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十字架司鐸會會員與協助人

他們首先該意識到並愛惜天主賜給他們一份極珍貴的恩典:他們的司鐸聖召。同時,他們也該熱愛自己的教區,服從尊敬自己的主教,並學習愛待所有司鐸、情同手足。

每當任何人願意參加聖十字架司鐸會(以下簡稱本會)時,他必需確信透過天主的召叫,他可以以主業團的精神,在平凡世俗生活裏成聖。

本會乃是主業屬人監督團的聖職協會,前者與後者不可分割,講究單獨一種聖召,因此更無團員等級可言。唯一的區別在於團員們生活狀況的不同,導致他們在肩負團體內的責任時,他們不能付出同樣的時間。

本會的numerary會員與coadjutor會員來自主業團本身的司鐸團。他們原先就是主業團的平信徒團員,經過必要的陶冶後,接受司鐸聖職。他們在擢升為執事時,自動地成為本會的會員。

有意的教區司鐸又如何加入聖十字架司鐸會?他們可以輔助(associate)會員或凖輔(supernumerary)會員的身份參加。這要視每位教區司鐸的時間許可而定,端看當事人可以騰出多少時間來幫助本會的工作(特別是,在靈修生活上,給予其他教區神父們一臂之力):這考量往往牽涉到個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個性、家庭義務、教區職務等等。

聖十字架與主業屬人監督團法規(第一部分58條)闡明:

【聖十字架司鐸會的輔助會員及凖輔會員,並非屬人監督團的司鐸成員,他們分別隸屬於他們的教區。他們是屬於某教區的司鐸(或執事),有一個特別的聖召,希望在聖十字架司鐸會內為主奉獻,他們依照主業團的精神,盡力在履行神職時追求聖德。他們這種奉獻,不但不會影響他們教區的完整性和與自己主教的從屬關係,反而各方面因此強化。】

值得教區司鐸留意的有兩項:首先教區司鐸與本會的會長(即主業團監督)的關係,純粹是聯結的性質。對教區司鐸而言,會長僅僅是一個司鐸善會的首席,他沒有任何治理權。換言之,教區司鐸參與主業團,是依照主業團的精神,尋求靈修生活的協助,並在牧民工作的實踐時追求聖德。再者,他們不屬於主業團的司鐸團,每個人依舊隸屬於自己的教區,並只聽命於自己的主教,主業團當局對他們完全沒有司法權。本會的條規只限於靈修生活的層次,在責任義務上是為了保持善會的規律和習俗。

在法律和情感上,教區司鐸們與各別教區的連結,以及和其他會員的連結是會被強化的,因為他們在主業團所學習到的精神會引導他們在履行神職工作時,能夠確切尋求基督的神聖與降生成人的完美。

有意加入本會的司鐸該具備什麼樣的志向?— 他們首先該意識到並愛惜天主賜給他們一份極珍貴的恩典:他們的司鐸聖召。基於此領悟,他們該付諸施行他們的神職義務、熱愛教會和教宗、並熱衷於爭取各式各樣的聖召。同時,他們也該熱愛自己的教區,服從尊敬自己的主教,並學習愛待所有司鐸、情同手足。

本會也歡迎其他教區司鐸,來參與我們的陶冶活動,也透過他們的祈禱、捐獻和牧靈工作、來協助我們。我們稱這些非會員司鐸為本會的【協助人】。