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释义:撒杜塞人及复活

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的福音(丙年)及释义。

福音(路加20:27-38)

那时候,否认复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几个来问耶稣,说:「师父,梅瑟给我们写下:如果一个人的哥哥死了,撇下妻子而没有子嗣,他的弟弟就应娶他的妻子,给他哥哥立嗣。有兄弟七人,第一个娶了妻子,没有子嗣就死了。第二个,及第三个,都娶过她为妻。七个人都是如此:没有留下子嗣就死了。后来,连那妇人也死了。

「那么,在复活的时候,这妇人是他们那一个的妻子?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为妻。」

耶稣对他们说:「今世之子也娶也嫁;但那堪得来世,及堪当由死者中复活的人,他们也不娶,也不嫁;甚至他们也不能再死,因为他们相似天使;他们既是复活之子,也就是天主之子。

「至论死者复活,梅瑟已在荆棘篇中指明了:他称上主,为亚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天主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所有人为他都是生活的。」


释义

自从耶稣开始祂的公开生活,一些宗教领袖也开始演越烈地反对祂和祂的信息,直到他们导致祂死在耶路撒冷为止。路加福音叙述了耶稣在祂的圣死即将来临之际,与心怀不轨的撒杜塞人正面交锋的一幕。在耶稣那个时代,撒杜塞这个群体是由来自哈斯摩尼王朝的、在社会中有影响力的司祭家族所组成的。它是一个非常政治化的派系。犹太公议会内大部分的成员,以及大司祭本人通常都是来自该派系。他们只接受梅瑟五书的教训,以及正如福音作者路加所说的,他们否认死人的复活。

在这一幕中,有几个撒杜塞人向耶稣提出了一宗难以解决的事件。一个已婚妇人,有过许多个相继去世,没有留下子女的丈夫。这个故事令人回忆起多俾亚传书中的主角人物撒辣(参阅多3:1及后续)。作为这宗事件的开场白,这几个撒杜塞人引述了一条梅瑟法律(申25:5)。该条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男人没有子嗣就死去,他的一个兄弟就应该娶他的遗孀为自己的妻子,以给他生孩子。他们提出了一个错综复杂的事例,为了使人觉得,相信死人的复活实在是一件荒谬的事:既然兄弟各人在此生都做过她的丈夫,如果死人真的复活,那么这个女人在复活后的来生该是谁的妻子呢?

反对耶稣的人试图在公开的场合中令祂失信于人,使祂名誉受损。可是师傅耶稣却平静地和温顺地回应他们的恶意。首先,耶稣揭示了关于来生的一个环节及其与婚姻的关系。正如教宗方济各所说:「耶稣用这些说话来解释,在今世中,我们的生活实在是临时的,是将会结束的。相反,在来世,在人复活之后,我们的生活将不再会以死亡为终极的地平线。我们将会在天主的维度中,以一种绝然不同的方式感受一切,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样,婚姻,这个天主的爱在今世的标志和工具,也将会光茫四射,在天堂里,在诸圣那荣耀的相通而发出的光芒中转化了……人在复活后的生活,将会与天使的生活一样(参阅36节),意思就是,将会完全沉浸在天主的光明中,在充满欢乐与和平的永恒中,全心全意地赞美祂。」(教宗方济各,2016年11月6日三钟经前的谈话)

耶稣利用这个吊诡的问题来阐述死人复活这个重要的真理。祂本可以使用圣经中的其他章节,例如厄则克耳书第37章中所描述有关骨头的异象,或是玛加伯上书第7章中明确地提到的来生的事。可是由于撒杜塞人只接纳圣经的首五部梅瑟的书,满怀爱德的耶稣就让自己迁就他们的思维方式,因而引用出谷纪中的一段,就是上主在那燃烧不灭的荆棘丛中向梅瑟透露祂就是他祖先们的天主:是亚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的天主(参阅出3:6)。耶稣强调,祂是活人的,不是死人的天主:「所有的人为祂都是生活的」(38节)。

在这一幕中,耶稣纠正了撒杜塞人,并把真理教导给他们。但是祂以满怀爱德的方式去这样做。这是一个有效地传授教义的必要条件。正如圣奥思定所说:「那么,我们应该出于爱来纠正别人;不是以做成伤害为目标,而是出于爱人和使人修正的意向。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纠正别人,我们就很好地履行了爱德的诫命」(圣奥思定,讲道 82)。

Pablo M. E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