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释义:慈善的撒玛黎雅人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的福音(丙年)及释义。

福音(路加10:25-37)

那时候,有一个法学士起来,试探耶稣说:「师傅,我应当做什么,才能获得永生?」

耶稣对他说:「法律上记载了什么?你是怎样读的?」

他答说:「你应当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并爱近人如你自己。」

耶稣向他说:「你答得对。你这样做,必得生活。」

但是,那法学士为显示自己有理,又对耶稣说:「谁是我的近人呢?」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来,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强盗;他们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的半死,就丢下他走了。正巧,有一个司祭从那条路上下来,看了看他,便从旁边走过。又有一个肋未人,也是一样;他到了那里,看了看,也从旁边走过。

「但有一个撒玛黎雅人,路过他那里,一看见,就动了怜悯的心,于是上前,在他的伤处,注上油与酒,包扎好了,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客店里,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两个银钱,交给店主说:请你小心看护他!不论额外花费多少,等我回来时,必要还给你。

「你以为这三个人中,谁是那遭遇强盗者的近人呢?」

那法学士答说:「是怜悯他的那人。」

耶稣于是给他说:「你去,也照样做吧!」


释义

耶稣与这个法学士的对话,是犹太的辣彼们互相对话的一个典型例子。耶稣没有直接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却反问他自己会怎样回答「该做什么才能获得永生」这个问题。 这个法学士说出了正确的答案,将申命纪中关于该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参阅申6:5),与肋未纪中关于爱近人的话(参阅肋19:18)结合一起。他完全知悉这条问题在理论上的答案,但是他的提问并不是多余的。熟悉教义条规往往是不够的,因为困难在于如何将其付诸实践。这次要阐明的是,我们应该视哪一个人为自己的「近人」,从而值得我们去爱。

耶稣用了一个比喻来回应他。有一个司祭,又有一个肋未人,先后从一个急需救助的人旁边走过。但是「有一个撒玛黎雅人,路过他那里,一看见,就动了怜悯的心」(33节),并且还「上前,在他的伤处,注上油与酒,包扎好了,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客店里,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两个银钱,交给店主说:请你小心看护他!不论额外花费多少,等我回来时,必要还给你。」(33-34节)

爱必须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表现出来。它需要人以具体的行动来帮助解决一个近人的实在需求。耶稣讲完这个比喻后,遂问这个法学士:「你以为这三个人中,谁是那遭遇强盗者的近人呢?」他说:「是怜悯他的那人。」(36-37节)

耶稣提出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单纯无知」的。在旧约所用的语言中,一个人的「近人」(希伯来语的「re'a」)所指的不是任何人,而是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人。这个司祭和肋未人无疑都是属于「近人」。可是在他们的时代,没有一个人会视这个撒玛黎雅人为「近人」的。耶稣挑战这个向祂提问的法学士,反问他说:「这三个中哪一个」才是得到事实证明为伤者的近人呢?法学士不愿意承认一个显而易见的真理:真正的近人就是那个撒玛利亚人,因为对他来说,这是难以想象的。所以他用了一个迂回的说法:「是怜悯他的那人」。

教宗本笃十六世说:「现在这比喻的现实性已愈来愈明显。……我们难道没有常常发现自己身边那些被掠夺掏空、被受打击的人吗?毒品的受害者、人口贩卖的受害者、色情观光事业的受害者、在丰富的物质生活中感到空虚而心灵受伤的人。这在在都和我们有关,都在呼唤我们要拥有近人的双眼和心肠,呼唤我们要有勇气去实现对近人的爱。」(若瑟拉申格,教宗本笃十六世,《纳匝肋人耶稣 —— 约旦河受洗到显圣容》,闻道出版社,2008,190-191页)

耶稣的比喻具有挑衅的意味。在实际的环境中,谁是「怜悯他的那人」呢?无疑,那个撒玛黎雅人是伤者真正的近人。不过,旅馆主人同样也是。他花了许多天来照顾他,视此为自己的责任,直到他的伤口痊愈,为他准备美味的饭菜,以帮助他恢复体力。他安静地为这个受了伤的人服务,没有去博得他人眼球。正如教宗方济各所说:「爱从来不可以只流于抽象概念。爱,基于其本质,具体流露于日常生活的意向、态度及行为。」(教宗方济各,《慈悲面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