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天主相遇的場合,通常是在你的伙伴,你的渴望,你的工作和你的情愛中。在那裡,每天你會遇到基督。』(聖施禮華《與施禮華蒙席會談》113)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於1982年頒布了主業團的規章。這些規章以拉丁文寫成,它們精準地界定了主業監督團的法律結構、它的組織和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