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通過我們生活中每天發生的事件,向我們發出召喚。』(聖施禮華《基督剛經過》110)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於1982年頒布了主業團的規章。這些規章以拉丁文寫成,它們精準地界定了主業監督團的法律結構、它的組織和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