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學著去發現天主,否則將永無遇到祂。』(聖施禮華《與施禮華蒙席會談》113)
主業團跟整個教會懷著同一的救贖使命,並以其具體的神恩實踐這個使命,就是在專業工作和平凡生活當中實踐這同一的使命。
有關主業屬人監督團的一些資料
此為《但願如此(“Ut sit”)》宗座憲令的(非官方)中文譯本,主業團因此憲令而被立為天主教會內首個屬人監督團。
有別於一般的民間社團或教會善會,主業團要求當事人有天主的召叫才能加入該團。
在聖統制的框架裏,主業團與地方教會的關係是什麼?它的牧靈工作與其他教會團體和修會是否融洽?
至今,主業團是教會內唯一的【屬人監督團】。
雖然類同的【屬人聖統架構】早已存在(例如兵營教區, 但是具法律地位的屬人監督團,是梵二大公會議牧民意望的實現,而後來出現於現時的教會法典中 。
主業團的監督及監督團本身—正如所有教會領域—直屬教廷之下,即羅馬教宗及協助他處理教區和監督團事務的主教部。
如主業團成員忠於其召叫,他們的工作和整個生活,能為教區提供神修上和使徒工作上的益處。
一位努力實踐信仰、但不是經常成功的普通天主教徒,與一位主業團的成員有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