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业监督团受教会普通法的规条、宗座宪章Ut sit (但愿如此) 及其本身的规章(或适用於主业团的特殊法规)所约束。1983年修定的教会法典第294-297条订明了有关属人监督团的基本条文。
监督是监督团的正权首长。他与代表他的区代表们拥有主业团的管辖权。现任的监督为范康仁蒙席。辅理监督是范子安蒙席。副监督是蒲安道蒙席。总司铎秘书是Jorge Gisbert神父。监督团公署的办公室设於意大利罗马的Viale Bruno Buozzi 73。
『圣德,是由英雄行为构成的。因此,在工作中,我们所追求的英雄主义,是日复一日地,把我们负责的工作,做得善始善终,无懈可击,尽管天天做的是同样的任务。』(圣施礼华《犁痕》529)圣施礼华《犁痕》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