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不戀

主要求我們有慷慨、不眷戀的心,要做到這點,我們必須下決心斬斷以自己為中心的羈絆。我無意對你們隱瞞,這需要持續的掙扎……。

節錄自載於《天主之友》書中,聖施禮華於1955年4月4日題為《不貪不戀》的講道,三部分中的第一部分。

時值聖週開始,十分接近因加爾瓦略山所成就的一切而救贖整個人類的時刻。為你我而言,也似是特別適當的時刻去反省主耶穌如何拯救我們,以及默想祂對我們的愛;一份真正不可言喻的愛,而我們是可憐的受造物,由泥土造成的受造物。

「人呀,你要緊記你是塵土,有天你終要歸於土,Memento homo,quia pulvis es,et in pulverem reverteris。」(授聖灰經文,參閱創3:19)慈母教會在四旬期開始的時候如此警誡我們,好叫我們勿忘自己的渺小,有一天我們充滿生命的軀體會像鄉間小路上被我們揚起的塵土,轉瞬即煙消雲散。「又如為日光所驅散,被熱力所蒸化的煙霧。」(智2:4)

基督的榜樣

在如此坦然地提醒我們的渺小後,我想把另一端奇妙的真理放在你們面前:保全及聖化我們的天主是多麼偉大!請聽宗徒的話:「因為你們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賜;他本是富有的,為你們卻成了貧困的,好使你們因著他的貧困而成為富有。」(格後8:9)靜心反省主的榜樣吧,你會馬上看到我們有大量反省的材料,足以供我們默思一生之用,從中更可供我們要慷慨待人的真誠決定,永不應失落要達到的目標,即每人都要以基督為榜樣,你剛才聽到了,而祂為你我而成為貧窮的,為你我而受苦,為叫我們有可追隨的榜樣(參閱伯前2:21)。

你曾否因出於好奇而想過,耶穌如何堅決向眾人傾注祂的愛?又是聖保祿給我們答案:「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斐2:6─7)我的孩子,你該為這奧秘發出讚嘆,懷有感激之情,且要從中吸取教訓:為了我們的緣故,天主所有的權能、莊嚴、無限的和諧、無窮的財富;甚至整個天主,都隱藏在基督的人性內。全能者決定暫時隱藏祂的榮耀,好讓祂的受造物更易接近他們的救贖者。

聖史若望這樣說:「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裡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他給我們詳述了。」(若1:18)在人充滿驚訝的注視下,祂首先在白冷以嬰兒的面貌出現,一如其他的孩童;後來在聖殿裡,祂以聰明、充滿警覺性十二齡少年的面貌示人;最後,祂那可敬可愛的老師形象,觸動了無數熱心跟隨祂的群眾的心。

天主作為愛的本身,竟成了血肉之軀,我們對此只要作一點反省,人心就足以被祂的慷慨觸動。我們的心灼熱了,感受到那輕柔的催迫;覺得需要為自己時常動輒得咎及自私做懺悔。為了把我們由匱乏中提昇,使我們擁有作天主子女及祂弟兄姊妹的尊嚴,耶穌不介意貶抑自己,但我們卻愚昧地因得到的天份及恩賜而驕傲,甚至因此而把自己的意欲加諸別人身上,好像少許的成就完全是自己的功勞。「誰使你異於別人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既然是領受的,為什麼你還誇耀,好像不是領受的呢?」(格前4:7)

當我們想到天主的自我施予及如何貶抑自己—— 我這樣說是希望每人都默想這點,作切身的反省—— 那自以為是的虛榮及驕傲,便顯出它真正醜惡的罪行。因這品行和基督的榜樣相去何遠!仔細地想一想:祂身為天主,卻謙卑自下;我們作人的,卻只愛自己及自我鼓吹,不惜任何代價建立自己,沒有想到自己原是可憐的,出於泥土的受造物。

你小時可能聽過農夫得到一只野雉雞的寓言故事;農夫開心之餘,開始籌算如何安置他的雉雞,想了好半天,他決定把雉雞放在雞屋裡,所有的雞隻對新來的住客,都仰羨不已,牠們圍著牠,就像見到半神半雞的異物,正在鬧哄哄之際,餵食時間到了,農夫在地上撒了幾把米,那正餓得發昏的雉雞,急不及待要填飽牠的肚子,其他雞看見牠們俊美同伴的饞相,和普通雞隻進食時的狼吞虎嚥並無分別,頓時不再以它為偶像,不再抱任何幻想的雞隻紛紛啄雉雞的羽毛,直至所有的毛都被剝啄光了。這便是自我崇拜可悲的幻滅,對自己能力愈自大的人,淪落得愈是悲慘。

作為天份的託管者,不論超然或人性的天份,我們都要在日常生活中好好利用它,同時千萬要剷除那可笑的幻覺,認為有些東西是唯我獨尊,完全是由自己所成就。請記著:凡事皆有一樣常存的、不能忽略的因素—— 天主。

記著我剛才所說的,我希望你信服這點:如果我們要真正緊隨天主,服務祂及其他人,那我們得有份完全超然的心,不眷戀我們智力上的天份、健康、名聲、野心、光榮及成就。

此外,我也想說,你的決定應配合你崇高的理想;我們要尋求的是所有光榮及讚美皆歸天主。要保持不眷戀之心的金科玉律就得對主說:「主啊,如這能取悅你,那便也是我的意願,否則,我會毫無興趣。」如能這樣做,便可消滅隱藏在良知背後的自私及虛榮。同時,我們會找到靈性上真正的平靜,而這無私的行為會使我們更親近主,更能擁有祂。

如我們要效法基督,我們的心便不能有所羈絆,「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16:24─26)聖額我略評說:「如我們不能棄絕自己,縱有不眷戀之心也不夠,但是……離棄了自己去那裡呢?離開了自己的人,又可以棄絕誰呢?

你要知道人有兩種境況;一是因罪而淪落,一是由天主塑造。其實,人生本來只有一種存在的境況,淪落的那種是人咎由自取。所以,讓我們棄絕因罪淪落的自己,但卻堅守由恩寵建立的我們。一個驕傲的人如果皈依了基督,變得謙虛了,那他已棄絕了自己;一個肉慾很強的人,如變得節制,那他也棄絕了自己;一個吝惜的人,如不再奪取別人的財產,反之能樂善好施,那他也棄絕了自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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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聖大額我略,Homiliae in Evangelia,32,2(PL 76,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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