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题:礼仪及七件圣事

礼仪就是天主以实际「行动」,使我们藉着圣神而与基督合而为一(参阅《爱的圣事》宗座劝谕,37)。

1. 逾越奥蹟:一个活生生、带来生机的奥蹟

耶稣在纳匝肋的隐居生活和祂日後的公开传教活动中的一言一行,都是祂救世的行动,并且预示著祂那即将来临的逾越奥蹟的完满出现。「当祂的时 辰一到,祂经历了一件在历史中永存不朽、独一无二的事件:祂「一 次而永远地」(罗6:10;希7:27;9:12)死亡、被埋葬、从死者中复活、升天,并坐在天父的右边。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件,在我们的历史中发生了,至今仍是那样无与伦比的:其他所有的历史事件,一经发生,随即消逝,淹没在过去的岁月里。但是,基督的逾越奥迹不会 停留在过去的历史中,因为祂已藉著自己的死亡摧毁了死亡,於是, 基督本身的一切──祂为全人类所做和所受的苦──都分享了天主的永恒,超越万世,临现人间。十字架和复活的事件长存不朽,并吸引众人归向生命。」(天主教教理,1085)

教宗本笃十六世写道:「基督徒的开始,不是做一个伦理的决定、或者一个伟 大的观点,而是与一个事件的相遇,是与一位的相遇,这会使生点,因而有一个决定性的指引。」 [1] 因此,「我们的信仰与感恩礼出自同一的事件,就是在逾越奥蹟中基督的自我给予。」 [2]

2. 在教会时代重演的逾越奥蹟:礼仪和七件圣事

我们的主基督「这救赎人类由主基督予以完成;尤其是以祂的逾越奥迹,即祂光荣的苦难、从死者中复活、光荣升天,来完成这工程。」 [3]「教会在礼仪中宣布和庆祝的就是基督的奥迹。」(天主教教理,1068)

「因此,理应视礼仪为耶稣基督司祭职务的执行。在礼仪中,藉著有形可见的标记,且按每一标记专有的方式,表示并实现人的圣化;同时,在礼仪中,也是耶稣基督的奥体,包括元首及其肢体,实行完整的公开敬礼。」 [4]「教会的整个礼仪生活以感恩祭和圣事为核心。」(天主教教理,1113)

「基督『坐在圣父的右边』,把圣神倾注在祂的身体──教会之内。於是,基督透过自己建立的圣事,通传祂的恩宠。」(天主教教理,1084)

2.1 七件圣事的本质、起源和数目

「圣事是产生恩宠的有效标记,由基督建立并交託给教会。透过圣事,天主的生命分施在我们身上。举行圣事时之有形仪式,象徵并实现每件圣事专有的恩宠。」(天主教教理,1131)「圣事是人可以感觉到的标记(言语和行动),是我们现实人性所能触及的。」(天主教教理,1084)

「我们『依从圣经的训导,宗徒的传统以及……教父们一致的想法』,宣认『新约的圣事,皆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建立的』」 [5]

「在教会内有七件圣事:圣洗、坚振(或傅油)、感恩(圣体)、忏悔、病人傅油、圣秩及婚 姻。」(天主教教理,1113)「七件圣事涉及基督徒生命中的所有阶段,以及一切重要时刻:它们产生、滋长、治癒基督徒的信仰生命,并赋予使命。这样,自然生命的各阶段与灵性生命的各阶段之间,有著某些类似之处。」(天主教教理,1210)。七件圣事组成了一个以圣体圣事为中心的、有生命的一体,而且隐藏於圣体圣事之内的,正是各件圣事的「始创者」。(参阅天主教教理,1211)

教会的圣事标示著三件事:基督的圣死及复活,亦即是我们能够得到圣化的缘由;恩宠,亦即是我们得到圣化的效果;最後是永恒的光荣,亦即是我们圣化的最终目的。「因此,圣事一是回忆先前发生之事,即基督苦难的标记;二是彰显藉基督的苦难,在我们内的现有成就,即恩宠的标记;三是预示,即预示未来光荣的标记。」 [6]

每件圣事独有的记号都由物质和形式组成:物质有物质实体(水、油、麵饼、酒)和手势(洗洁、傅油、覆手等),而形式是施行圣事者所说的话语。事实上,「圣事庆典是天主子女在基督和圣神之内跟天父相遇。这相遇一如透 过言语和行动的交谈。」(天主教教理,1153)

圣事的礼仪包含不可变更的部份(即基督亲自建立有关圣事记号的元素),以及教会可因应时间和地点的条件、信友的益处,为深化参与者对圣事的虔敬而可作出变更的部份。 [7]「任何圣事的仪式不可由施行人(minister)或团体按自己的喜好而改变或操纵。」(天主教教理,1125)

2.2 圣事的效果和它们的必要性

所有圣事都给堪当领受它的人授予宠爱。 [8]「恩宠是圣神的恩赐,祂使我们成义,并圣化我们。」(天主教教理,2003)此外,各件圣事都按照其特性,给堪当领受它的人授予该件圣事的恩宠(参阅天主教教理,1128):这种圣事恩宠是特定的神圣助佑,有助我们达到领受该件圣事的目的。

藉着教会的圣事,我们不单领受宠爱,还领受天主圣神。「基督藉著教会的圣事,把祂的圣神,即圣化者,通传给自己的肢体。」(天主教教理,739) [9] 信友勤领圣事的成效,就是圣神使他更「肖似天主」,在生活中与基督团结共融。(参阅天主教教理,1129)

圣洗、坚振和圣秩圣事除了授予恩宠之外,也赋予一个圣事的、给予领受了它的人的灵魂一个永不磨灭的神印 [10]。藉著这个神印,一个基督徒成为教会的一份子,各人并且按照自己的身份和功能而分享基督的司祭职。这个圣事的神印会永远地存留於这个领受者的身上:它会坚强他继续领受更多圣宠的意向、承诺和保證天主会护佑他、以及召叫他去敬拜天主和服务教会。故此,这三件圣事不能重覆领受。(参阅天主教教理,1121)

我们必须透过领受基督授予教会的圣事,或至少渴望领受圣事,才能得救和获取宠爱。没有一件圣事是多馀的,虽然不是人人都要领受所有七件圣事。[11]

2.3 圣事的有效性

「圣事是 有效的,因为基督在圣事中亲自行动:是祂在付洗,是祂在圣事中行动,通传圣事所表徵的恩宠。」(天主教教理,1127)圣事的效果是以事效性的形式产生(ex opere operato),即是效果由圣事的记号或行动而自然而有。 [12]「因爲圣事的完成,不是凭藉付洗或受洗之人的义德,而是凭藉天主的德能。」 [13] 「当一件圣事庆典是按照教会的意向而举行时,基督和祂圣神的德能在圣事中、透过圣事而行动,无需依靠施行人的个人圣德。」(天主教教理,1128)

施行圣事的人将自己置身於为基督和教会服务当中。所以他被称为圣事的「执行人」(minister)。他不能单单是一位普通信友。按正常惯例,他必须领受圣秩圣事,使他被特别塑造成肖似基督大司祭的人。 [14]

圣事的效果源自基督。祂在每件圣事内工作。「可是,圣事的效果仍要视乎领受圣事者的準备情况。」(天主教教理,1128)一个人的信德愈大,他归依和服从天主圣意的决心便会愈强,他藉著领受圣事而得到的恩宠也会带来更丰盛的效果。(参阅天主教教理,1098)

「慈母圣教会设立了一些圣仪,这是模倣圣事而设立的一些神圣标记,用以表示因教会的代祷而获得的某些效果,尤其是属灵的效果。藉著圣仪,使人準备接受圣事的主要效果,并圣化人生的各种境遇」。 [15]「圣仪不像圣事一般赋予圣神的恩宠,但透过教会的祈祷,让人準备接受恩宠且与之合作。」(天主教教理,1670)「在各种圣仪中,以祝福(人、食物、物件、地方)为首。」(天主教教理,1671)

3. 礼仪

基督徒的礼仪「是天主的行动(actio Dei),它透过圣神吸引我们进到基督内」 [16],并具有从地面而上升、和从天上而下降的双重层面。 [17]「礼仪是「整个基督」(Christus totus)的『行动』」。(天主教教理,1136)。因此,「圣事庆典的举行者是整个团体,即基督的身体联合其元首。」(天主教教理,1140)。被举扬了和受到光荣的基督就在会众中间出现(参阅玛18:20)。主持整个礼仪的是基督。祂与圣神一起紧密地工作,召集、凝聚和教化信友。祂是永恒的大司祭,是举行仪式时的主角。在呈现救赎事蹟的过程中,祂利用著祂的圣职人员而重演(即在当刻的礼仪庆祝活动中真实地再一次进行)祂的赎罪牺牲,并让我们能够分享到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圣体圣事。

教会在偕同她的元首基督一起塑造「一个独一无二的奥妙位格」 [18] 时,以「有机组织的司祭团体」的身份去举行各件圣事。藉著圣洗和坚振圣事,司祭百姓们获得举行礼仪的能力。因此,「礼仪行 动并非私人行动,而是教会的庆典,教会则是『合一的圣事』,就是 在主教的领导下,集合并组织起来的神圣子民。所以,礼仪行动属於教会全体,显示教会全体,并涉及教会全体;但教会每一个成员,按其身分、职务及具体参与的不同,其在礼仪中的行动也不同」。 [19]

每个礼仪都是天主和人类,即在天上和在地上的整个教会所一起举行和庆祝的(参阅默5)。虽然一个礼仪活动是某一个基督徒团体、於某时和某处莊严地举行,但是它在本质上是具有普世性的。礼仪是指向普天地的人类的。它是一个基督徒团体与教宗、与和他合一的所有主教们、和与身在各个历史时代、各个地方的所有信友们一起举行的,「好叫天主成为万物之中的万有」。(格前15:28)。所以,基本要点就是:礼仪的主体其实就是教会,尤其是身在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信友们的诸圣的相通(communio sanctorum)的结合。 [20] 因此,如果参与一个礼仪的人能够愈投入於这一个诸圣相通的认知之中,这个礼仪就愈能够体现出它的精神。而一个能够表达出教会这个合一性和普世性的方法,就是在礼仪活动中的某些部份采用拉丁文及咏唱额我略圣歌。 [21]

因此,参与一个礼仪活动的会众,就是一羣已经领受了圣洗的人,「因为凡是领过圣洗的人们,都藉着重生及圣神的傅油,经祝圣为精神的圣殿及神圣的司祭,让他们把基督徒的一切行为,都献作精神的祭品」 [22] 他们都分享著这份属於基督这位最高司祭的「共有司祭职」。 [23] 「因此,在圣事庆典中,全体会众都是『礼仪执行者』(leitourgos),各人按自己的职务行事,但都在『圣神的合一』之中,而圣神在众人内工作。」(天主教教理,1144)。所以,虽然参与礼仪活动并不是信友们的超性生活的全部,但是为他们、也是为整个教会而言,它是他们所有活动的顶端,也是一个他们能够获得力量的泉源。 [24] 「教会『接受』同时又『表达』她在七件圣事里的角色,天主的恩宠於是具体地影响信友的生活,他们被基督救赎的整个存在,都可成为悦乐天主的敬拜行 动。」 [25]

参与礼仪活动的会众被称作礼仪活动的「主体」,意思就是,这个会众中的每一位信友,各自以会众成员的身份,去履行与他或她相称的本份。「不是所有成员都拥有相同的职份」(罗12:4)。在他们当中,有些人在教会内,并透过教会,获得天主的召叫,去以特别的方式来服务这个教会团体。这些教会的僕人是经由圣秩圣事所挑选了的。藉著圣秩圣事,天主圣神将他们塑造成教会之首基督自己所有的一些特质,让他们能够服侍教会内所有成员。 [26]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在多个场合中说明:「in persona Christi 一词,其意义不仅止於「代表基督」或「代替基督」举行祭献。 In persona 是指在圣事上等同於永远盟约的大司祭,祂是这祭献的创始者和主要的主体,在这祭献中实在没有人能替代祂。」 [27]《天主教教理》生动地指出,「圣职人员犹如基督司祭的『圣相』(icon)」(天主教教理,1142)

「礼仪中所庆祝的奥迹是唯一的,但庆祝的形式却是多元的。基督奥迹的丰饶是如此深不可测,任何礼仪传统都无法予以完全表达。」(天主教教理,1200-1201)「教会目前应用的各礼仪传统或仪式有拉丁礼(主要是罗马的仪式,但亦有 某些地方教会的仪式,如安博[米兰]的仪式、或一些修会的仪式)以及拜占廷(Byzantine) 礼、亚历山大(Alexandrian) 礼或科普替(Coptic) 礼、叙利亚(Syriac) 礼、亚美尼亚 (Armenian) 礼、玛洛尼(Maronite) 礼和加色丁(Chaldean) 礼。」(天主教教理,1203)「神圣公会议,谨遵传统,郑重声明,慈母圣教会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看待所有合法认可的礼仪,愿其保存於後世,从各方面得以发。」 [28]

Juan Jose Silvestre

基本参考文献:

  • 《天主教教理》,1066-1098;1113-1143;1200-1211;及1667-1671.

建议閲读文献:

  • 圣施礼华,「感恩圣祭、信德和爱德的奥蹟」讲道,载於《基督刚经过》,83-94;也参阅《与施礼华蒙席会谈》,115
  • 若瑟拉辛格枢机,《礼仪的精神》,依纳爵出版社

註脚:


[1] 教宗本笃十六世,2015年12月25日《天主是爱》通谕

[2] 教宗本笃十六世,2007年2月22日《爱的圣事》宗座劝谕

[3] 梵二《礼仪宪章》,5;及参阅《天主教教理》,1067

[4] 同上,7;及参阅《天主教教理》,1070

[5] 特伦多大公会议:DZ 1600 – 1601;及参阅《天主教教理》,1114.

[6] 圣多玛斯阿奎纳,《神学大全》,III, q.60, a. 3;及参阅《天主教教理》,1130

[7] 参阅《天主教教理》,1205;特伦多大公会议:DZ 1728;及教宗比约十二世:DZ 3857

[8] 参阅特伦多大公会议:DZ 1606

[9] 「圣神在教会中的愿望和行动,就是使我们活出复活 基督的生命。」(《天主教教理》,1091)「圣神把教会与基督的生命和使命结合为一。」(《天主教教理》,1092);「圣神治癒和转化领受圣事者,使他们肖似天主子。」(《天主教教理》,1129)

[10] 参阅特伦多大公会议:DZ 1609

[11] 同上,DZ 1604

[12] 同上,DZ 1608

[13] 多玛斯阿奎纳,《神学大全》,III,q. 68,a. 8

[14] 「公务司祭职保证在圣事中,是基督亲自藉著圣神,为教 会而行动。天父将救世的使命交託给祂降生成人的圣子,再由圣子将之交託给宗徒们,宗徒们又交託给其继承人;他们领受耶稣的圣神,为了因祂的名义和身分而行动。因此,圣职人员是圣事性的连繫,使礼仪行动与宗徒们的言行连接起来,并通过宗徒与基督的言行连接起来:基督是圣事的根源和基础。」(《天主教教理》,1120)纵使圣事的有效性并不取决於施行圣事者个人的德行有几深,但是他的信德和他对主的虔敬,除了有助他增强自己的圣德之外,也有助於领受该件圣事的人能够培养良好的切愿心情以及获得更多的善果。

[15] 梵二《礼仪宪章》,60;(参阅《天主教教理》,1667)

[16] 教宗本笃十六世,《爱的圣事》宗座劝谕,37

[17] 「一方面,教会为了天父「那不可言喻的恩赐」(格後 9:15),联合她的主,在「圣神的推动下」(路 10:21),以钦崇、讚美和感恩来颂谢天父。另一方面, 在天主的计画圆满地完成之前,教会将不断向天父呈上「祂恩赐的献礼」,恳求祂派遣圣神降临到这些礼品上,降临於教会、信徒以及全世界,使天主赐与的这些恩惠,藉著结合於司祭基督的死亡和复活,并藉著圣神的德能,结出生命的果实,以「颂扬祂(天父)恩宠的光荣」(弗 1:6)。」(《天主教教理》,1083)

[18] 参阅教宗比约十二世,《奥体》通谕(载於《天主教教理》,1119)

[19] 梵二《礼仪宪章》,26(载於《天主教教理》,1140)

[20] 「Orate, Fratres,司铎邀请参礼者祈祷,愿这奉献有效於所有人的得救,因为这祭献是你们的和我的,是整个教会的祭献。祈祷吧,兄弟们,儘管参礼的人可能并不多,儘管参礼的只有一人,儘管只有献祭的司铎本人,因为每一台弥撒,都是普世的祭献,都是每一部落,每一语言,每一民族的救赎(参阅默5:9)。
「通过诸圣相通功,所有基督徒,无不从举行的每一台弥撒中,取得圣宠,不管那台弥撒有成千上万的人参与,还是只有一个分心走意的辅祭小童在那里,不论怎样,在每一台弥撒中,上天与下土,联合上主的天使,齐声歌颂:圣,圣,圣……。」(圣施礼华,《基督刚经过》,89)

[21] 教宗本笃十六世,《爱的圣事》宗座劝谕,62;梵二《礼仪宪章》,54

[22] 梵二《教会宪章》,10

[23] 同上,10 和 34;梵二《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2

[24] 参阅梵二《礼仪宪章》,20

[25] 教宗本笃十六世,《爱的圣事》宗座劝谕,16

[26] 参阅梵二《礼仪宪章》,2及15

[27]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活於感恩祭的教会》通谕,29。其註脚59摘录了以下来自教宗比约十二世《天人中保》通谕的句子:「公务司祭代表基督,做为基督的头,以全体成员的名义奉献祭献」

[28] 梵二《礼仪宪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