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的福音:愛要求付出一切

四旬期第三週星期五的彌撒福音及釋義。

福音(谷12:28-34)

那時候,有一個經師上前來,問耶穌說:「一切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祂,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祂。


釋義

「沒有人敢再問祂。」當有個經師詢問耶穌,哪一條誡命是首要的、必需的、給每一個人的生命賦予意義之後,今天彌撒的福音就以這句說話作結。

基督沒有用什麼論述或理由來回答他。祂將這條誡命呈現為生命,一種生活的方式。愛天主、愛人意味著與天主、與他人互動,禮讓他們,好使天主和他人能夠成為我們自己的生命的基礎。正因這樣,那些正在聆聽的人保持沉默,或許是因為他們不敢踏出這一步。

找到一個會談論天主之愛的人是一回事,找到一個天主之愛化身成為人,又要把我們提升到祂的水平,達到祂無條件獻出自我的愛的水平的人,則是另一回事。愛要求人付出一切:全心、全靈、全意、全力。耶穌,天主之愛的化身成為人,完全地獻出自己,毫無保留地去愛。祂就是這條誡命的化身。

在聖體聖事中,我們領受祂,好能像祂一樣,全心全意地,沒有限制,沒有保留地去愛。

Luis Cr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