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释义:爱之火

常年期第二十主日的福音(丙年)及释义。

福音(路加12:49-53)

那时候,耶稣对门徒说:「我来,是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么切望:它已经燃烧起来!我有一种应受的洗礼,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的完成!

「你们以为我来,是给地上送和平吗?不,我告诉你们:而是来送分裂。因为从今以后,一家五口的,将要分裂:三个反对两个,两个反对三个。他们将要分裂:父亲反对儿子,儿子反对父亲;母亲反对女儿,女儿反对母亲;婆母反对儿媳,儿媳反对婆母。」


释义

圣路加叙述耶稣前往耶路撒冷接受苦难时,向门徒透露了祂内心最深处的渴望。祂引用洗者若翰已经宣告了的(参阅路 2:16)、祂自己即将接受的「圣神及火 」的洗礼。耶稣也用一些自相矛盾的和令人不安的说话来预言祂将要给世界带来深远的变化,在世人间,甚至在同一屋檐下的家人中引起绝然不同的内心反应。

在圣经中,火象征天主的临在,譬如燃烧不灭的荆棘丛(参阅出 3:2),又如天主教教理告诉我们的,「圣神行动的转化能力」(天主教教理,696)。借着在十字架上的牺牲,耶稣将要把这种新的能力,这一团火注入世界。但正如圣安博所说:「这当然不是一团具有毁灭性的烈火,而是给人塑造一个良好意志的火焰。正如耶肋米亚所说:在我心中就像有火在焚烧,藴藏在我的骨髓内(耶 20:9)。又正如厄玛乌的两个门徒所见证的,它是主耶稣亲自在他们心中点燃了的火:当祂在路上与我们谈话,给我们讲解圣经的时候,我们的心不是火热的吗(路24:32)?」( 圣安博,Tract. In Luc. 7,131)

耶稣对点燃人心的渴望,一直以来转化了无数慷慨地回应祂的人。例如圣施礼华告诉我们他在这方面的亲身经历:「当时我预感到我们的主想要某些东西,但我又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我大声喊叫,我 ── 尽我所能地! ── 咏唱那句如果你们没有用嘴唇说过,则肯定会在心中细细品味过的说话: ignem veni mittere in terram et quid volo nisi ut accendatur? (路 12:49)我来是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么切望它已经燃烧起来!而答案就是:ecce ego quia vocasti me!(撒上 3:8)你叫了我,我在这里。」(圣施礼华,1962 年 10 月 2 日默想的笔记。载于Pedro Rodriguez,《道路》历史及释义版本,Sceptre 2009,第801点的注脚)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像圣徒们一样,勇毅地准备随时随地配合天主在我们灵魂中的活动。我们每天与天主的对话有没有炽热我们的心火,像厄玛乌的两个门徒一样?我们有没有像他们一样,让圣神激励我们,以同样的使徒热忱向他人欢乐地宣布这个喜讯?

为了点燃祂心中所渴望的「爱之火」,耶稣首先不得不经历祂称之为洗礼的、让祂呼喊「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得以完成!」的苦难。耶稣又补充说,祂来是带来分裂,不是和平 ── 甚至是在一家人中出现的分裂。但是,正如教宗方济各所说:「耶稣并不是要分裂众人。相反,耶稣是我们的平安,祂是我们的互相修和!但是这种平安并不是匿藏在坟墓里面的平安,也不是冀求中立而不与人结盟。耶稣不是带来这种保持中立的平安,这种不惜一切代价而换来的妥协。跟随耶稣,需要我们放弃邪恶和自私,选择益善、真理和正义,纵使这样做需要我们牺牲自我和放弃个人的利益。而这确实会分裂社群;我们知道,它甚至会切断最亲密的关系。但是,请注意:造成分裂的不是耶稣!祂订立了一个标准:我们究竟是为了自己而生活,还是为了天主和他人而生活;是坐享他人服事还是起来服事他人;是服从自我的娇奢还是服从天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耶稣是一个成为反对的记号(路2:34)。」(教宗方济各,2013 年 8 月 18 日三钟经前的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