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提醒自己的責任是成聖。成為一個聖人,它不是做些希奇古怪的事情:它是每天內在生活之奮鬥和大丈夫氣慨完成所必須的,止於至善。』(聖施禮華《鍊爐》60)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於1982年頒布了主業團的規章。這些規章以拉丁文寫成,它們精準地界定了主業監督團的法律結構、它的組織和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