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 天主恩賜的禮物

聖施禮華自由瘋狂地愛:「我選擇天主,因為我自願,而不是因為任何的壓迫,我意願終生為人服務,純因愛主耶穌的緣故。就是這自由使我高呼,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與天主的愛相隔絕。」節錄取自載於《天主之友》由真福歐華路所寫的引言。

節錄自載於《天主之友》書中,聖施禮華於1956年4月10日題為《自由 —— 天主恩賜的禮物》的講道,三部分中的第一部分。

我常給你們講,耶穌在伯多祿船上給群眾講道的那一幕;祂的心充滿了拯救人靈的熱忱,也想門徒擁有同樣的熱誠「划到深處duc in altum,去撒你們的網捕魚吧!」(路5:4)耶穌遂這樣吩咐西滿。

我不想在這裏講所有的細節,雖然,從中我們也可學習良多。我只想我們一起反省伯多祿的反應:「主請你離開我!因為我是個罪人。」(路5:8)我肯定這種反應對我們每人都不陌生,的確,愈見証得多上主透過人所成就的恩寵神功,愈想每天都向主重複伯多祿所說的話。

正因如此,我更明白聖奧斯定所說的:「天主造你時,不需要你的參與,但拯救你時,卻不能沒有你的參與。」[1] 這真是邁向自由的讚歌,但不幸我們都可能反抗拒絕主,向祂說:「我們不願這人為王,統治我們。」(路19:4)

選擇生命

知道天主為了自己從「無中生有」,創造了所有的生物;是多值得我們感恩!因這使我們了解被召的快樂。有理智的人類,和沒有理智的生靈:在地面上蹓躂的,在地底挖洞的,在藍天上飛翔的,高飛接近太陽的飛鳥。在這些生物之中,只有人能運用自由,和造物主結合,也只有我們可以或拒絕給予造物主應有的光榮。

這種可能性就成為人類自由的光明與黑暗,主邀請我們,催迫我們選擇美善,祂多麼愛我們啊!「你看,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們面前,如果,你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上主、你天主的誡命;愛慕上主、你的天主,履行祂的道路,謹守祂的誡命法令和規定,你必能生活繁榮……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申30:15│16,19)

請問你是否毫不動搖地持守你所選擇了的生命?當你聽到天主愛的呼喚催迫你成聖時,你是否自由地回答:「是」?讓我們注視耶穌,當祂向巴勒斯坦的人傳道,祂從不強迫人,祂對那富家少年說:「你若願意,是成全的!」(瑪19:21),但少年拒絕了祂,憂悶地走了。abiit tristis(瑪19:22)。那憂愁的孩子喪失了快樂,因他拒絕把自由交給天主。

試想,天使加俾額爾向聖母傳述至高者計劃的一剎那,聖母提了一個問題,為使自己更明白主要她做什麼,然後說:「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吧!Fiat!」(路1:38)這就是自由最佳的果實:運用自由,作支持天主的決定。

這從自由發出的讚美詩,在天主教信仰的奧秘,迴響不絕;聖三從無創造世界和人類,就是自願地分施愛,聖言道成肉身就是在自由裏服從「看我已來到!關於我書卷上已有記載: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希10:7)當天主指定拯救人類於罪惡奴役的時刻已到,耶穌在革責瑪尼園痛苦至極,汗流如同血珠。(參閱路22:44)祂無條件地接受了父,要祂作犧牲:「如同被牽去待宰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前不出聲。」(依53:7)事前祂已告訴門徒要來的一切,祂傾訴心中的一切,好讓他們知道,耶穌是人接觸天主的唯一道路。「父愛我,因為我捨掉我的性命,為再取回它來: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我也有權再取回它來:這是由我父所接受的命令。」(若10:17│18)

自由的意義

我們永不會充份明白耶穌的自由,因它是如此無窮無盡,就像祂的愛一樣。但祂無價慷慨的獻祭,卻使我們忍不住要問:「主啊!為什麼我們可以用你賜的無價自由,來跟隨你或忤逆你?」由此我們可以明白;適當地運用自由,可使人達到美善,但當人忘了愛的根源,或離開了它,人就會誤用自由。我常傾力維護我個人的自由,而它也使我充滿信念地向主發問(雖然我深知自己的軟弱):「你要我怎樣?我可自願地為你做什麼?」

基督給了我們答案:「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Veritas liberabit vos.」(若8:32)這事實多偉大!因它說出自由之道,又使人看到自由在人生命裏的意義。讓我概括而言:知道造物主和受造物有如此親密的關係,知道我們由主所造,聖三對我們又如此偏愛,我們是如此難得慈父的子女,就足以使我們充滿喜樂和肯定!我求主幫我們定志:每天都緊記主說的事實,只有這樣我們才可像自由人般行動。請勿忘記:誰不知道自己是天主的子女,誰就不知道有關自己最深奧的事實,當他行動時,他就缺乏了自主的能力,而愛主在一切之上的人,卻不會這樣。

讓我們肯定;要抵達天鄉,必須要自願委身、全心全意、貫徹始終地作出以上的決策。不過,單是這樣做卻不足夠,因為自由需要引航之星:「沒有人引導,靈魂不能前行,所以,它必須要被救贖,好讓基督作它的君王,而基督的軛是柔和的,擔子是輕鬆的。(瑪11:30)不像魔鬼壓制地治人。」[2]

不要像那些自欺欺人的傢伙,他們毫無希望地嚷著「自由!自由!」但這喊聲卻隱藏著一件可悲的事實:他們是被奴役的一群,因為捨是擇非,不能使人得到釋放,只有基督才能使我們自由(參閱迦4:31),因只有祂,才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參閱若14:6)

讓我們在主前,再問自己一遍:「主,你為何給我們自由的能力?為何讓我們可以運用這能力,去選擇你或拒絕你?你會希望,我們好好運用這能力的,那你希望我做什麼?」(參閱宗9:6)主的回答是如此簡潔清明:「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瑪22:37)

難道你們看不到嗎?當自由被用於服務、拯救人,真理被用於尋找天主,祂釋放人於奴役的無限大愛時,它便找到自己真正的意義。隨著日子過去,我更渴望向四方八面的人宣告,這屬於基督宗教取之不盡的寶藏:「得享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羅8:21)其實,當我們講良知,會辨別惡,會教我們選擇善,我們就是指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呀![3]

我希望你們默想這基本的一點:我們要為自己的良知負責,因沒有人可以為我們選擇「人的最高的尊嚴在於;人是自主地趨向善,而不是由其他人驅使。」[4] 我們大多數人由父母處繼承了天主教的信仰,又因著天主的恩寵在嬰孩時受洗,由那時開始,超性的生命就在我們的靈魂內開始了。但我們必須終生不斷,每天都更新我們要愛主在萬有之上的決心。「他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他只服從唯一的天主聖言。」[5] 這服從是無條件的,而且是隨時預備拒絕魔鬼的誘惑,就像基督所做的一樣:「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唯獨事奉祂。」(瑪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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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聖奧斯定,講道CLXIX,13(PL 38,923)

[2] 奧利振,Commentarii in Epistolam ad Romanos,5,6(PG 14,1034-1035)

[3] St.Maximus the Confessor, Capita de Caritate,2,32(PG 90,995)

[4] 聖多瑪斯,Super Epistolas S. Pauli lectura,Ad Romanos,cap. II,lect III,217(Marietti, Turin 1953)

[5] 奧利振,Contra Celsum,8,36(PG 11,1571)

照片來源:Jason Buscema on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