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释义:七十个七次

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甲年福音与释义

福音(玛18:21-35)

那时候,伯多禄前来,对耶稣说:「主啊!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该宽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吗?」耶稣对他说:「我不是对你说: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

「为此,天国好比一个君王,要同他的仆人算账。他开始算账的时候,有人带来了一个欠他一万『塔冷通』的仆人,因那仆人没有钱可偿还,主人就下令,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儿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变卖来还债。那仆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主人,说:主啊!宽容我吧!一切我都要还给你。那仆人的主人,就动心,把他释放了,并且也宽免了他的债。

「但那仆人正出去时,遇见了一个欠他一百『德纳』的同伴,那仆人就抓住他,扼住他的喉咙,说:还清你所欠的债!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说:宽容我吧!我必还给你。可是那仆人不愿意,且把他的同伴关在监里,直到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那仆人的其他同伴,见到所发生的事,非常悲愤,就去把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把那仆人叫来,对他说:恶仆!因为你哀求了我,我就宽免了你的一切债项;难道你不该怜悯你的同伴,如同我怜悯了你一样吗?

「于是,主人大怒,把他交给刑役,直到他还清所欠的一切。

「如果你们各人,不从心里宽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

释义

伯多禄的疑问带出了一个影响我们所有人的难题:宽恕的必要性。鉴于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家庭、朋友或同事之间的摩擦,宽恕的需求经常都会出现。当我们想起有人一而再地冒犯我们、未能欣赏我们甚或危害我们时,我们总是会感到受伤。原谅别人可以是困难的。因此,伯多禄的问题对我们来说似乎是合理的:我必须总是寛恕他人吗?

教宗本笃十六世邀请我们反思宽恕的含义:「究竟什么是宽恕?当宽恕发生时会发生什么事情?侵犯是真实的、客观的力量;它造成了必须修复的破坏。因此,宽恕绝不仅仅是忽略或者试图忘记。侵犯必须得到解决、医治,从而克服。宽恕必然有代价:首先是宽恕的人,他必须克服发生在他身上的恶;换句话说,他必须在内部烧炼它,并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更新自己。他也让另一个人,即侵犯者,参与到这个转变过程,内心得到净化。如此,深受邪恶折磨并能克服它的双方都得到更新。就在这里,我们会遇到基督十架的奥迹。」[1]

相比基督为我们每一个人所做了的,我们在宽恕他人时所遇到的困难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今天的比喻非常清楚地表达出我们在努力宽恕他人时所表现的小气与天主那无限的慈悲之间的对比。那时候,一个「塔冷通」值六千个「德纳」,而一个「德纳」则是一个工人一日的工资。因此,一万个「塔冷通」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目,让我们对于我们从天主手中所获得的宽恕的巨大价值略知皮毛。

圣施礼华告诉我们:「比喻中那欠一万个德纳的仆人,就是我们在主前的写照。我们也找不到钱还债;我们的债台因犯罪而高筑。虽然我们立志抵抗犯罪,但永不能还清巨债,不过,主的仁慈补偿了人对公义的无助,主免了我们的债,『因为祂是美善宽仁的,祂的仁慈永远常存。』(咏105:1)」[2]

面对天主如此大量的慷慨,我们怎能拒绝饶恕别人呢? 「让被人得罪、受屈辱的记忆远离我们──不论它们是多么不公义、不文明及无礼──因天主的子女不应背着挡案,记着像流水帐一般的怨怼。我们不要忘记基督的榜样。」[3] 我们全神贯注在耶稣身上,就可以学会放弃所有的积怨和仇恨,保持我们内心的洁净,远离所有敌意。

当我们遇上拒绝原谅某人的诱惑时,我们应该想起那个仁慈的主人对他那无情的仆人所说的话:「恶仆!因为你哀求了我,我就宽免了你的一切债项;难道你不该怜悯你的同伴,如同我怜悯了你一样吗?(32-33节)」当我们体验到因着天主宽恕我们油然而生的喜乐和内心的平安时,我们就会发现在祂的助佑下,可以很容易地敞开自己的心扉并宽恕他人。

[1] 教宗本笃十六世,《纳匝肋人耶稣》Jesus of Nazareth:From the Baptism in the Jordan to the Transfiguration,Doubleday,pp. 158-159(中文译本快将出版)

[2] 圣施礼华,《天主之友》,168

[3] 同上,309

Francisco Va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