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顯節(二):黃金、乳香、歿藥

節錄自載於《基督剛經過》書中,聖施禮華於1956年1月6日主顯節題為《我主的彰顯》的講道

善牧與善導

既然召叫永遠先行,異星總在前頭引路,指示我們沿着天主聖愛的道路發動啟程,那麼若再懷疑它會不會消失,便是不合邏輯的了。三王征途中所發生的情況,在我們內修生活的某些階段也可能出現,引路的星驀然蹤影不見了,這種情況多數要歸咎於我們自己。我們雖看清召叫的星光,雖深信召喚的確鑿,然而我們前進的步伐所掀起的塵沙——這就是我們悲慘可憐的狀況——會形成飛揚的烏雲,遮住天上的光明。

若這種情況一旦發生,我們該怎麼辦呢?學習三王的榜樣,諮詢請教。黑落德利用知識行惡;三王利用知識行善。然而我們基督徒,既無須去請教黑落德,也無須去請教世上的三王;基督已經賜予教會在信理上永不犯錯的特恩,已經給予我們寵恩淵源的七件聖事。祂早已部署妥當,使我們常常有人引路,不斷警告我們當行的正道。我們有着一座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知識寶庫。這就是在教會捍衛下的天主聖言,在聖事中分施的天主恩寵,以及生活在我們周圍,以身作則,披荊斬棘,開闢忠信天主之途的人們所作的見證和所立的善表。

請允許我給你們一忠告。假若你們一旦失去光明,請你們千萬要投奔到善牧那裡去求援。誰是善牧呢?「他是由門進去的」,是從忠於教會信理的大門進來的。他不像傭工那樣,「一看見狼來,便棄羊逃跑,狼就抓住羊,把羊趕驅散了。」[1]請大家想一想這段聖言,它絕不是隨口而說的空話。基督苦口婆心,大談牧者群羊,大談牧棧羊群,正是揭示我們靈魂需要善導的切實證據。

聖奧思定論及善牧時指出:「如果沒有壞牧者的話,祂就不會描述狼來便逃的傭工。壞牧者只求個人虛榮,不求基督的光榮。不敢以自由的精神申斥罪人。豺狼抓住羊的頭頸,魔鬼引誘人犯姦淫,你卻一聲不吭,不予申斥。那麼你就是傭工,一見狼來,掉頭便逃。你或許會爭辯:『不對,我不是在這裡嘛?沒有逃跑呀?』我的回答是:『你的確逃跑了,因為你一聲不吭。你不吭聲,因為你害怕。』」[2]

基督淨配教會的至聖性,常表現於有着大批善牧,正如今日所看到的情況。基督徒的信仰,儘管教導我們要心地單純,但並不是叫我們頭腦簡單。天下有那麼一些傭工,一聲不吭;也有那麼一些,講的不是基督的聖言。鑒於這種情況,你們若感覺自己信德不夠堅定,對某些問題看不清楚,即使是很小的問題,都應當馬上去找善牧求教。善牧總是理直氣壯地從棧門進來,為了人靈,他不怕犧牲捐軀。一言一行,處處反映心靈中的炎炎愛火。他或許也是罪人,但堅信依靠基督的寬恕和仁慈。

假若你的良心告訴你說,你犯了一個過錯——即使看來並不嚴重,或者連你自己也捉摸不定,疑惑不決,那麼請你馬上去辦告解聖事,去找照管你的司鐸。他知道怎樣敦促你堅定於信德,保持靈魂的細膩靈敏,保持基督徒的剛毅堅強。教會准許我們找任何司鐸辦告解的自由。但是虔誠的基督徒,在完全自由的情況下,都願意找一位熟悉的善牧辦告解。那位善牧能幫助他再次抬起頭來,重新看到高懸長空的上主之星。

黃金、乳香、歿藥

福音一再表達三王喜出望外的心情:「他們一見到那星,極其高興喜歡。」[3] 他們為何如此高興呢?因為堅信不惑者,從上主領受了印證:導星沒有消失。儘管他們有時看不到有形的導星,但在心中卻常持不失。基督徒的召叫亦然。只要我們不失信德,常持基督與我們同在「直到今世的終結」[4] 的望德,導星必會重現。在此又一印證的激勵下,我們的召叫變成活生生的現實,我們的歡樂變得更深湛飽滿,我們的信望愛三德茁長得更生氣蓬勃。

「他們走進屋內,看見嬰兒和他的母親瑪利亞,遂俯伏朝拜了祂。」[5] 我們同樣也跪在耶穌前,跪在寓身謙卑中的天主前。我們再次告訴祂:我們絕不忤逆祂的召叫;絕不背離祂;決心排除障礙,矢忠不渝;響應召喚,堅持不懈。請你們各自在心裡告訴聖嬰耶穌,我也在自己心裡以無言的呼聲,向祂祈禱說:我們願像福音譬喻中的忠僕那樣,善盡自己的職責,爭取聽到同樣的評語:「好!善良忠信的僕人。」[6]

「打開自己的寶匣,給祂奉獻了禮物,黃金、乳香和歿藥。」[7] 且稍停片刻,讓我們在這裡體會一下這段褔音。我們身為虛無,毫無價值,怎能向天主獻禮呢?聖經上說:「一切美好的贈與,一切完善的恩賜,都是從上降下來的。」[8]但是我們凡夫俗子,連天主的恩惠有多深多美,竟還有眼不識泰山呢?耶穌對那撒瑪利亞婦人感歎地說:「若是妳知道天主的恩賜!」[9] 耶穌告誡我們,向聖父期望一切,首先要尋求天主的國和正義,其餘一切自會加倍賜給我們,因為祂深知我們之所需。[10]

我們的天父,在救恩的計劃中,慈愛地照顧每一個人靈:「每人都有他各自得自天主的恩寵:有人這樣,有人那樣。」[11] 因此,由我們來考慮該獻給天主哪一樣祂實際上並不需要的禮品,似乎是徒勞無功的,活像那個身無分文,無錢還債的債戶。[12] 我們的禮品,就像舊約裡的祭品,已不復為天主所悅納:「祭物和素祭,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要,已非你所喜。」[13]

然而上主深知:「對於戀愛中的人,饋贈是一種迫切的需要。祂親自指示我們該獻何禮。祂不要金銀財寶,也不要瓜果穗實或牲口家畜。祂不要海洋,也不要大氣。因為這一切都是屬於祂的。祂所要的,是我們甘願獻給祂的真情摯愛。『我兒,將你的心交給我。』」[14] 看到沒有?天主不滿足於平分秋色,祂要全部。然而,祂要的不是我們有的財物,而是我們本身。只有向祂獻出自我,才能向祂奉獻其他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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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閱若10:1-21

[2] 聖奧思定 In I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46, 8 (PL 35, 1732)

[3] 瑪2:10

[4] 瑪28:20

[5] 瑪2:11

[6] 瑪25:23

[7] 瑪2:11

[8] 雅1:17 (4:10 – 錯)

[9] 若4:10

[10] 參閱瑪6:32-33

[11] 格前7:7

[12] 參閱瑪18:25

[13] 希10:8

[14] 箴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