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信仰決不是重擔或限制,當我們決定選擇天主,我們不失反得,「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10:39)
我們已抽中了頭獎,如果仍看不清這事實,那請轉看我們靈魂深處:我們或許發覺自己的信德薄弱,和天主接觸不多,祈禱也很少,那就要請聖母轉求,求主增加祂對我們的愛,讓我們嚐到祂臨在的甜美。只有當我們愛,我們才有全然的自由,這自由我們永不願放棄,這自由是我們愛的對象。《天主之友,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