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业监督团受教会普通法的规条、宗座宪章Ut sit (但愿如此) 及其本身的规章(或适用於主业团的特殊法规)所约束。1983年修定的教会法典第294-297条订明了有关属人监督团的基本条文。
监督是监督团的正权首长。他与代表他的区代表们拥有主业团的管辖权。现任的监督为范康仁蒙席。辅理监督是范子安蒙席。副监督是蒲安道蒙席。总司铎秘书是Jorge Gisbert神父。监督团公署的办公室设於意大利罗马的Viale Bruno Buozzi 73。
『天主要求你的圣德是要在日常工作、责任中实践天主的爱德而达至的,而工作责任常常都是琐细的事情呢!』(圣施礼华《天主之友》7)圣施礼华《天主之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