲罰她,由那些本該受罰的人來成全法律嗎?你們每個人都應該反省自己,深入內心,登上自己心靈的審判席,接受自己良心的審判,然後就不得不承認自己是罪人。」[1]
耶穌作為公義的化身,他的反應令人震撼。他從未說過一句譴責的話,只有寬恕和憐憫。祂溫柔慈愛地邀請那位婦人悔改:「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天主不願世人犯罪,祂自己也為罪受苦,但他卻充滿耐心和憐憫。
耶穌從不願人作惡,只願一切良善和生命之源。因此,出於祂極大的慈悲,祂訂立了和好聖事,好使人不會迷失,使我們無論犯下多麼嚴重的過錯,都能找到所需的寬恕。正如教宗方濟各所說:「我們不要忘記:天主永不厭倦寬恕我們!問題在於我們自己會感到疲憊,我們不願祈求,厭倦了請求寬恕。主永不厭倦寬恕,但有時我們卻厭倦了請求寬恕。讓我們永不厭倦,讓我們永不厭倦! 天主是慈愛的大父,永遠寬恕我們,祂擁有一顆慈悲的心,憐憫我們所有人。讓我們也學習善待每一個人。讓我們請求聖母瑪利亞的代禱,她懷抱著降身為人的天主的慈悲。」[2]
[1] 聖奧思定,若望福音釋義,33,5
[2] 方濟各三鐘經,201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