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业监督团受教会普通法的规条、宗座宪章Ut sit (但愿如此) 及其本身的规章(或适用於主业团的特殊法规)所约束。1983年修定的教会法典第294-297条订明了有关属人监督团的基本条文。
监督是监督团的正权首长。他与代表他的区代表们拥有主业团的管辖权。现任的监督为范康仁蒙席。辅理监督是范子安蒙席。副监督是蒲安道蒙席。总司铎秘书是Jorge Gisbert神父。监督团公署的办公室设於意大利罗马的Viale Bruno Buozzi 73。
『每天提醒自己的责任是成圣。成为一个圣人,它不是做些希奇古怪的事情:它是每天内在生活之奋斗和大丈夫气慨完成所必须的,止于至善。』(圣施礼华《链炉》60)圣施礼华《链炉》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