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週四(三):耶穌是我們的君王,我們的神醫,我們的益友

節錄自載於《基督剛經過》書中,聖施禮華於1960年4月14日聖週四題為《聖體聖事 —— 信與愛的奧蹟》的講道

接觸耶穌

誰不愛彌撒,即不愛基督。我們應當努力心怡安寧,虔誠熾愛地生活於彌撒。鍾情的人有一種靈性機智,一種心靈的聰明敏慧,能注意到許多細節小事,雖然往往微不足道,但卻事關宏旨,反映一顆熱戀之心的愛情。我們就應當這樣來參與彌撒。所以我常懷疑,那些希望彌撒快結束了事的人,就缺乏這種敏感性,還不懂得祭台上的祭獻有着什麼意義。

如果我們愛基督,祂為了我們而犧牲自己作為祭獻,我們就會在彌撒後,情不自禁地稍留片刻感謝主恩。我們的感恩祈禱會使另一個感恩祭,即彌撒聖祭,在我們內心深處的恬靜中,綿延不絕。我們應當怎樣向祂移近,怎樣向祂傾訴心曲,怎樣檢點舉止?

基督徒生活,不是由刻板的規章組成的,因為聖神並不集體式地引導人靈。祂啟發每一個人作出個人的志向,產生個人的靈感,激發個人的摯情,幫助他認識並承行聖父的旨意。然而,我還在許多場合中認為,在彌撒聖祭後的感恩祈禱中,我們與基督密談,還可默想我主是我們的君王,我們的神醫,我們的益友。

祂是我們的君王。祂切願君臨我們心中來統治,因為我們都是天主的兒女。然而,我們不應當以為那是人為的統治。基督絕不專制,絕不強人從己,因為祂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1] 祂的王國是和平,歡樂,正義的王國。我們的君王基督不要我們浪費時間作抽象的說理,祂所期望的是實際行為,因為「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入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2]

祂是我們的醫生。祂治愈我們的自私,只要我們讓祂的聖寵滲入靈魂的深處。耶穌曾教導我們,最嚴重的疾病是偽善,是使我們隱瞞自己罪過的驕傲。對祂我們必須徹底坦誠,必須說真話,然後對祂說:「主!祢若願意」—— 祢總是願意的 ——「就能潔淨我。」[3] 祢知道我的軟弱,我有這些癥狀,我有些過失。我們把瘡痍直截地給祂看。如果傷口潰瘍,把膿血也給祂看。主,祢治愈這麼多的靈魂,當我領受祢到心中時,當我在聖體櫃前默禱時,請祢幫助我,把祢當作我的醫生。

祂是導師,掌握着唯祂獨有的知識,即無限熱愛天主的知識,以及在天主內熱愛眾人的知識。在基督的教導中,我們學到我們的存在並不屬於自己。我們若跟隨祂,就應當明白我們不能再自私地把生命據為己有,而是應當憂天下人之憂,與天下人共憂患。我們的生命屬於天主。我們在世上生活度日,是為祂服務,捨己忘我地救靈魂,用實際言行表現基督徒應有的偉大獻身精神。

耶穌期望我們樹立雄心壯志,學會這種知識。祂這樣對我重複說:「誰若渴,到我這裏來喝罷!」[4] 於是我們回答:請祢教導我們忘卻自己,一心一意為祢和眾人的靈魂服務。這樣,我主必會用祂的聖寵,引導我們一步一步地前進,如同手把手地教我們一筆一劃地寫字。你們還記得否,童年時代,老師把著手寫出來的七歪八倒的字跡?這樣,我們便會開始嚐到發信德的喜悅,用我們基督徒善行挺拔的筆劃,表現我們的信德,從而使所有的人在字裡行間,讀到天主的偉大奇妙。

祂是我們的朋友,是我們唯一真正的良師益友。祂說:我稱你們為朋友。[5] 是祂首先採取主動,因為祂首先愛了我們。然而,祂並不把自己的愛強加於我們,祂只呈獻給我們。祂以盡可能清晰的標誌顯示給我們:「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6] 祂是拉匝祿的朋友。祂看到他的死而揮淚痛哭;祂從死者中復活了拉匝肋。祂如果看到我們冷若冰霜,不理不睬,倔強僵硬,似乎是一具內修生活的殭屍,祂的眼淚必會變成我們的生命。「朋友,我給你說,起來,行走吧。」[7] 離開那狹隘的生涯,那根本不是生活。

我們聖週四的默想已近尾聲。我主若幫助我們 —— 祂總是願意這樣做的,只要我們向祂暢開心門 —— 我們必然會感到有必要在最重要的事上作出響應,這就是愛。我們必會懂得怎樣在大眾中,以我們的服務生活,傳播那個愛。在最後晚餐那晚,祂洗了門徒們的腳之後,說:「我給你們立了榜樣。」[8] 祂讓我們把心中所有的驕傲,野心和控制的欲望,一概拒絕。這樣,平安與喜悅,使我們犧牲祭獻所結的善果,在我們周圍,在我們心內,居於統治地位。

最後,讓我們向天主之母,我等慈母瑪利亞,獻上一些善思。請允許我再舉一個童年時代的例子 —— 在庇護十‍世鼓勵勤領聖體的時候,有一幅聖母朝拜聖體的聖像,在我的國家十分普遍。今天,一如當時,一如任何時代,聖母總是教導我們到耶穌跟前去,在我們日常生活各種境遇,認出耶穌,尋找耶穌。但是聖母在彌撒聖祭中,比在任何其他地方更是我們的教師。在彌撒中,永恆與時間交織。耶穌以大司祭的姿態,吸引萬有到祂那裡,賦以聖神的氣息,安置於聖父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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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瑪20:28

[2] 瑪7:21

[3] 瑪8:2

[4] 若7:37

[5] 若15:15

[6]若15:13

[7] 參閱若11:43;路5:24

[8] 若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