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题:圣洗和坚振圣事

圣洗圣事使我们在天主面前「成义」,而坚振圣事赋与我们各种超圣恩惠,使我们获得基督徒生活的满全。

圣洗圣事

1. 耶稣建立圣洗圣事

旧约中载有很多提及圣洗圣事的预象,其中有些在新约中也被引用为与圣洗圣事有明显关係的,如诺厄洪水、以色列子民越过红海、和割损礼等。(参阅伯前3:20-21;格前10:1;格前2:11-12)

耶稣开始其公开传教事工前,首先在约旦河接受洗礼(参阅玛3:13-17)。祂这样做,并非是因为祂有受洗的需要,而是因为祂要显示祂与我们紧密团结。於是,水被定为圣洗圣事标记的物质元素。当时天裂开了,圣神有如鸽子般降下,天主圣父开口明言基督是祂的圣子。因此,我们在基督这位祂将要创立的教会的元首身上,看到那将要临现於教会各肢体成员身上的圣洗圣事。

其後,当耶稣和尼苛德摩见面时,祂确认水洗和救赎的属灵关係,并亲口證明其必要性 ──「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生,不能进天主的国。」(若3:5)

赋予圣洗圣事救赎的价值的,就是基督的逾越奥迹。耶稣「早已谈及祂将在耶路撒冷所应受的苦难,视之为祂当受的『洗礼』(谷10:38;参阅路12:50)。耶稣被钉十字架上,从祂被刺透的肋旁流出血和水,就是新生命的圣事。」(天主教教理,1225)

主基督在升天前向祂的宗徒说:「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教训他们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玛28:19-20)自五旬节圣神降临的那天起,教会已如实地遵照祂这道命令。给人付洗就成了教会一直以来所追求的首要的福传目标。

圣多玛斯亚奎纳在论及这些圣经金句时,指出几个建立圣洗圣事的步骤:基督的受洗提供了圣洗圣事的物质标记;若3:2强调其必要性;在耶稣派遣宗徒们宣传福音和施洗时它被开始施行;其效果来自基督的苦难和圣死;给万民付洗这个训令则见於玛28:19。[1]

2. 成义与圣洗圣事的功效

罗6:3-4写道,「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受过洗归於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於祂的死亡吗?我们藉著洗礼已归於死亡与祂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藉著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在一个基督徒的身上,圣洗圣事重现基督在世上生活时的事蹟和祂救世的行动,并使这个基督徒成义。正如哥2:12所述,「你们既因圣洗与祂一同埋葬了,也就因圣洗,藉著信德,即信使祂由死者中复活的天主的能力,与祂一同复活了。」我们从这里看到信德的必要性。信德联同洗礼,使我们「穿上了基督」。正如迦3:26-27告诉我们的,「其实你们众人都藉著对基督耶稣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因为你们凡是领了洗归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

圣洗圣事所带给人的成义,在一个基督徒的灵魂内产生两个独特的效果,神学上分别称两者为「治癒」和「重生」。治癒即是罪过的赦免,正如圣伯多禄教诲我们的:「伯多禄便对他们说:『你们悔改罢!你们每人要以耶稣基督的名字受洗,好赦免你们的罪过,并领受圣神的恩惠。』」(宗2:38)获得赦免的罪过涵盖原罪,和在成人方面,他所犯过的一切本罪;还有的是,他所有的暂罚和永罚均获得赦免。然而,「在受过洗的人身上,仍留有某些罪恶的现世後果,例如痛苦、疾病、 死亡,以及由生命所遗传的软弱,如性格的弱点等,还有犯罪的倾向;就是圣传所谓的私慾偏情,或隐喻地说是『罪恶的温床』(fomes peccati)。」(天主教教理,1264)

当圣神倾注在受洗者身上时,就会产生「重生」这个效果,因为「我们众人都因一个圣神受了洗, 成为一个身体。」(格前12:13)由於这个圣神是「同一个基督的圣神」(罗8:9),我们领受了的就是「天主义子的圣神」(罗8:15),使我们在天主圣子内成为兄弟姊妹。天主向受洗者倾注圣化恩宠(即宠爱),信、望、爱三德,各种伦理的美德,和圣神的各种恩惠。

此外,「圣洗为基督徒盖上不可磨灭的灵性印记(神印),表示他隶属於基督。虽然罪恶能阻碍圣洗结出救恩的果实,但任何罪恶都不能拭去这印记。人只可受洗一次,不能重複受洗。」(天主教教理,1272)

由於我们在一个圣神内受洗,而「成为一个身体」(格前12:13),我们被合併在基督的妙身内,也同时被合併在教会内,并在教会内与所有基督徒合一,包括与那些尚未完全与天主教教会共融的基督徒。

最後,受过洗的人是「特选的种族、王家的司祭、圣洁的国民、 属於主的民族,为宣扬那由黑暗中召叫他们,进入祂奇妙之光者的荣耀。」(伯前 2:9)他们分享著平信徒所共有的司祭职,「『应该在人前宣示他们透过教会,由天主所接受的信仰』(教会宪章,11),并参与天主子民的使徒和传教活动。」(天主教教理,1270)

3. 圣洗的必要性

新约在谈及耶稣时,明确地指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字,使我们赖以得救的。」(宗4:12)因爲「在基督内受洗」意味着「穿上了基督」(参阅迦3:27),所以当基督说「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谷16:16)时,我们能够掌握这句话语的力量。教会就是依据福音中的这句说话而确信人必须透过圣洗才能获得救赎。

我们必须按照教会训导当局谨慎制定的用词去理解上述这句福音中的说话:「为那些已经聆听到福音而可能要求圣洗圣事的人来说,为获得救恩,洗礼是必要的。(谷16:16)除了圣洗以外,教会不知道还有甚麽方法可确保人们能进入永恒的福乐;因此,教会小心翼翼,唯恐忽略主所託付的使命,让所有能够受洗的人都『由水和圣神重生』。天主把救恩与圣洗圣事紧密相连,但祂自己却不受祂的圣事所束缚。」(天主教教理,1257)

在一些特殊的现实情况中,人是可以不用透过领受圣洗圣事而获得圣洗的基本效果的。不过,由於身处这种情况中的人缺少了这件圣事所赋与他的标记,所以我们不能的而且确地肯定他已经获得了这个圣宠。教会传统上所称的血洗和愿洗并不是「接受了的行为」,而是一连串能够影响一个人的情况,使他有机会得救。天主教教理指出,「教会历来确信那些为了信仰而致命的人,虽然没有接受水洗,而是透过他们为基督而死、并与基督同死,而受洗的。」(天主教教理,1258)同样地,教会教导我们,「凡是不认识基督福音和祂教会的人,只要按照他们所晓得的,寻求真理并承行天主的旨意,都能得救。我们可以假设,这样的人,如果知道洗礼是必要的,他们一定会明确地渴望洗礼。」(天主教教理,1260)

血洗和愿洗并不涵盖还未受洗而夭折的儿童。「教会只好把他们託付给天主的仁慈,一如在他们的葬礼中所表达的那样。事实上,天主的仁慈是那麽伟大,祂愿意所有的人得救(参阅弟前2:4)……我们有理由希望这些未受洗而死去的儿童,也有得救的途径。」(天主教教理,1261)

4. 圣洗圣事的仪式

圣洗首先的「入门仪式」的作用是小心分辨候洗者(或其父母)是不是真的有意接受圣洗圣事,和愿意承受这件圣事所带来的後果。然後,主礼会诵读揭示圣洗奥迹的一些圣经章节,又在讲道中解释箇中意义。其後,在场的人一起诵唸诸圣祷文,以示候洗者将会和这些圣者共融。及後,主礼会诵唸驱魔祷文和向候洗者傅圣洗圣油,象徵候洗者已获天主的保护,免受邪魔的诱惑。主礼接着降福圣洗用水,在祷文中强调这水和圣神的紧密连繫。然後,受洗者会宣信三位一体的天主,明确表示自己弃绝魔鬼和罪恶,以表明自己的信仰和皈依。

然後,主礼会开始圣洗圣事的洗礼仪式,「以水洗,藉言语,来洁净。」(弗5:26)不论施洗者采用浸水式或注水式洗礼,都应该确保圣水能够流过领洗者的头,以象徵灵魂得到洗净。观礼的人都会意味到,水是圣洗圣事的有效物质。当施洗者在受洗者头上倒水三次,或将受洗者浸入水中时,他会唸:「(某某),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付洗。」

洗礼後仪式(或释仪礼)阐明刚刚做过的行动的奥迹。主礼会在受洗者的头上傅上圣油(除非受洗者在完成圣洗圣事後会立即领受坚振圣事),象徵他也领受圣神的各样恩宠,以及他从此会与一众基督徒共享的普通司祭职,并且预告他日後将会在坚振圣事中领受傅油礼。受洗者会获发一件白衣,象徵他刚获得的新生命,也提醒他经过洗礼的洁净後,要永远保持心灵洁白。受洗者也会领受一支从复活蜡烛上引燃、象徵基督的光的蜡烛,以提醒他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做个光明之子。在厄法达(即基督所说的「开了罢!」)仪式中,主礼会一边用手指按着新教友的耳朵和口,一边诵祷,象徵基督徒在聆听和宣讲天主圣言时的应有态度。最後,受洗者偕同全体会众在祭台前诵唸天主经(在成人洗礼中,诵念天主经的部分会在弥撒圣祭中进行),以象徵受洗者刚刚成为天主的子女。

5. 圣洗圣事的施行人和受洗对象

圣洗圣事的正权施行人是主教和司铎,在拉丁教会内,也包括执事。在必要时,任何人,即使未受过洗的人,只要他具备应有的意向,都能够给人施洗。应有的意向,就是指愿意履行教会在施洗时所做的仪式。

圣洗圣事是为所有尚未受洗的男女而设的。领洗的基本资格取决於受洗者是婴孩或成人。初生的婴儿,和未达到能辨别是非的年龄的小孩,只要他的、和母亲的健康情况稳定下来,便应该尽早领洗。正如圣施礼华所说,若然不这样做,就是「严重违背正义与爱德。」[2]圣洗圣事是一扇通往恩宠生命的大门,是一个白白无偿的恩赐;我们只须不去拒绝领受它,就能有效地获得这份恩宠。再者,受洗者的信德必定包含对教会的信德,也活现於教会的信德当中。然而,有些情况是会限制婴孩接受圣洗的。如果没有父母的许可,或没有足够把握这个婴孩日後会得到让他成为一名天主教徒的培育,施行圣洗圣事便是违法的。所以,後者就是为什麽婴孩需要一位能够作为他的生活典範的代父或代母的原因。

为了準备领受圣洗圣事,成年候洗者必须参加慕道班。慕道班的课程会按照各地的传统而有所不同,目的都是让候洗者能够妥善準备同时领受圣洗、坚振和初领圣体三件圣事。这段慕道期旨在增强慕道者获取恩宠的渴望,当中包括领受圣洗圣事的意愿,因为这个意愿是使领洗成为有效的先决条件。候洗者也会接受有关天主教教理的讲授,以逐步巩固他的信德,协助他真心皈依天主,因为全心皈依有时可能需要他在生活上作出一些重大的转变。

坚振圣事

1. 坚振圣事在圣经和救恩史中的隐谕

先知们早已宣佈,上主的神要居住在万民所期待的默西亚身上(依11:2):「请看我扶持的僕人,我心灵喜爱的所选者!我在祂身上倾注了我的神,叫祂给万民传布真道。」(依42:2)到默西亚自己讲论自己时,这些先知的话语就变得更明显。「吾主上主的神临到我身上,因为上主给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贫苦的人传报喜信。」(依61:2)

其他先知也有向所有天主子民宣告相似的喜讯:「我要将我的神赐於你们五内,使你们遵行我的规律,恪守我的诫命,且一一实行。」(则36:27)岳厄尔先知书强调圣神将要向普世万民倾注这一切富饶:「在那些日子里,我在一切有血肉的人身上,甚至在奴僕和婢女身上,倾注我的神。」(岳3:2)

在「道成肉身」这个奥迹内,先知们所作过的,有关默西亚的预言便得到实现了(参阅路1:35)。基督在约旦河受洗时(参阅路3:21-22),天主圣神以鸽子的形象降临在基督身上,天主圣父也从天上亲口确认祂就是应验先知预言的那一位。主基督在开始其公开传教工作时,宣佈自己就是那位应验先知们所预言的受傅者,(参阅路4:18-10)并接受圣神的引领(参阅路4:1;4:14;10:21),直至衪受难至死的一刻为止(参阅希9:14)。

耶稣在祂为我们牺牲自己的性命之前,承诺给我们派遣圣神(参阅若14:16;15:26;15:13)。祂这个承诺确实地在五旬节那天实现了(参阅宗2:1-4)。那一天也明确地呼应了岳厄尔先知的预言(参阅宗2:17-18)。从此,教会正式开始向普世万民宣传福音的使命。

倾注了在耶路撒冷的宗徒们身上的同一个圣神,也透过他们的覆手和祈祷而传达至已经领了圣洗的人的身上(参阅宗8:14-17及19:6)。这个做法在初期的教会中广为人知,而且希伯来书中也称它为「基本教导」和「基础题目」的一部份(希6:1-2),再加上圣若望和圣保禄两位宗徒在他们的教导中突显出使圣神倾注到基督徒身上的「傅油」和「印證」(参阅格後1:21-22;弗1:13及若一2:20-27)。在教会最早期的文献中,就已经描述了给领坚振者傅油这个做法是一项礼仪。

这些文献都同时又指出,在教会初期,每逢逾越节,主教会在其座堂内主持这三件入门圣事,也指出这三件入门件圣事的一体性。当基督宗教日渐扩展至乡郊,婴儿领洗也愈来愈普及时,教会不能再遵行这个初期的做法了。在拉丁礼的教会内,坚振圣事只有主教才可施放,而且圣洗圣事和坚振圣事也分开来举行了。东方教会则保持圣洗和坚振这两件入门圣事的一体性,由司铎为初生婴儿同时施放圣洗和坚振两件圣事。东方教会也愈来愈重视利用主教祝圣过的香膏傅在领圣事者的身体的不同部位。而在拉丁教会中,主教会给全体领坚振者一次过地覆手,然後在每一个领坚振者的额头上傅油。

2. 坚振圣事的礼仪和其效果

坚振圣事所用的圣油是由橄榄油和香膏混合成,由主教或宗主教在圣油弥撒中祝圣了的。只有主教或宗主教才能祝圣圣油。当领坚振者领受傅油时,标示他接受圣神的祝圣。「藉著坚振圣事,即那些接受了傅油的基督徒,更圆满地分享耶稣基督的使命,充满圣神的富饶 … 使他们的生命更能散发出『基督的馨香』(格後2:15)。藉著傅油,领受坚振者接受了一个『记号』,就是圣神的印记。」(天主教教理,1294-1295)

当坚振圣事不是与圣洗圣事一併举行时,领坚振者会在领受坚振傅油前,重新宣发领洗时所作过的誓愿和宣认信仰。这「清楚显示坚振是在圣洗之後举行。」(天主教教理,1298)在拉丁礼中,主教伸开双手,向全体领坚振者覆手,同时读出呼求圣神倾注到所有已经準备好领坚振者身上的祷文,然後他进行坚振圣事独有的仪式:「坚振圣事的施行,是覆手时在领坚振者额上傅以圣化圣油,说:『请藉此印记,领受天恩圣神』 (Accipe signaculum doni Spiritus Sancti)」。至於拜占廷礼的东方教会 … 以「香膏」傅在领坚振者身体上最具象徵的部位:额上、眼睛、鼻子、耳朵、口唇、胸膛、背上、双手、双足等;每次傅油时说:『天恩圣神的印记』。」(天主教教理,1300)仪式会以平安礼结束,突显主教和全体信友在教会内共融团结。(参阅天主教教理,1301)

纵使圣洗圣事和坚振圣事可以分开举行,坚振圣事在本质上是与圣洗圣事合成一体的,并以其独有的超圣恩宠来满全圣洗恩宠,使基督徒的生活更圆满。坚振圣事只可领受一次,因为它「在人灵上盖了一个不能磨灭的、属神的印号 ──『神印』,这是耶稣基督盖在每个基督徒身上的圣神之印记,为他佩戴上自高天而来的能力,好使他成为基督的见證人的。」(天主教教理,1304)基督徒藉着坚振圣事,获得特别丰富的圣神恩惠;他们将更密切地与教会连繫,「更有义务以言以行,去宣佈保卫信仰。」[3]

3. 坚振圣事的施行人和领受者

只有作为宗徒继承人的主教,才是「坚振圣事的正权施行人。」[4]在拉丁礼的教会中,只有主教才是坚振圣事的正权施行人。司铎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即是在成人洗礼、属於其他教派的人归依天主教会、和当教友有生命危险时),以及当他从主教手上领受到特别权能时,才可以有效地施放坚振圣事。在东方教会里,主教和司铎均为坚振圣事的正权施行人,但司铎必须在每次施放坚振圣事时,使用由宗主教或主教祝圣了的圣油。

作为入门三件圣事的其中一件,坚振圣事不仅是为少数蒙受召选的人而设的,而是所有基督徒都应该领受的。在拉丁教会中,当人已经达到一个能够辨别是非的年龄,就应该领受坚振圣事。实际年龄数字会因应地方习俗而有所不同,但也不应偏离坚振圣事作为一件基督徒入门圣事的特质。準备领受坚振圣事的人需要事前接受教理教导、确实怀有领受坚振圣事的意向、灵魂没有大罪(即是处於恩宠的状态),才可领受这件圣事。

Philip Goyret

基本参考文献:

《天主教教理》,1212 -1321

《天主教教理简编》,251-270

註脚:


[1] 圣多玛斯亚奎纳,In IV Sent, d.3, .q.1, a.5, sol. 2

[2] 圣施礼华,《基督刚经过》,78

[3] 梵二《教会宪章》,11

[4] 同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