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在實驗室,在醫院手術室裡,在營區軍旅中,在工作室,在田野間,在家庭生活中…祂每天都期盼著我們。』。』(聖施禮華《與施禮華蒙席會談》114)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於1982年頒布了主業團的規章。這些規章以拉丁文寫成,它們精準地界定了主業監督團的法律結構、它的組織和它的目標。
關於主業團使命與組織的規章(拉丁文本),詳見《The Canonical Path of Opus Dei》,A. de Fuenmayor、V. Gomez-Iglesias、J. Illanes,Midwest Theological Forum,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