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问答题

我们提供由主业团资讯中心所准备的有关《为保护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手谕的问答题。

1. 这个手谕的目的是什么?
2. 这个手谕对监督团信友的生活意味着什么?
3. 为什么要坚持「神恩」?神恩与圣统制是对立的现实吗?
4. 神恩和圣统制如何在主业团中相得益彰?
5. 对监督团的管治有什么变化吗?
6. 规章是什么?为什么它对监督团是如此重要的呢?
7. 为什么说监督不会是主教呢?
8. 这个手谕中所提到的「编外宗座首席公证人(Supernumerary Apostolic Protonotary)」的称谓是指什么?


1. 这个手谕的目的是什么?

《为保护神恩(Ad charisma tuendum)》这个手谕发展并具体化了《你们去宣讲福音(Praedicate Evangelium)》宗座宪令所带来的改变,将有关属人监督团的权限从主教部转移到圣职部。这文件的标题和引言都表达了教宗的决心,即在进行这个改变之同时,要充分尊重主业团的神恩。

2. 这个手谕对监督团信友的生活意味着什么?

这个手谕是呼吁去了解主业团在教会使命中的神恩的潜力。正如教宗所说:「根据圣施礼华所领受的圣神恩赐,主业团监督团 —— 在监督本人的指导下 —— 完成了通过工作、家庭和在社会中的职业的圣化,在俗世中去传播成圣的召唤的使命。」既然是教宗本人去提醒我们这个责任,主业团的信友将被推动去更深入地钻研这个神恩,并在圣神的光照下去辨别如何在我们现世的新境况中去活现出来.

3. 为什么要坚持「神恩」?神恩与圣统制是对立的现实吗?

正如梵二所说,圣神利用圣统制和神恩去指引教会(《教会宪章》,第4号)。这个手谕 重申了圣施礼华接受了的主业团神恩,以及它帮助建立教会的使命。有些恩赐是为他人服务的,而教会需要所有这些恩赐。纵观历史,教会明智地找到了相互丰富和保护它们的方法。这个手谕提醒我们,主业团的管治必须为神恩服务 —— 我们是神恩的管治者,而不是拥有者 —— 因而它才能成长和结出果实,深信是天主在所有人身上运行一切。

4. 神恩和圣统制如何在主业团中相得益彰?

主业团的神恩在于在精神上帮助所有背景和职业的人,无论男女,在他们所在的地方去成圣,并帮助他们在俗世中去传播普世成圣的召唤,而这完全是因为他们是领了洗的。因此,主教团的信友不会因为他们是属于主业团而组成一组或以一组去行动。

主业团的神恩需要神职人员的服务:这是圣统制必须介入的地方。因此,正如教宗方济各现在使我们想起:「为保护神恩,我的前任圣若望保禄二世于1982年11月28日在《但愿如此(Ut sit)》宗座宪令中,成立了主业监督团,委托给它的牧灵任务是以特殊方式去为教会的福传使命作出贡献。」随着大公会议关于圣统制和神恩的教导逐渐成熟和同化,越来越变得清楚的是,在主业团中,它们远非互相对立,反而是互补的现实。

5. 对监督团的管治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在于监督团与罗马教廷的关系。这个手谕 没有直接修改监督团的管治,也没有修改监督团当局与主教们的关系。与此同时,它预见主业团将根据这个手谕的指示对其规章会提出一些修改。

6. 规章是什么?为什么它对监督团是如此重要的呢?

《教会法典》预见,教廷在成立一个属人监督团的那一刻,会为它制定一些规章,这些规章是一些规范去为监督团的范围作出定义,为其存在的特殊牧灵使命作出辨解,以及为监督团的管治形式作出决定。因此,这些规章与成立监督团的宗座文件一起,形成了该监督团的宪法规范。以主业监督团规章的个案来看,除了为其使命(在俗世中去促进圣德)作出定义和宣布其普世特征以外,还包含对其神恩的描述 —— 正如教宗方济各所说的:「圣施礼华所领受的圣神恩赐 —— 以及主业团的信友履行其使命的方式。它的规章也描述了监督团管治的组织。除了对直接协助监督的代表和议会作出规定外,规章还指定,管治的运作应遵循圣施礼华明确地渴望的两个准则:在决策中的共同掌权制以及平信友(无论是男或女)的重要参与。

7. 为什么说监督不会是主教呢?

这是罗马教廷在重组教廷管治的框架内的一项倡议和决定,以便加强 —— 正如这个手谕所说 —— 其神恩的幅度。

8. 这个手谕中所提到的「编外宗座首席公证人(Supernumerary Apostolic Protonotary)」的称谓是指什么?

监督的形象获得了一个荣誉衔头和职位,一方面重申他的俗世身份(这是主业团神恩的核心点)之同时,另一方面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他与教宗联合起来,成为所谓「宗座家庭」的一部分。「编外(supernumerary)」这一个衔头将他与那些在罗马教廷担任公证人的人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